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學徒於習藝期間內,除有不得已事故外,不得中途離廠;如未得工廠同意而離廠者,學徒或其法定代理人,應償還學徒在廠時之膳、宿、醫藥費。
抱歉,我不知道工廠法第62條的相關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