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由法律人 LawPlayer整理提供·歷屆國考試題完整收錄 / 法律人 LawPlayer 編輯整理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97 年刑事訴訟法考古題
民國 97 年(2008)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刑事訴訟法」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4 題申論題
審判筆錄固亦記載訊問及陳述之內容暨未具結之事由等(刑事訴訟法第44 條第1 項
第7 款),但就下列各點而言,訊問筆錄與審判筆錄仍有區別,試予比較析述:
(25 分)
使用於何種期日
由何人製作
應否命受訊問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證明(效)力之規定
憲兵對於非軍人之犯罪,得否調查蒐證?拘提或因通緝逮捕之被告,於在途解送時,
司法警察(官)對之詢問所取得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有無證據能力?試各予
敘明。(25 分)
甲乙均為成年人,甲委任律師自訴乙誹謗,於法院調查中甲因與乙於訴外成立和解而
自動撤回自訴。試問:(25 分)
法院應如何終結此案?
書記官對於合法撤回自訴之案件,應如何處理?
設甲嗣因乙未履行和解義務,於法定告訴期間內,就同一案件再向檢察官提出告
訴,檢察官偵結,認乙罪嫌重大,予以提起公訴。此公訴是否適法?
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6 款規定,案件有「對於被告無審判權」之情形者,應諭知
不受理之判決。所謂「對於被告無審判權」,究何所指?不受理判決如經確定,有
無一事不再理之效力(既判力)?(25 分)
本頁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整理提供:法律人 LawPlayer· lawpla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