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於廣告準用之。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於廣告內容準用之。
立法理由本條明訂廣告之內容,有第二十一條禁止規定之準用。
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於廣告準用之。
立法理由現行廣播電視內容審查標準第六條有關廣告限制播送時段之規定,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其訂定應有法律之依據,爰配合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增訂其授權依據。
本條明訂廣告之內容,有第二十一條禁止規定之準用。
現行廣播電視內容審查標準第六條有關廣告限制播送時段之規定,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其訂定應有法律之依據,爰配合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增訂其授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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