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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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污染性工廠,係指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所列各業別之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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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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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函釋 2 則
- 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條文
-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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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