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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香港或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臺灣地區之投資,準用外國人投資及結匯相關規定;第四條第三項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之投資,準用華僑回國投資及結匯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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