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osts/10159622453997720 近日,司律一次放榜,律師考試400分門檻,嘉瑜從去年開始就針對這不合理的門檻提出質疑,而在今年四月考選部部長也承諾將會做出變革,而在18號的質詢當中,嘉瑜也再次針對考選部所說的重大變革提出質詢。 🔥法律專業人員多合一考試須提前公布 針對400分門檻廢除的研議,考選部部長於質詢中回答將於明年初會做檢討,並朝法律專業人員多合一考試方向進行,也可能將適用於明年的考試當中,而嘉瑜也提出懷疑,重大變革於5月才公布,而針對考生來說是否為一種突襲? 蔡前部長也曾說過而律師錄取率低於8%就要廢除400分門檻,自400分門檻設置的107年的錄取率8.58%,到108年6.12%與109年6.76%,錄取率連續兩年皆低於8%,而參考外國之律師錄取率,韓國75%、日本34%、德國70%與美國40%(加州)等,律師考試錄取率皆遠高於我國! 🔥400分門檻不合理造成許多高分落榜者 以109年二試400分門檻也造成許多不公平之處,以智財組為例,及格最低分487分而落榜者最高分總分卻是521分,兩者相差了34分。選考科目如智財法,應將其視為專業科目培養法律人才有辦法因應現代的社會,而考選部卻仍以通才的概念在進行考試,這四年來已經讓多少考生因此落榜,嘉瑜也呼籲考選部對於400分門檻之研議,也應該加速進行,希望於明年就能廢除此門檻。 🔥嘉瑜建議重大變革應提早公布 首先,對於法律專業人員多合一考試的重大改革,涉及司律考試與法制人員考試,對於考生影響甚大,對於部長所提出的明年5月提出過晚有突襲考生之餘,應提早公布讓考生具充裕時間準備。 第二,針對律師考試400分門檻,希望部長能遵守承諾與相關部會研議,讓400分門檻廢除於明年度律師考試當中。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2229/5921821 銓敘部近期正研議新進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從2023年7月起,將從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 未來公務員將比照勞退新制,擁有個人退休金帳戶,不必像現在,月月把錢投到退撫基金大水池,以後就是「自己的退休金,自己存」了。 銓敘部官員指出,現行公務人員退撫制度採確定給付制,政府要負責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經費,財務壓力實在太大,考量國庫負擔和世代公平,目前傾向納入確定提撥制。 目前該方案還在彙整各方意見中,預定年底前提報考試院審查,明年2月函請立院審議,盼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現行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是從1995年建立,由政府與公務人員每月各自撥繳薪俸的65%、35%至退撫基金。待公務人員退休時,依照薪資水準及服務年資,從基金領取退休金,這是一種共同儲金制度,由國家扮演「確定給付」角色。 官員解釋,確定提撥制運作模式,會像勞工從2005年開始實施的勞退新制,亦即公務人員在工作期間,每月定期提撥一定數額退休基金在帳戶中,交付信託保管運用,等到退休時再提領本金和利息,做為退休金。 簡單的說,就是「自己存錢自己領」、「工作期間繳得越多,退休後領得更多」。至於做為公務員最大雇主的政府,未來也會有相應提撥比例。 另外,因未來新進公務人員的退休金帳戶,跟目前的勞退新制一樣,都可以帶著走。政府也期盼,新制上路後,政府和民間私部門的人才,有機會相互交流與支援。軍公教年改上路兩年多,銓敘部預料年底針對新進公務員提出退休金新制,但退撫基金破產問題仍刻不容緩。 據去年3月退撫基金精算報告,截至去年,退撫基金應領取給付及在職人員未來淨給付精算現值為3兆3,763億餘元,扣除已提存退撫基金6,496億餘元,未提存精算應計負債仍高達2兆7,267億餘元。 審計部報告也指出,退撫基金投資績效表現不佳,近十年度績效介於負5.98%至10.62%間,並未達到目標投資報酬率。預估2041年度退撫基金餘額將開始出現負數。 沒退休金之後公職真的不比一般民企好多少... 沒加班費+調薪要看考績+不能兼職 怎麼感覺很悲哀
