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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審計法 第 70 條(概算編擬前之提供資料及意見)

審計機關於政府編擬年度概算前,應提供審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建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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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第 70 條規定,審計機關須在政府編擬年度概算前,提供前年度預算執行的審核資料及建議意見。

Q · 政府編預算前,審計機關依法要先做什麼?

依審計法第 70 條,審計機關在政府編擬下一年度概算之前,必須提供前一年度預算執行的審核資料與建議意見。這等於把「去年錢花得好不好」的檢討結果,往前餵進明年的預算設計。它不是處罰工具,而是制度性的問責環節:審計機關只能提供資料與建議、不能代替行政機關決定預算如何編列,藉此維持事後審核的中立立場。

白話解讀

多數人以為審計就是事後抓貪汙、查弊案,查完歸檔就結束。但審計真正的制度設計遠不止於此。審計法第70條藏著一個你大概從沒聽過的齒輪:政府要編下一年度預算之前,審計機關依法必須先提供「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的檢討資料和建議意見」。換句話說,去年哪些錢花得浪費、哪個計畫年年編列卻成效不彰,這些審核結果不是看完就算,而是要回頭餵進明年的預算設計裡。這條把「回頭檢討」和「往前編列」綁在同一根螺絲上。你如果在意政府的錢花得對不對,這條給了你一個施力點:審計機關到底提供了什麼建議?預算單位有沒有理會?這不是抽象的監督口號,是白紙黑字的法定義務。

法律定性

審計法第 70 條屬於審計職權中「考核財務效能」的延伸規範,要求審計機關在政府編擬年度概算前,主動提供前年度預算執行的審核資料及建議意見,使事後審核結果回饋至次年度預算編製,構成預算問責循環的上游環節。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審計法第 70 條是什麼?

規定審計機關在政府編擬年度概算前,須提供前年度預算執行的審核資料與建議意見,是預算問責的上游環節。

Q2什麼是年度概算?

概算是各機關依預算法第 32 條向主計機關提出的初步預算估計,是正式預算案的前一階段。

Q3審計機關的建議意見有強制力嗎?

無直接拘束力,但屬法定義務文件,預算單位若未檢討改善,會在後續審計報告留下紀錄形成問責壓力。

Q4一般人能看到審計機關提供的檢討建議嗎?

可透過立法院審計報告或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審計長依憲法第 105 條須將審核報告提報立法院。

Q5審計法 70 條跟第 69 條差在哪?

第 69 條是發現效能過低時通知改善與處置,第 70 條是定期把前年度檢討回饋進次年度預算編製。

Q6審計機關 vs 主計機關角色差在哪?

主計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編預算,審計機關(審計部)負責事後審核並回饋,分屬執行與監督兩端。

Q7怎麼在質詢或陳情時引用審計法第 70 條?

直接指出這是審計機關的法定義務文件,要求說明審計建議內容與預算單位是否採納。

Q8審計機關能直接刪減政府預算嗎?

不能。本條僅授權提供資料與建議,預算編列權仍在行政機關、審議權在立法院。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審計機關(審計部)主計機關(主計總處)立法院
角色事後審核並回饋編製預算審議與三讀
本條施力時點編概算前提供檢討建議彙整概算與預算案預算案送達後審查
權限性質提供資料與建議(無編列權)編列權刪減與審議權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計検査院法(会計検査院による検査・検査報告制度)
🇰🇷 韓國감사원법·국가재정법(감사 결과의 예산 반영)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监督与预算执行审计)
🇩🇪 德國Bundeshaushaltsordnung (BHO) §§ 88 ff. / Bundesrechnungshof-Prüfung
🇫🇷 法國Code des juridictions financières(Cour des comptes — assistance au Parlement et au Gouvernement)
🇺🇸 美國Budget and Accounting Act of 1921 / GAO(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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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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