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 8-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遺產管理人為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或移交遺產給大陸地區繼承人,有變賣遺產之必要者,應聲請法院許可後辦理。
  2. 依前項規定處分之遺產,其遺產總額以實際售價為準。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