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 第 52 條(盈虧撥補)
公有營業及事業盈虧撥補,應依法定程序辦理;其不依規定者,審計機關應修正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第 52 條規定,公有營業及事業的盈虧撥補必須依法定程序辦理,不依規定者審計機關應強制修正。
Q · 國營事業的盈餘虧損可以自己決定怎麼撥補嗎?
依審計法第 52 條,公有營業及事業的盈虧撥補(賺錢往哪走、賠錢誰來補)必須依法定程序辦理,不是事業內部決議就能定。若撥補不依規定,審計機關「應」修正之——用「應」不是「得」,代表這是法定強制矯正義務,事業沒有不接受的空間。
白話解讀
賺錢的國營事業,盈餘不是想留就留、想分就分;虧錢的,也不是隨便從哪個口袋挖錢來補。第52條管的就是這件事:公有營業及事業的盈虧『撥補』,必須依法定程序辦理。所謂撥補,就是賺了錢往哪裡走(繳國庫、提公積、分紅),賠了錢由誰填(動用公積、由預算或國庫補貼)。這條最有牙齒的地方在後半句:事業如果不照規定亂撥補,審計機關『應修正之』。注意是『應』不是『得』,這是強制義務,不是可做可不做。換句話說,事業想用一筆模糊的會計動作把盈餘藏起來不繳庫,或把虧損偷偷塞進別的科目掩蓋,審計機關有權直接把它改回來。懂這條的人知道,國營事業的錢怎麼進出,背後有一條不能繞過的法定軌道。
法律定性
審計法第 52 條為公有營業及事業盈虧撥補的監督性規範:要求盈餘提撥、公積動用、繳庫與虧損填補均須依法定程序辦理,並賦予審計機關對不合規撥補的強制修正權,確保國庫收入與公股財產不被會計手法掏空。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國營事業賺的錢,到底是公司自己留還是要繳國庫?▾
依第52條,盈虧撥補必須依法定程序辦理,盈餘的提撥公積、繳庫比例、分配方式都不是事業自由決定,而是有法令與主管機關核定的軌道。事業不能單憑內部決議就把盈餘留下不繳。內行人提示:當事業主張『留盈餘做投資』時,要看這個保留有沒有走完法定程序,沒走完的,審計機關有權把它修正回該繳的狀態。
Q2如果事業撥補沒照規定,審計機關真的能逼它改嗎?▾
能。第52條後段寫的是審計機關『應修正之』,用『應』代表這是法律課予的義務而非裁量。不合規的撥補,審計機關不是給個建議讓你參考,而是直接把它修正。內行人提示:『應』和『得』在法條裡差一個字,效力天差地遠,看到『應』就知道對方沒有不作為的空間,這是判斷一條規定有沒有牙齒的關鍵字。
Q3盈虧撥補不透明,一般民眾管得到嗎?▾
民眾不直接管,但有兩個間接渠道:一是審計機關依本條的法定修正權,二是立法院審查決算與預算時的監督。公有事業盈餘繳庫是政府財源,撥補不合規等於全民財產縮水。內行人提示:看國營事業決算審核報告(審計部會送監察院並對外公開)裡有沒有針對撥補的修正或剔除,比看公司自己的新聞稿更能看出問題。
Q4審計法52條盈虧撥補在規範什麼?▾
規範公有營業及事業的盈餘提撥分配與虧損填補須依法定程序,違規審計機關應修正之。
Q5盈虧撥補是什麼意思?▾
賺了錢往哪走(繳庫、提公積、分配)、賠了錢誰來填(動用公積、預算或國庫補貼)的處理動作。
Q6「應修正之」和「得建議」差在哪?▾
應是法定強制義務、直接更正不合規撥補;得/建議是裁量,事業可評估是否採納。
Q7撥補的計算基礎從哪來?▾
依審計法第51條,盈虧以審計機關審定數為準,再據以撥補,不以事業自結數認列。
Q8公有事業盈虧撥補怎麼做才合規?▾
先以審定數為基礎,逐項對照法定提撥、繳庫、填補程序,保全核定文件,送審後接受修正。
Q9盈餘該提撥多少、繳庫多少怎麼定?▾
依法令與主管機關核定的比例與順序辦理,非事業自行決定,需有核定函佐證。
Q10撥補被審計機關認定不合規怎麼辦?▾
依『應修正之』更正,釐清是程序瑕疵(補正)或實質違規(重新撥補),並重編相關報表。
Q11怎麼證明撥補有依法定程序?▾
保留董事會決議、主管機關核定函、決算審核文件,逐步留痕證明每項撥補有依據。
Q12審計法52條撥補 vs 一般商業盈餘分配差在哪?▾
私公司盈餘分配由股東會決定;公有事業撥補連動國庫,須依法定程序且受審計監督。
🔒還有 10 題問答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