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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勞工保險條例 第 64 條(因職業災害死亡喪葬津貼、遺屬年金給付及補償金之請領)

  1. 1.被保險人因職業災害致死亡者,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依第六十三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請領喪葬津貼外,有符合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遺屬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及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十個月職業災害死亡補償一次金。
  2. 2.前項被保險人之遺屬依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一次請領遺屬津貼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四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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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職災死亡給付分兩條路線:遺屬年金按月領加 10 個月一次金,或改選 40 個月一次請領遺屬津貼,選定不得變更。

Q · 家人在工作中過世,勞保到底會給多少?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4 條,職災死亡比普通死亡多一層加碼:除了喪葬津貼(5 個月)外,符合資格的遺屬可請領遺屬年金(按月領)加 10 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若家屬選擇一次請領,則按 40 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發給遺屬津貼。選定後不得變更,是一次性的財務決策。

白話解讀

當一個勞工死在工作崗位上,他的家屬拿到的不只是一份遺屬年金,還有一筆「十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職災死亡補償金。這條是一個並行的補償設計:普通病死和職災死亡,國家給的錢完全不同級別。如果家屬覺得年金月月領太慢,可以選擇「一次請領遺屬津貼」,一次發4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入袋。40個月是什麼概念?投保薪資月薪4萬5的勞工,這一筆就是180萬。但這個選擇只有一次,選完不能改。多數家屬在喪禮剛辦完、情緒尚未平復時就要決定拿年金還是一次金,這不是金錢題,是財務心理戰。懂這條的人會先算自己家的開支結構、配偶年齡、子女人數,再決定哪個選項對自己最划算。不懂的人只憑直覺選,往往選錯。

法律定性

勞工保險條例第 64 條為職業災害死亡給付規範,建立「年金加一次金」雙軌與「改選一次請領 40 個月」單軌兩種給付模式:前者為按月遺屬年金疊加 10 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補償,後者為 40 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一次發給,遺屬擇一行使。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平均月投保薪資(元)配偶年齡最小子女年齡(無填 -1)被保險人勞保年資(年)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家人在公司突然心肌梗塞死了,這算職災嗎?

看死亡是否與過勞有關。依勞動部「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認定指引」,過世前 6 個月內工時嚴重超過標準、發病前 24 小時內有特別激烈的工作事件,就可能認定為過勞死職災。如能認定職災,除了普通死亡給付,還有本條的 10 個月補償金加遺屬年金。職災認定是一個爭取的過程,不是勞保局主動判定,家屬要在申請時明確主張職災並提供工時紀錄、LINE 訊息、目擊證人等證據。

Q2我選了年金之後可以改成一次金嗎?

不行。遺屬給付的「年金」與「一次請領遺屬津貼」擇一,選定後不得變更(第 63-1 條)。一旦勞保局核定發放,你就只能按那個方式領下去。唯一可以改的時機是在勞保局核定之前,申請書送出後如果反悔,要立刻打電話給承辦單位申請撤回重新選擇。核定發放後即使只領了一個月的年金,也無法改回一次金。

Q3我和過世配偶有小孩但孩子已成年,我 55 歲以下,我能領什麼?

依第 63 條第 2 項第 1 款,配偶須年滿 55 歲或有未成年(或在學或身障)子女扶養才能領遺屬年金。兩者都不符的話,你可以改選「一次請領遺屬津貼」40 個月,但要考慮這是你唯一的拿錢機會。如果配偶為職災死亡而你不符年金條件,至少 10 個月的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仍可請領,配合喪葬津貼,整體現金流不無小補,別忘了主動爭取。

Q4勞保職災死亡可以領多少?

喪葬津貼 5 個月 + 遺屬年金加 10 個月一次金,或改選 40 個月一次金。投保 4 萬 5 的勞工,一次金就是 180 萬。

Q5勞工保險條例第 64 條規範什麼?

規範職業災害死亡給付:遺屬可選擇年金加 10 個月一次金,或改選 40 個月一次請領遺屬津貼。

Q6什麼叫平均投保薪資?

事故發生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年金計算則用前 60 個月平均),決定所有給付金額的基準。

Q7誰有資格請領遺屬年金?

依第 63 條第 2 項,配偶 55 歲以上或有未成年子女扶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依順位。

Q8勞保職災死亡給付怎麼申請?

向勞保局提出遺屬給付申請書 + 死亡證明書 + 雇主出具的職業傷害事故證明,職業病案件需附醫師診斷書。

Q9年金 vs 一次金怎麼算才划算?

估算年金可領年數(依配偶年齡與子女最小者成年時間)× 每月年金 vs 40 個月一次金,子女小選年金、僅成年遺屬選一次金。

Q10通勤途中死亡怎麼申請職災給付?

蒐集通勤路線證據(GPS、悠遊卡紀錄、目擊證人),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4 條主張通勤職災。

Q11過勞死怎麼舉證?

蒐集 6 個月內出勤紀錄、加班簽到、LINE 工作對話、雇主壓力證據,依勞動部過勞認定指引提請職業病鑑定。

Q12勞保職災給付 vs 勞基法雇主補償差在哪?

勞保給付由勞保局發放(雇主繳保費),勞基法 59 條補償由雇主直接支付。兩者並行得領,但雇主補償可抵充勞保給付金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nnuity_plus_10mlumpsum_40m
請領方式按月領遺屬年金 + 一次 10 個月補償金一次發給 40 個月平均投保薪資
適用家庭結構有未成年子女、配偶 55 歲以上僅成年遺屬、家庭主要支出已知
現金流型態穩定月領 + 一次補貼一次入袋大筆資金
變更彈性核定後不得改一次金核定後不得改年金
投保薪資 45,000 元試算10 個月一次金 = 450,000 元 + 月年金(依遺屬人數與年資)40 個月一次金 = 1,800,000 元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労働者災害補償保険法第 16 条(遺族補償年金)+ 第 16 条の 6(遺族補償一時金)
🇰🇷 韓國산업재해보상보험법 제62조(유족급여)
🇨🇳 中國工傷保險條例第 39 條(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與供養親屬撫卹金)
🇩🇪 德國SGB VII § 64-71(Hinterbliebenenrenten bei Tod durch Arbeitsunfall)
🇫🇷 法國Code de la sécurité sociale L434-7 à L434-14(rentes de survivants en cas d'accident du travail mortel)
🇺🇸 美國State Workers' Compensation Acts(各州 death benefits 規定不一,聯邦無統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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