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為市議員,因具有雙重國籍身分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遭中央選舉委員會撤銷其當選資格,下列有關其救濟程序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繕具訴願書,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B)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先行重新審查其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若認訴願有理由者,仍不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須陳報行政院處置
(C)中央選舉委員會不依甲所提出之訴願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處分者,應附具答辯書與必要關係文件送交行政院
(D)甲直接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者,行政院應將訴願書影本或副本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俾利其自行審查是否撤銷變更或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