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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審計法 第 55 條(財物之調查)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之管理、運用及其有關事項,得調查之;認為不當者,得隨時提出意見於各該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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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審計法第55條賦予審計機關對政府現金、票據、證券及一切財物的管理運用得隨時調查,認為不當得提出意見,屬事中監督。

Q · 審計機關可以隨時查政府機關的財物嗎?

依審計法第55條,審計機關對各機關的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的管理、運用及相關事項,都可以調查,認為不當時還能隨時提出意見。關鍵在「一切財物」範圍極廣、「隨時」不必等決算,等於把監督從事後審帳提前到事中介入,發現苗頭就能要求改善。

白話解讀

多數人以為審計是年底結算才出動的事後諸葛,等帳做完了才來算總帳。第55條把這個印象打碎。它賦予審計機關一項即時、主動的權力:對各機關的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的管理、運用及相關事項,『得調查之』,而且認為不當時,可以『隨時提出意見』。注意兩個關鍵詞:一切財物,意味著範圍極廣,不只是錢,連有價證券、票據、各種財產的管理運用都涵蓋;隨時,意味著它不必等到決算,發現苗頭就能介入。這把審計從『事後審帳』推進到『事中監督』。對一個管錢管物的機關來說,這代表審計機關可能在任何時點來查你的財物怎麼管、怎麼用,並當場指出不當。懂這條的人知道,政府的錢和財物,被監督的時點比一般人想的早得多。

法律定性

審計法第55條為審計機關財物調查權之授權規範,賦予審計機關對各機關現金、票據、證券及一切財物之管理與運用得隨時調查,並於認為不當時提出意見,使審計監督由事後決算延伸至事中監督的核心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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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審計法55條是什麼?

賦予審計機關對各機關現金、票據、證券及一切財物的管理運用得隨時調查、認為不當得提意見的事中監督授權。

Q2審計機關可以隨時來查財物嗎?

可以。第55條明文得調查財物管理運用並隨時提出意見,不必等到決算。

Q3第55條查的是錢還是財物?

涵蓋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的管理與運用,是過程監督不只是支出對帳。

Q4審計機關提出的意見可以不理嗎?

不宜。這是審計權的行使,不改善可能在後續決算審核被追究並連動責任。

Q5第55條和第13條稽察權差在哪?

第13條是一切收支及財物的隨時稽察,第55條聚焦財物管理運用的調查與提意見,互為配套。

Q6機關財物被審計調查要怎麼配合?

完整提供帳冊、保管與運用憑證,逐項檢視審計意見,屬實儘速改善並書面回覆。

Q7審計提出意見有沒有時效?

本條監督權不受決算期程限制,得隨時行使;責任追究依審計法及相關法令程序辦理。

Q8哪些人最該懂審計法55條?

機關出納、財產管理人員、主辦會計,以及準備高普考審計學與政府會計的考生。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第13條(稽察權)第55條(財物調查權)第59條(採購稽察)
適用客體一切收支及財物財物之管理、運用及有關事項採購規劃設計招標履約驗收
監督時點隨時稽察隨時調查、認為不當隨時提意見隨時稽察
核心功能收支與財物全面稽察財物管理運用之事中監督與示警採購流程合規稽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計検査院法(会計検査院の検査・調査権)
🇰🇷 韓國감사원법(감사원의 회계검사·조사권)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的调查权)
🇩🇪 德國Bundeshaushaltsordnung / Bundesrechnungshof(Prüfungs- und Erhebungsrecht)
🇫🇷 法國Code des juridictions financières(contrôle de la Cour des comptes)
🇺🇸 美國31 U.S.C.(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audit authorit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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