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審計法 第 70 條(概算編擬前之提供資料及意見)

快速跳轉

審計機關於政府編擬年度概算前,應提供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建議意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第 70 條規定,審計機關須在政府編擬年度概算前,提供前年度預算執行的審核資料及建議意見。

Q · 政府編預算前,審計機關依法要先做什麼?

提供前年度預算執行的審核資料與建議

依審計法第 70 條,審計機關在政府編擬下一年度概算之前,必須提供前一年度預算執行的審核資料與建議意見。這等於把「去年錢花得好不好」的檢討結果,往前餵進明年的預算設計。它不是處罰工具,而是制度性的問責環節:審計機關只能提供資料與建議、不能代替行政機關決定預算如何編列,藉此維持事後審核的中立立場。

深度解讀

多數人以為審計就是事後抓貪汙、查弊案,查完歸檔就結束。但審計真正的制度設計遠不止於此。審計法第70條藏著一個你大概從沒聽過的齒輪:政府要編下一年度預算之前,審計機關依法必須先提供「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的檢討資料和建議意見」。換句話說,去年哪些錢花得浪費、哪個計畫年年編列卻成效不彰,這些審核結果不是看完就算,而是要回頭餵進明年的預算設計裡。這條把「回頭檢討」和「往前編列」綁在同一根螺絲上。你如果在意政府的錢花得對不對,這條給了你一個施力點:審計機關到底提供了什麼建議?預算單位有沒有理會?這不是抽象的監督口號,是白紙黑字的法定義務。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 核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審計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審計法第 70 條規定:「審計機關於政府編擬年度概算前,應提供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建議意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審計法第 7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審計法第 7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