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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審計法 第 42 條(就地審計之實施)

審計人員就地辦理各機關審計事務時,得通知該機關,將各項報表送審計人員查;該審計人員對其簿籍得隨時檢查,並與有關憑證及現金、財物等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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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第 42 條規定,審計人員就地查核時得通知機關送交報表,對簿籍隨時檢查,並核對有關憑證、現金與財物,以確認帳實相符。

Q · 審計人員可以不先通知就來查帳嗎?

依審計法第 42 條,審計人員就地辦理審計事務時,對受查機關簿籍「得隨時檢查」,並可與有關憑證、現金、財物核對。也就是說,他不需要事先預約才能翻帳,也不會只看帳面數字,而會把帳上記載與實際的單據、現金、財物逐筆對照。受查機關有配合義務,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拖延。

白話解讀

審計人員走進你機關那一刻,他能做的事比多數承辦人以為的多。他可以通知你把各項報表送過去查核,可以隨時檢查你的簿籍(帳冊紀錄),而且不只是看帳面數字,他會把帳上寫的跟實際的憑證、現金、財物一筆筆核對。重點在「隨時」和「核對實物」這兩件事:他不需要事先預約你才能翻帳,也不會只信你帳本上寫的數字,他要看到對應的單據、要當場點現金、要核對財產實體。帳實不符,就是問題的起點。懂這條,你會知道平常帳憑相符、財產有實、現金日清月結,不是龜毛,是讓你在這一刻站得住的底氣。

法律定性

審計法第 42 條為審計就地查核權限之規範,賦予審計人員於就地辦理審計事務時,通知受查機關送交各項報表、對簿籍隨時檢查,並與憑證、現金、財物核對之職權,核心在於帳面記載與實物之逐筆對照,以查明帳實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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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審計人員查帳要先通知嗎?

對簿籍得隨時檢查,不需事先預約,但仍以就地辦理審計事務為範圍。

Q2審計人員可以當場點現金嗎?

可以,第 42 條明定得與現金、財物核對,包含實地清點。

Q3帳實不符一定是弊端嗎?

不一定,常見墊付未入帳等時序問題,須以憑證與事由還原。

Q4受查機關可以說資料沒整理好拒絕嗎?

不可實質規避,可請其列清單並約定合理補送時間。

Q5審計核對的範圍包含哪些?

各項報表、簿籍、有關憑證、現金及財物。

Q6財產清冊與實物不符會怎樣?

列為財產管理缺失,保管人須說明甚至負賠償責任。

Q7簿籍要保存多久才需提供?

以法定保存年限內者為配合範圍。

Q8第 42 條跟第 14 條查閱權有何不同?

42 條偏就地查核核對實物,14 條偏查閱簿籍憑證之一般協助義務。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查核方式核心客體特性
審計法第 42 條就地核對實物簿籍+憑證+現金+財物得隨時檢查、帳實逐筆對照
審計法第 14 條查閱協助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主管人員協助提供之一般義務
審計法第 13 條隨時稽察一切收支及財物稽察權之概括規定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計検査院法(会計検査院の実地検査・帳簿書類提出要求の権限)
🇰🇷 韓國감사원법(감사원의 자료제출 요구·실지감사 권한)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检查账目、资产之检查权)
🇩🇪 德國§ 95 BHO(Bundeshaushaltsordnung)i.V.m. Bundesrechnungshofgesetz(Erhebungsrechte des Bundesrechnungshofs)
🇫🇷 法國Code des juridictions financières(pouvoir de contrôle sur pièces et sur place de la Cour des comptes)
🇺🇸 美國31 U.S.C. § 716(GAO access to agency records and financial information)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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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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