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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虛擬資產服務法 第 29 條

  1. 1.虛擬資產服務商加入同公會,不得營業。
  2. 2.同業公會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加入,或就其加入附加不當之條件。
  3. 3.同業公會之設立、組織及監督,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商業團體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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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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