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希望大家都不要出門,乖乖防疫從因果上避免車禍^ ^ 但是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事故,也別慌張,更千萬別隨意離開現場((非常重要!! 至於處理的方式,這是我自己做的簡單車禍處理程序動畫🙇 給大家做個參考(如有不詳細請多包含... ” _” ) https://youtu.be/Ykz9yNqg-ZQ 如果有人有類似想法、想要製作普及法律知識的動畫!可以留言告訴我喔🙆我可以分享資源給您~~
釋字803還在持續翻騰,釋字804又立刻引起討論! 今天又有新的釋字出來了!針對重製光碟罰的比其他著作權侵害行為更重的規定,大法官表示「本次解釋全部合憲」!! https://m.youtube.com/watch?v=Et_4mm10JKY&feature=youtu.be 不知道後續會不會成為平等原則新的適用標準,而且畢竟這樣的全部合憲解釋,對聲請人來說肯定是不太希望看到的😥想必會是新的焦點 🙇著作權法相關專業的大大有什麼想法嗎!!
分享一個最近發現的事 其實從去年疫情發生以來,台灣就有著手進行修法了。 大家可能還記得去年有很多人不配合管制,但是無法可罰、甚至管制本身也被批評欠缺法律依據。 相信也有很多人蒙受損失而沒辦法獲得補償。 雖然後來爭議少了許多,但為了避免未來再出現問題, 其實台灣是有進行修法的喔~~~ 希望這次在有了法律的後盾之後,能更順利的控制疫情,減少爭議、也增加對大家的補償!! 下面有條文節錄^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為有效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維護人民健康,並因應其 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公、私立醫療(事)機構執行防治、醫療、照護之醫事人員及其他從事防 治相關工作人員,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予補助或發給津貼。 公、私立醫療(事)機構與其他相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及其 人員執行本條例防治工作著有績效者,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 、團體應予獎勵。 因執行本條例防治工作,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 亡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予補償、補助各項給付或其子女教育費用。
住在雙北的居民,應該都有感受到現在可怕的搶購物資潮,但是搶購時,往往大家都有點失去理智, 昨天看到一個阿嬤在跟年輕人爭執,似乎是那位阿嬤從人家的籃子裏直接拿未結帳的東西,想問一下各位專業大大,這樣有構成犯罪嗎?? 如果沒有,那有民事責任嗎? 🙇🙇🙇
感覺疫情升溫的很突然,學校裏的氣氛也很緊張,社團的法律服務等等也都喊停了 不知道正在準備考試的學長姐也沒有受到影響,律師們感覺也會怕當事人帶來感染源?? 想問一下大家也沒有什麼想法 希望不會影響國家考試舉行 真心期盼疫情早點得到控制 (座標萬華,現在真的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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