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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4 條
本規則所稱離心機械,係指離心分離機、離心脫水機、離心鑄造機等之利用迴轉離心力將內裝物分離、脫水及鑄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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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條的釋義是指,該條規定了所謂的離心機械,包括離心分離機、離心脫水機、離心鑄造機等,這些機器利用迴轉離心力來將內裝物進行分離、脫水和鑄造的機械設備。 參考資料取自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並且舉例說明了不同種類的離心機器械,如離心分離機、離心脫水機、離心鑄造機等,這些例子展示了該條法規的具體適用情況。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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