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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審計法 第 3 條(審計職權之行使機關)

審計職權,由審計機關行使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第3條規定審計職權由審計機關專屬行使,立法院、行政院等其他機關均不得自行查核政府財務,藉此確保審計獨立。

Q · 政府的帳是誰在查?立法院可以自己查嗎?

依審計法第3條,審計職權由審計機關行使之。這代表查核政府財務的權力是專屬的:立法院有預算審查與監督權,但不能自己逐筆查帳;行政院不能自審決算;監察院其他單位也不能越過審計機關直接動用審計權。立委或監委揭弊後常說「已函請審計部查核」,法律根據就在本條。

白話解讀

權力寫在紙上是一回事,誰能動用它是另一回事。前一條列出了審計的七種職權,這條補上一句看似多餘卻關鍵的話:這些職權,只有審計機關能行使。意思是立法院不能自己跳下去查帳,行政院不能自己審自己的決算,連監察院的其他單位也不能越過審計機關直接動用審計權。這條把審計權「專屬化」,是審計獨立的制度基石。你常在新聞裡聽到立委揭弊後說「已函請審計部查核」,背後的原因就在這裡,因為查政府的帳這件事,法律上只能交給審計機關來做。

法律定性

審計法第3條為審計權專屬性規範,明定審計職權僅得由審計機關行使,其他機關(包括立法院、行政院及監察院其他單位)均不得自行行使審計權。此一專屬設計確保查核政府財務的權力獨立於被查單位之外,搭配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干涉的保障,構成審計獨立制度的法律基石。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審計法第3條是什麼?

規定審計職權由審計機關行使,將查核政府財務的權力專屬於獨立的審計機關。

Q2審計權誰能行使?

只有審計機關(中央為審計部、地方為審計處室)能行使,其他機關不得自行查帳。

Q3立法院可以自己查政府的帳嗎?

不行。立法院有預算審查與監督權,但逐筆查核的審計權專屬審計機關。

Q4為什麼立委揭弊要函請審計部?

因為依本條能實際動用審計權查帳的只有審計機關,立委只能函請查核。

Q5審計機關隸屬監察院,會不會被指揮?

審計職權依本條由審計機關行使,並有審計人員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干涉的保障。

Q6審計權和監察院調查權一樣嗎?

不同。審計權針對財務收支查核,監察調查權針對違失彈劾糾舉,兩者主體與功能不同。

Q7行政院主計總處算不算審計?

不算。主計屬內部審核,審計部是外部獨立審計,兩者監督層級不同。

Q8中央和地方的帳由誰審?

中央機關由審計部辦理,省市地方由各該審計處辦理(第4、5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行使主體性質能否逐筆查帳法源
審計權(審計法第3條)審計機關(審計部/審計處室)外部獨立查核可,且專屬審計法
預算審查/監督權立法院民意機關監督不可,僅審查預算與監督憲法、預算法
監察調查權監察院(彈劾糾舉糾正)違失監督針對違失調查,非財務逐筆查核監察法
內部審核各機關主計人員(主計總處體系)機關內部控制限機關內部,非獨立外部審計會計法、主計相關法令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計検査院法(会計検査院による検査権限の専属行使、内閣から独立した地位)
🇰🇷 韓國감사원법(감사원의 직무상 독립과 감사권한)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及地方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
🇩🇪 德國Bundesrechnungshofgesetz / Bundeshaushaltsordnung(Bundesrechnungshof als unabhängiges Organ der Finanzkontrolle)
🇫🇷 法國Code des juridictions financières(compétence de la Cour des comptes en matière de contrôle des comptes publics)
🇺🇸 美國Budget and Accounting Act 1921 / 31 U.S.C.(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GAO, audit authorit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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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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