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 第 65 條(公務機關審計應注意事項)
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業務、財務、會計、事務之處理程序及其有關法令。 二 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 三 財產運用有效程度及現金、財物之盤查。 四 應收、應付帳款及其他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 五 以上各款應行改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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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審計法第65條明定審計機關查核公務機關的五項重點:程序合法性、預算績效、財產盤查、帳款核對、應行改進事項。
Q · 政府機關被審計時,審計機關到底會查哪些東西?
依審計法第65條,審計機關查核公務機關時須注意五項:第一款業務、財務、會計、事務的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是否合法;第二款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及其績效;第三款財產運用是否有效及現金、財物盤查;第四款應收應付帳款與其他資產、負債的查證核對;第五款前述各款應行改進事項。重點在於審計不只查帳目算得對不對,更查程序合法性與計畫績效。
白話解讀
你交的稅變成政府預算,花得對不對,不是沒人管。審計法第65條就是審計機關(監督政府用錢、獨立於行政體系之外的機關)查公務機關時的五道關卡:業務和財務的處理程序合不合法、計畫進度和預算執行有沒有績效、財產有沒有被有效運用、各項帳款和資產負債對不對得起來、還有哪些該改進。這五款不是抽象口號,它決定一個政府計畫拿到乾淨的審計意見,還是被點名糾正。你如果在公部門上班、領政府補助、或承包公共工程,這五款就是會照到你頭上的探照燈。看懂它,你就知道帳要怎麼留、錢要怎麼花才不會出事。
法律定性
審計法第65條是政府財務審計的查核範圍規範,明定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時應注意的五項重點:程序合法性、預算與計畫績效、財產運用與盤查、帳款及資產負債核對、以及應行改進事項,構成公部門財務課責的查核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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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審計法第65條是什麼?▾
規定審計機關查核公務機關時應注意的五項重點,是政府財務審計的查核範圍基準。
Q2審計機關到底會查哪五項?▾
程序合法性、預算與計畫績效、財產運用與盤查、帳款資產負債核對、應行改進事項。
Q3審計只是查帳目對不對嗎?▾
不是。第二款明文要查『績效』,錢花得合法但毫無效果一樣會被點名。
Q4什麼是第五款『應行改進事項』?▾
審計就前四款發現的缺失,列出機關應改善之處,多以通知改進方式處理。
Q5受審機關該怎麼準備審計?▾
依五款自我體檢:法令程序、預算績效、財產、帳款憑證、待改進事項提前歸檔。
Q6審計查到問題一定會被懲處嗎?▾
不一定。多先通知改進,如期改善多半不再追究;涉及不法或重大失職才核定財務責任。
Q7政府工程承包商的憑證要留多久?▾
因第四款帳款核對與第一款程序查核可能數年後回查,建議保存至計畫結算且審計完成後數年。
Q8民眾能用第65條監督政府嗎?▾
能。引用第二款『計畫績效』申請資訊公開或陳情,比泛泛指控浪費公帑更有力。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art_65 | art_66 | art_67 |
|---|---|---|---|
| 適用對象 | 公務機關 | 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 | 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 |
| 查核核心 | 程序合法性+計畫績效+財產帳款 | 在第65條基礎上再加營運效能、成本、損益 | 違法失職、預算執行、決算數字勾稽 |
| 績效面向 | 計畫實施進度與預算執行績效 | 業務經營績效、盈虧與成本分析 | 整體決算層級的考核 |
| 與本條關係 | 公務機關查核母規範 | 準用第65條再加營業事業特別事項 | 決算審核階段的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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