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於氣體集合熔接裝置之設置,應選擇於距離用火設備五公尺以上之場所,除供移動使用者外,並應設置於專用氣體裝置室內,其牆壁應與該裝置保持適當距離,以供該裝置之操作或氣體容器之更換。
我不知道這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10 條的內容,也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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