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訓練,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由職業訓練機構辦理。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轉業訓練,由職業訓練機構辦理。
立法理由轉業訓練因須配合社會福利措施,且為迅速輔導轉業,多採密集式訓練,爰規定應由職業訓練機構辦理。
轉業訓練,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由職業訓練機構辦理。
立法理由配合修正條文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本法所定轉業訓練已不限由職業訓練機構辦理,爰酌修文字,以資周延。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轉業訓練因須配合社會福利措施,且為迅速輔導轉業,多採密集式訓練,爰規定應由職業訓練機構辦理。
配合修正條文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本法所定轉業訓練已不限由職業訓練機構辦理,爰酌修文字,以資周延。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