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 第 68 條(審核中央決算應注意事項)
- 1.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歲入、歲出是否與預算相符;如不相符,其不符之原因。 二 歲入、歲出是否平衡;如不平衡,其不平衡之原因。 三 歲入、歲出是否與國民經濟能力及其發展相適應。 四 歲入、歲出是否與國家施政方針相適應。 五 各方所擬關於歲入、歲出應行改善之意見。
- 2.前項所列應行注意事項,於審核地方政府總決算準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第 68 條規定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須注意五事項,含預算相符、收支平衡及與施政方針相適應,並準用於地方政府總決算。
Q · 政府每年花的錢,最後是誰在審、審什麼?
依審計法第 68 條,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時必須注意五件事:歲入歲出是否與預算相符、是否平衡、是否與國民經濟能力相適應、是否與國家施政方針相適應,以及各方改善意見。關鍵在於第三、四款已超出「帳目對不對」的合法性審查,進入「錢花得合不合理」的合理性審查。第二項把這套標準準用到地方政府總決算。
白話解讀
每年政府花掉好幾兆元,最後誰來確認這些錢真的花在帳面上說的地方?答案是審計機關(監察院底下的審計部),而第 68 條就是它的檢查清單。最關鍵的是:這份清單不只查「帳目對不對」。它要求審計機關連「歲出有沒有跟國家施政方針相符」「有沒有超出國民經濟能力」都要審。換句話說,這是一種合理性審查,不只是合法性審查。第二項還把同一套標準準用到地方政府總決算,所以你住的縣市政府怎麼花錢,也在這條的射程內。讀懂這條,你就知道政府的錢被盯著的方式,比你以為的更深。
法律定性
審計法第 68 條為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的法定注意事項規範,列舉五款審核重點:預算相符性、收支平衡性、與國民經濟能力之適應性、與國家施政方針之適應性,以及改善意見之彙整,並將同一標準準用於地方政府總決算,構成事後財政課責的核心檢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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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審計部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又不是公務員▾
關係比你想的大。審計部依審計法 68 條替全民檢驗政府每年幾兆元怎麼花,還要審錢花得合不合國民經濟能力和國家政策。它產出的審核報告依憲法第 105 條要送立法院,是公開的。與其在網路上罵政府亂花錢,不如花十分鐘調閱審核報告,裡面審計部已經用專業替你點出哪些項目有問題。
Q2審計和會計師查帳、跟政風查弊,差在哪?▾
層次不同。會計師查帳目正確性;政風查個別人員有沒有違法。審計機關依本條查的範圍更廣,包含整個政府總決算跟預算符不符、收支平不平衡,還上升到跟國家施政方針相不相適應的政策層次。審計是事後的總體檢驗,跟預算法的事前控制是一組的。
Q3地方政府的錢也有人這樣審嗎?▾
有。本條第二項明文規定,這套審核中央總決算的注意事項於審核地方政府總決算準用之。所以你的縣市政府年度總決算,審計機關同樣要審它跟預算符不符、跟地方施政方針合不合。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通常會送地方議會,比新聞稿實在得多。
Q4審計法 68 條是什麼?▾
規定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的五項注意事項,是事後財政課責的法定檢查清單,地方政府總決算也準用。
Q5總決算審核五款分別是什麼?▾
一與預算相符、二收支平衡、三與國民經濟能力相適應、四與國家施政方針相適應、五彙整各方改善意見。
Q6什麼叫與國家施政方針相適應?▾
檢驗政府支出是否落實年度政策目標,屬於合理性審查,超出單純帳目正確與否的合法性審查。
Q7總決算和預算差在哪?▾
預算是事前編列的計畫數,總決算是年度終了後的實際執行數;本條就是拿決算去對預算與政策。
Q8一般民眾怎麼查政府總決算審核結果?▾
透過審計部網站或立法院調閱該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這是公開文件,地方版找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
Q9機關編製總決算要注意什麼才不被點名?▾
先用本條五款自我檢視,歲入歲出與預算不符的項目主動備妥說明,保留預算執行決策與效益佐證。
Q10審核報告什麼時候出爐?▾
審計長依憲法第 105 條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完成審核並提報立法院(請以現行法為準)。
Q11怎麼用審核報告監督政府?▾
對照本條五款看報告記載哪些不符項目,作為陳情、質詢或公民倡議的具體依據,比空泛喊亂花錢有力。
Q12審計 vs 會計師查帳差在哪?▾
會計師查帳目正確性,審計機關依本條查整個政府決算與預算、政策相不相符,層次更高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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