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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審計法 第 23 條(聲復)

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審通知,除決算之審核依決算法規定外,應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復,由審計機關予以決定;其逾限者,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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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第 23 條規定,各機關接到審計機關審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須聲復,逾期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

Q · 收到審計機關的審核通知,多久內一定要回應?

依審計法第 23 條,各機關接到審計機關的審核通知後,除決算之審核另依決算法處理外,必須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聲復,由審計機關據以決定;逾期未聲復者,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三十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算,不是讀到或歸檔之日。

白話解讀

三十天。這是審計法第23條給你機關的全部時間。各機關收到審計機關的審核通知後,除了決算另依決算法處理,必須在接到通知起三十天內「聲復」,也就是提出你的說明和反駁,由審計機關據以決定。錯過這三十天會怎樣?條文寫得很直接:「其逾限者,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翻成白話就是,你不講話,審計機關就自己幫你決定,而會被做成審核通知的案子,通常本來就對你不利,逕行決定的結果可想而知。很多機關把公文丟著想之後再處理,等想起來時聲復期限早就過了,連抗辯的門票都沒了。

法律定性

聲復是各機關對審計機關審核通知表示意見的法定程序。依審計法第 23 條,機關須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復,由審計機關決定;逾期未聲復,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決算之審核為例外,另依決算法規定辦理。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接到審核通知之日
  • 聲復截止日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審計機關的審核通知多久內要回?

三十天,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算(審計法第 23 條),逾期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

Q2聲復是什麼意思?

聲復是機關對審核通知提出說明與反駁,由審計機關據以決定的法定程序。

Q3三十天從哪一天開始算?

從「接到通知之日」起算,不是讀到、簽收歸檔或承辦人收到那天。

Q4逾期沒聲復會怎樣?

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通常會照不利於機關的版本定案,並可能連動第 21 條剔除追繳。

Q5決算的審核也是三十天聲復嗎?

不是。決算之審核為例外,另依決算法規定辦理,程序與期限不同。

Q6真的來不及聲復怎麼辦?

依審計法第 25 條,因特別事故未能依限者,得在期限內聲敘事實請求展期,但僅一次。

Q7不服審計機關的決定能救濟嗎?

可依審計法第 24 條於期限內聲請覆議救濟(決算之審定另依決算法)。

Q8聲復要附證據嗎?

應盡量附上反駁審計疑義的佐證資料,理由與證據越完整越有利於翻案。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適用時機期限效果
聲復(第 23 條)接到審核通知後表示意見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由審計機關決定,逾期得逕行決定
覆議(第 24 條)不服審計機關決定接到通知後法定期間內請求審計機關重新審酌
展期(第 25 條)特別事故未能依限聲復或覆議原期限內提出得展延一次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会計検査院法(会計検査院の検査報告・是正要求制度)
🇰🇷 韓國감사원법(감사원의 변상판정 및 재심의 절차)
🇨🇳 中國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决定与被审计单位的复议程序)
🇩🇪 德國Bundeshaushaltsordnung §§ 88 ff.(Prüfung durch den Bundesrechnungshof)
🇫🇷 法國Code des juridictions financières(procédure contradictoire devant la Cour des comp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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