https://ynews.page.link/RWAj 太陽花學運群眾行政院前靜坐認為遭暴力驅離請求國賠,一審判北巿警局應賠前立委周倪安等10人共新台幣111萬餘元;雙方提上訴,二審今天判北巿警局再多賠約30萬元,可上訴。 民眾周榮宗、前立委周倪安等30人於民國106年間提起國賠訴訟,控告對象為台北巿政府及台北巿警察局,訴訟期間有人撤回訴訟,其中周榮宗死亡,訴訟由妻子及子女共5人承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辯論終結時共計29名原告。 一審於108年10月底宣判,認定周榮宗、李孟融、鄭運陽、陶漢、周倪安、林志傑、江政韓、蘇俊雄、黃昰森、黃貴蘭等10名原告,於事發當時在場且因員警執勤過當而受傷,除身體疼痛、對國家機關的失望而受有精神上痛苦,請求財物損失及賠償慰撫金,為有理由,判台北巿警局應賠10人共新台幣111萬1570元,其餘原告主張因證據不足,遭駁回而無法獲賠;台北巿政府非賠償義務機關,不必賠。 原告不服判決、也不服北巿府不必賠提起上訴;台北巿警局則不服要賠10人,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今天宣布,稍晚公布判決理由。(責任主編:莊儱宇)
酒駕事故頻傳,修法加重罰則已成為社會共識。交通部如今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只要是酒駕、毒駕、拒測兩次以上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應裝酒精鎖而未裝者,原本罰款僅6000到1萬2000元,修法後,擬加重罰6萬到12萬元,且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酒精鎖,同樣提高罰鍰1萬元至3萬元罰鍰。 至於該怎麼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交通部表示,會公布在網站上,至於用何形式,則由公路主管機關以及六都裁決所去決定;公路總局則表示,會再研議。 根據交通部修法版本,汽機車所有人明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卻未禁止,原本是吊扣汽車機牌照3個月,如今也規畫修法為吊扣牌照2年,同車乘客罰鍰也會從現行600元至3000元,提高為3000元至1萬5000元。 不過立委邱顯智認為,同車乘客罰鍰下限僅3000元,實在太低,要求提高。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表示,會納入立委提議,將同車乘客罰鍰下限提高至6000元。 有鑒於不少肇事案件是吸毒造成,交通部也修法提高毒駕罰則,比照酒駕拒測,只要是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等相類似管制藥品,將開罰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交通部表示,現行酒駕累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才沒入車輛,目前擬修法加重為初犯肇事致人死傷就沒入;累犯定義也從現行5年內,改為10年內都算。至於初次酒駕者,只要肇事就吊扣牌照兩年。 交通部強調,若汽機車吊扣牌照仍上路,將依法開罰3600元至1萬800元不等。 此外,近來隨著共享汽機車愈來愈發達,為避免民眾心存僥倖,使用共享汽機車或是租車,交通部也修法增訂,租賃業者若已盡禁止酒駕、毒駕等相關告知義務,但汽機車駕駛人依舊違反相關規定,得依原罰則,再罰二分之一。 不過立委李昆澤提醒,交通部的修法方向包括酒精鎖罰則提高、公布酒駕者姓名、初犯肇事即沒入車輛等,木的是為了增加酒駕嚇阻效果,但針對無駕照、無牌照的部分都沒有討論,但酒駕者卻可能會直在無牌照、無駕照就上路,這部分要注意。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對於無照的加重處罰,政院已有共識,會再另外提案。 對於交通部的修法版本,立院交委會今也審議通過,預估若立院臨時會順利通過的話,預估最快今年下半年就會上路。