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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 24 條
公務人員請領一次退休金者,其個人專戶累積總金額,以計至領取時適用之淨值基準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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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24條,公務人員請領一次退休金時,其個人專戶累積總金額應以計至領取時適用之淨值基準日為準。這表示退休人員在領取一次退休金時,其個人專戶中的資金總額,必須根據當時的淨值基準日進行計算。舉例來說,如果某位公務人員在領取退休金時,其個人專戶中的累積總金額為100萬元,而當時的淨值基準日是2022年1月1日,那麼這位公務人員領取的退休金金額就是根據這個時候的個人專戶累積總金額來計算。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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