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憲法法庭
列出 6 件
關鍵字命中6
會台字第11391號
102.03.08
地亦具有使用之權限,是以系爭規定限制人民之使用、收益權,有牴觸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等語。核其所陳,僅係指摘法院適用法律之當否,並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裁定所適用之系爭規定,
會台字第10223號
100.03.25
之規範意旨,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侵害人民土地使用收益權能,牴觸憲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及第十五條規定,且人民因此無法獲得法院公平審判之機會,違反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云云。核其所陳,實屬爭執系
會台字第8944號
97.11.14
法院未將已拍定之土地點交予拍定人,拍定人仍得行使收益權,而對土地占有人請求不當得利或損害賠償,已不當限制聲請人原使用土地之權利,並侵害其財產權,有違憲爭議云云。查聲請人所陳,僅係對
會台字第8389號
96.08.15
為目的,於他人之土地有地上權、租賃權或其他使用或收益權者,於本法適用上視為森林所有人。」係就適用森林法時土地使用權人得視為森林所有人之擬制規定。聲請人等僅以個人主觀見解,指摘臺灣高
釋字第451號
87.03.27大法官解釋
用,對於共有物之全部,雖有使用收益之權,惟此使用收益權,仍應按其應有部分而行使,若共有人逾越其應有部分之範圍而為使用收益,即係損及他共有人之利益而與侵害他人之所有權同。故共有人對共
會台字第2208號
74.08.09
民法第三七三條之利益權並不能排除同法第七六五條之收益權能,兩者並行,端視各該契約內容而決定其適用疑義等情。核與首開得請解釋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固定顯示前 25 件,找特定案件請輸入字號或關鍵字
預覽
憲法法庭文書即點即預覽,選一件看主文
法規
12,835 部
判決
2,249 萬+ 篇
憲法法庭
22,040 件
函釋
76,182 則
這裡收憲法判決、大法官解釋、審查裁定與不受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