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28076 雖然立意良善 但感覺真的公布之後 酒駕的人如果再犯 他人在駕駛座上 旁邊的路人依舊看不到 沒辦法辨認或躲開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493674 https://i.imgur.com/9pR5HEE.jpg 少子化衝擊,近年已有十所私立高中職、七所私立大專校院陸續停辦。教育部二○一七年首度提出相關草案,上屆立法院尚未實質審查,就因屆期不連續中斷,前年底再提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確立退場後「校產歸公」原則,但私校董事會強力反彈,關鍵條文仍待院會協商。 依據教育部統計,一一七學年度的大專院校新生人數僅十六萬兩千人,相較於一○一學年度減少約十一萬六千人,減幅高達四成,但現行「私立學校法」對於私校轉型、退場規範不明確,私校整併、掏空事件頻傳,教育部只能勒令「停招」,才推動「私校退場條例」立法。 行政院院會二○二○年底通過教育部所提的退場條例草案,新版草案擴及高中,也規定列為專案輔導的學校三年以內就要改善,而專輔期間內,主管機關應加派最多三席專任教職員擔任董事,並指派一名社會公正人士擔任監察人,百萬元以上的工程、財務及勞務採購,應報主管機關同意;此舉是讓原有董事會沒機會動手腳。 若私校未能在三年內免除專輔,主管機關應命其全面停招,並在停招一年後停辦。停辦後兩個月,校產用於資遣教職員、清償積欠薪資與償還負債後,全數歸公。 九版本草案 併案審查 除了行政院版,包括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林宜瑾、張廖萬堅、范雲與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林奕華等立委提出,共九個版本的草案,一同在教文委員會併案審查。但攸關法案核心的「校產歸公」、「專輔三年」相關條文,朝野未能取得共識。 校產歸公 私校大反彈 李德維指出,部分私校將「校產歸公」稱為「謀財害命」條款,自己過去出錢出力辦校,教育部補助僅佔校產一部分,且全數用於師生,如今竟要全數歸公,且完全沒有司法救濟管道。 林奕華也說,創校基金多屬個人捐資或募款,因少子化退場要求全部歸公,和私校法第七十四條的解散清算規定有矛盾,若強勢立法,私校捐資人可能走向釋憲。 張廖萬堅坦言,這是得罪既得利益者的法案,但不面對會腐蝕更深,教文委員會的民進黨立委偏向支持行政院版本,這是不得不走、不可逆的路,但他也針對校產歸公拋出納入教育部主管「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的想法。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204/F7GP25M2OFAOBKYJ7DIZYSQKMM/ 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超愛打麻將,而且賭很大,他在翁姓男子開設的賭場征戰多年,陸續簽下5張本票共計1260萬元,翁男憑本票請法院強制執行後,張男提告主張「賭債非債」因此本票債權不存在,台北地院判張男勝訴免付錢。審理時,該賭場多名牌友證稱張男確實是麻將輸錢而簽本票,令人驚訝的是,一名牌友當庭自責:「我輸7000多萬,很氣自己輸這麼多錢。」另一人更慘,他告訴法官:「我在這賭場玩30年,輸了2億元。」 張男告訴法官,他數十年前就開始與翁男賭博,若積欠賭債,翁男就要他簽本票擔保,但依《民法》規定,賭博行為違法,因賭博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無效,另外,曾有最高法院判決指出「賭債非債」,因此就算翁男持有本票,本票的債權也不存在。 此案2021年審理時,翁男過世,他的繼承人承受訴訟,主張翁男只是提供場所供友人打牌娛樂,自己也會下場交際打牌,並非擔任莊家或與張男對賭,張男簽的本票是因為他打牌輸錢給其他人,向翁男借錢代墊,並非因為賭博輸錢給翁男而簽本票,也沒有被逼迫,這1260萬元不是賭債,是借款,張男應該還錢。 