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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審計法 第 79 條(其他機關團體有關審計之適用)

審計機關對於公私合營之事業,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應行審計事務,得參照本法之規定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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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第79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公私合營事業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得參照本法執行審計,決定審計權的是公款來源而非法人屬性。

Q · 民間團體拿了政府補助,審計機關能查帳嗎?

依審計法第79條,審計機關對「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及「公私合營之事業」的應行審計事務,得參照本法規定執行。決定審計權的不是法人是民間或公營,而是錢的來源——一旦領了公款,審計機關就有權比照查政府機關的標準審查支出是否合法、有無浪費或不忠於職務,但「得」代表這是裁量權,非每筆補助都必查。

白話解讀

很多人以為審計部只查政府機關。錯。只要你的公司是公私合營(政府有出資),或你的協會、基金會拿了政府補助款,這條就把你拉進審計部的射程內。它規定:對這兩類對象的應行審計事務,審計機關「得參照」本法規定執行。「得」是關鍵字,代表這是審計機關的裁量權,不是每筆補助都會查,但它有權查。一旦被盯上,查帳的標準跟查政府機關幾乎一樣嚴:錢花到哪、有沒有按計畫用、有沒有不法或浪費,全都攤開。拿補助的時候很爽,但你簽下那份補助契約的同時,也把自己的財務透明度一起交了出去。

法律定性

審計法第79條為審計範圍的擴張規範,將兩類非純政府機關納入審計射程:一為公私合營之事業(政府與民間共同出資經營者),二為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領取政府補助款之協會、基金會、法人等)。對此兩類對象之應行審計事務,審計機關得參照審計法規定執行,使公款流向能受同等財務課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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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們是純民間協會,審計部真的有權查我們的帳嗎?

只要你們拿了公款補助,就落在審計法第79條的射程內。它規定審計機關對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的應行審計事務,得參照本法規定執行。注意是「得」,代表這是審計機關的裁量權,不是每個受補助團體都會被查,但它有權查。內行人提示:會不會被查,常跟補助金額大小、有沒有被檢舉、有沒有被抽中有關,金額越大越要把帳留好。

Q2公私合營的公司,政府股份很少,也要被審計嗎?

會。本條把公私合營之事業明確納入審計機關得參照本法執行的範圍,重點不在政府持股多少,而在它具有公私合營的性質。實務上具體的審計方式和深度,會因公股比例和業務性質而調整。內行人提示:有政府持股的事業,董監事和經理人對公款使用負有比一般民營公司更高的課責標準,別用純民營的心態經營。

Q3被審計查出問題,最嚴重會怎樣?

看問題性質。單純憑證不全多半要求補正或繳回款項。但如果被認定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的行為,依審計法的職權,可能移送相關機關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不是退錢就能了事。內行人提示:審計報告本身不是判決,但它常是後續究責的起點,收到審計意見時的回應方式,會大幅影響事情往哪個方向走。

Q4受補助團體要被審計部查帳嗎?

要落入射程。審計法第79條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納入審計範圍,決定審計權的是公款來源,不是法人屬性。

Q5審計法第79條的「得」是什麼意思?

「得」是審計機關的裁量權,代表它有權查但非每筆補助必查,是否查核常與金額、檢舉、抽中有關。

Q6什麼算公私合營之事業?

政府與民間共同出資經營之事業,重點在公私合營性質,不在政府持股多寡。

Q7什麼算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

領取政府補助款或委辦經費之協會、基金會、法人等私部門組織,因公款涉入而受審計。

Q8收到審計調閱公文怎麼準備?

先確認查核範圍與依據條文,再把契約、計畫書、會計憑證、成果報告整理成互相對應的完整檔案。

Q9受補助團體被審計要備齊哪些憑證?

補助契約、核定公文、計畫書、每筆支出憑證與發票、成果報告,且每筆支出能對應到計畫項目。

Q10申請補助前怎麼降低審計風險?

在簽補助契約前就把會計制度與憑證管理建到能對審計攤開的標準,等於先買保險,被抽中時毫髮無傷。

Q11賸餘款沒繳回被查到怎麼處理?

依各補助計畫要點規定的期限辦理繳回,不符規定款項可能要繳回,主動說明來龍去脈比隱瞞有利。

Q12核銷 vs 審計(第79條)差在哪?

核銷看憑證齊不齊,審計還看效能、浪費與是否不忠於職務,是兩個量級的審查。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核銷審計(第79條)
審查主體補助機關(業務單位)審計機關(審計部/審計處室)
審查重點憑證是否齊全、發票是否相符支出是否合法、有無效能、有無浪費或不忠於職務
審查時點計畫執行中至結案得於事後參照本法隨時審計
後果補正、退補或核減款項補正、繳回,嚴重者移送行政或刑事追究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計検査院法 第23条(補助金等の交付を受けた者等に対する選択的検査)
🇰🇷 韓國감사원법 제23조(선택적 검사사항 — 국가가 보조금을 교부한 단체 등)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政府投资、国有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运用的审计监督)
🇩🇪 德國Bundeshaushaltsordnung (BHO) § 91, § 104(Prüfung von Zuwendungsempfängern und Unternehmen mit Bundesbeteiligung durch den Bundesrechnungshof)
🇫🇷 法國Code des juridictions financières, art. L111-7(contrôle par la Cour des comptes des organismes bénéficiant de concours financiers publics)
🇺🇸 美國Single Audit Act, 31 U.S.C. §§ 7501–7507(聯邦對受領聯邦補助款實體之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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