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農會編制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農會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考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一、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規定所為之請求。 二、因職業災害治療休養而由農會給予公傷病假。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