為了釐清張男簽給翁男的本票是賭債還是借貸,法官傳喚多名牌友作證,有人證稱翁男開設的賭場有很多桌,有玩大老二、十三張、天九,都玩很大,「我是消磨時間,只有玩麻將,輸錢時如果沒有現金給他,就要開支票或本票」、「翁男要錢很兇悍,請黑道,這些年來我輸了7000多萬元,在那邊打牌有自殺的,我知道一個,但我聽說有三個,我痛恨自己輸那麼多錢」。 另名牌友證稱:「翁男叫我們去賭,叫得很密集,如果今天我有事情不想去玩,他會一直問是什麼事情,一定要講清楚,不然電話就一直催一直催,催到我們去玩。」、「一個禮拜我都去3、4天,之前是每個人帶張空白支票去玩,賭完當場開票,後來因為我輸太多,支票退票,沒有支票就開本票。」、「我在那邊玩了30幾年,輸了將近2億元,張男也玩了30幾年,跟我們一起玩的有的自殺,有的跑路。」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張男因為賭博輸錢而簽本票給翁男,依據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421號判決要旨,賭博是法令禁止的行為,因賭博所產生的債務關係,翁男沒有請求權可言,因此一審判決張男簽的1260萬元本票,債權不存在,翁男的繼承人不得依本票向張男討債。可上訴。 真有錢... 有2億可以輸
黃姓男子失戀心情不佳,想吸毒排解寂寞又怕被騙,於是他上網買大麻種子,自學種出大麻植栽後,準備烘烤後來吸食,結果大麻葉被他烤焦不能用,他又再買一批種子來種,結果還沒收成就被警方循線逮捕,瞎忙1年沒抽到半口大麻的黃男,被法官依製毒未遂罪判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24歲的黃姓男子和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後,一個人獨自在外租屋的他,感到空虛寂寞,於是他想透過吸食來排解孤單;2020年11月底,黃男先在網路上向不知名的網友購入10顆大麻種子,再上網學習如何種大麻。 黃男藉由網路教學,把大麻種子植入培養土,再施以澆水、施肥、燈具照射等照料,10顆大麻種子只培育出3株大麻植栽,他再把大麻植株自然脫落的葉子,放入烤箱烘乾,結果火候沒掌握好烘烤失敗。 黃男不死心,去年2月再以價值約5800元的泰達幣,向網友購買20顆大麻種子,結果還沒收成就被警方找上門,依製毒重罪送辦;高雄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但強調這些大麻是自己種來吸食不是要賣。 由於大麻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考量黃男種大麻時年僅24歲,年輕識淺,因情感失意才會種大麻吸食,且數量不算多,又沒有種成功,考量檢察官起訴後替他求情,加上犯罪情節不算重大,法官決定讓他有機會改過遷善,輕判他徒刑年、緩刑5年,應服12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45900 請各位關心身邊失戀好友~~
四大公投將於12月18日登場,分別是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案,藍綠陣營也分別就呼籲民眾投下同意與不同意票開對決。入口網站yahoo今起針對「12/18將舉辦四大公投,你是否會去投票?」進行網路民調,截至14:30止,有65.8%網友表達一定會、9.2%可能會、22%一定不會,另有3%為不知道/沒意見。 yahoo今起至15日止,針對四大公投進行民調,截至今14:30已有3800人進行投票,其中一題詢問「對於四個公投內容,你目前的了解程度如何?」有43.9%網友說非常了解、28.5%還算了解、22.3%不太了解、3.4%完全不了解,另有1.9%為不知道/沒意見 至於該民調詢問「對於四個公投看法,你比較支持哪一個政黨(民眾黨、民進黨、時代力量、國民黨)的意見?(政黨依照筆畫順序排列)」有4.5%網友投給民眾黨(珍愛藻礁和反萊豬進口同意、公投綁大選和重啟核四不同意)、24.7%為民進黨(四個不同意)、3%為時代力量(珍愛藻礁、反萊豬進口以及公投綁大選同意、重啟核四不同意)、54.4%為國民黨(四個同意),有6.9%表達都不支持,還有6.5%為不知道/沒意見。 另外,中選會自11月13日起至12月11日期間,為四大公投案各辦理5場意見發表會,總計辦理20場,分別由華視、民視、中視、台視、公視等5家無線電視台進行轉播,並同步於中選會網站直播日前;中選會也提醒民眾投票當天要記得帶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印章,一定要使用選委會準備的圈選工具圈選,以免造成無效票。
