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28-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高空工作車有工作台可操作行駛之構造者,於平坦堅固之場所以外之場所行駛時,雇主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規定一定之信號,並指定引導人員,依該信號引導高空工作車。 二、於作業前,事先視作業時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之高度及伸臂長度、作業場所之地形及地盤之狀態等,規定適當之速率,並使駕駛人員依該規定速率行駛。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