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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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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對於從事危險物製造或處置之作業,應指定專人採取下列措施: 一、製造或處置危險物之設備及附屬設備,有異常時應即採取必要措施。 二、於置有製造或處置危險物之設備及附屬設備之場所內,其溫度、濕度、遮光及換氣狀況有異常時,應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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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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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85 條規定:「雇主對於從事危險物製造或處置之作業,應指定專人採取下列措施: 一、製造或處置危險物之設備及附屬設…」(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8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