台中一名18歲宋姓男大生7日晚間駕車不小心擦撞李姓男子所駕駛的瑪莎拉蒂,竟因此遭對方打到顱內出血、顱底骨折,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中,而警方9日依殺人未遂罪,將卷證送往地建署,但等到今天要尋人時,3名歹徒已經不知所蹤,目前警方正積極調查、訪查中。 這起事件發生在7日凌晨,當時宋男參加教會活動結束,載著同學開車行經台灣大道要從快車道切換到慢車道時,與行駛在慢車道李男駕駛的瑪莎拉蒂發生碰撞。誇張的是,車禍發生後,李男與同車的張姓、陳姓乘客竟直接將宋男從車內拉下車,接著張、陳兩人拉住男大生,李男再徒手暴打男大生頭部,男大生被送往醫院救治,顱內出血、顱底骨折,至今人還躺在加護病房。 誇張的案件曝光之後,讓台中市長盧秀燕相當憤怒,於10日中午親自前往探視宋男,一見到家屬即深深鞠躬也說真的非常抱歉!盧秀燕表示,看到孩子受傷真的很難過,也覺得很抱歉,而她也怒轟,已責成警察局「嚴查重辦」,朝暴力殺人、組織犯罪嚴辦,一定會查得水落石出,給家屬一個交待。 對此,警方表示,由於檢方要求要把3人帶回,所以全隊已出去抓人,員警都在外面,還沒有進一步消息,只知主嫌住台中市。 對此,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表示,警方係以函送方式移送地檢,檢方也主動分案,今天函送資料應已送抵,檢察官應該正在閱卷中,至於有關「現行犯」認定部分,檢察官閱卷之後才能了解。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1130000393-260110?chdtv 不婚不生成為國安危機,政府喊拚生育率,中華電信開出第一槍,搶先國營事業祭出「育嬰工時」,明年起只要是家中有3歲以下小孩的員工,可申請每天工時少1小時,直到年滿3歲止,重點是不扣薪、也不影響考績及全勤,若父母兩人都是中華電信員工,還可以同時申請,一起提早下班顧小孩。 台灣去年新生兒僅剩16.5萬人,總生育率跌破1%,政府為了營造友善生育環境,鼓勵雙親請育嬰假(留職停薪),依現行規定,在小孩滿3歲前,父母皆可申請,並可同時請,最長可請到2年,其中半年可領勞保的8成薪,截至8月底止,約有5.5萬名勞工請育嬰假。 不影響考績全勤 中華電由交通部持股3成,具半官方色彩,向來福利優渥,也有政策風向球的味道。在政府實施育嬰假之前,中華電早在2006年就率先針對請育嬰假的女性員工,大方發出勞保投保薪資5成的育嬰津貼,最多可請領2年。 隨著政府育嬰留停津貼自7月起,由現行6成拉高到8成,中華電再度出招,針對家中有3歲以下幼兒,但沒請育嬰假的員工,於明年起享有「育嬰工時」新制,可晚1小時上班或早1小時下班,每天工時少1小時,但薪資照付,更重要的是不影響考績及全勤。 中華電這項「育嬰工時」新制,除獨步全台企業,條件也不嚴苛,可從幼童出生請到年滿3歲為止,且父母若同時是中華電員工,還可一起請,同時上下班帶小孩,希望讓員工能兼顧家庭安於工作,落實友善職場。 對於中華電創舉,多數員工表示認同,「能早1個小時下班,差很多」,不管是請保母或是送托嬰中心,最晚6點半前一定要接到小孩,能早1個小時踏出公司、不用塞在路上,可大幅降低身心靈負擔,其實很有感。 中鋼台糖另尋他法 民營企業無法減少工時,採彈性工時能早上班、早下班,但員工坦言「直接減少工時最好」,且若能變成既定政策,就不用怕主管或同事側目,能大大方方下班走人。 資深人資主管認為,減少工時絕對是皆大歡喜的政策,應該沒人不愛,但每個人家庭狀況不同,實際助益仍待評估,且難免會有人孩子都給爺爺奶奶帶,卻以此理由申請減少工時,屆時公平性就會成為問題,到頭來難免引發同事不滿,建議實施時要更細膩些。 其他國營事業會否跟進?中鋼高層表示,由於是三班制輪班,無法提供減時上班優惠,不過鼓勵員工生子,相關補助及福利均優於《勞基法》。 台糖同樣無法提供減時上班,但配合政策提供低價租金場域辦理公托,員工子女除可優先就讀,並享學雜費優惠。 wow...沒想到台灣生育真的低到連國營事業都調整規定 真是令人想不到 大家覺得其他國營什麼時候會跟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