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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alex199288
匿名留言被告可能性?

發現最近很多靠北什麼職業 例如護理師 醫師 警察 這樣留言會被提告嗎?匿名者跟爆料者該如何自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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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littleapple5
中華電首創育嬰工時 減工不減薪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1130000393-260110?chdtv 不婚不生成為國安危機,政府喊拚生育率,中華電信開出第一槍,搶先國營事業祭出「育嬰工時」,明年起只要是家中有3歲以下小孩的員工,可申請每天工時少1小時,直到年滿3歲止,重點是不扣薪、也不影響考績及全勤,若父母兩人都是中華電信員工,還可以同時申請,一起提早下班顧小孩。 台灣去年新生兒僅剩16.5萬人,總生育率跌破1%,政府為了營造友善生育環境,鼓勵雙親請育嬰假(留職停薪),依現行規定,在小孩滿3歲前,父母皆可申請,並可同時請,最長可請到2年,其中半年可領勞保的8成薪,截至8月底止,約有5.5萬名勞工請育嬰假。 不影響考績全勤 中華電由交通部持股3成,具半官方色彩,向來福利優渥,也有政策風向球的味道。在政府實施育嬰假之前,中華電早在2006年就率先針對請育嬰假的女性員工,大方發出勞保投保薪資5成的育嬰津貼,最多可請領2年。 隨著政府育嬰留停津貼自7月起,由現行6成拉高到8成,中華電再度出招,針對家中有3歲以下幼兒,但沒請育嬰假的員工,於明年起享有「育嬰工時」新制,可晚1小時上班或早1小時下班,每天工時少1小時,但薪資照付,更重要的是不影響考績及全勤。 中華電這項「育嬰工時」新制,除獨步全台企業,條件也不嚴苛,可從幼童出生請到年滿3歲為止,且父母若同時是中華電員工,還可一起請,同時上下班帶小孩,希望讓員工能兼顧家庭安於工作,落實友善職場。 對於中華電創舉,多數員工表示認同,「能早1個小時下班,差很多」,不管是請保母或是送托嬰中心,最晚6點半前一定要接到小孩,能早1個小時踏出公司、不用塞在路上,可大幅降低身心靈負擔,其實很有感。 中鋼台糖另尋他法 民營企業無法減少工時,採彈性工時能早上班、早下班,但員工坦言「直接減少工時最好」,且若能變成既定政策,就不用怕主管或同事側目,能大大方方下班走人。 資深人資主管認為,減少工時絕對是皆大歡喜的政策,應該沒人不愛,但每個人家庭狀況不同,實際助益仍待評估,且難免會有人孩子都給爺爺奶奶帶,卻以此理由申請減少工時,屆時公平性就會成為問題,到頭來難免引發同事不滿,建議實施時要更細膩些。 其他國營事業會否跟進?中鋼高層表示,由於是三班制輪班,無法提供減時上班優惠,不過鼓勵員工生子,相關補助及福利均優於《勞基法》。 台糖同樣無法提供減時上班,但配合政策提供低價租金場域辦理公托,員工子女除可優先就讀,並享學雜費優惠。 wow...沒想到台灣生育真的低到連國營事業都調整規定 真是令人想不到 大家覺得其他國營什麼時候會跟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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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asdf09223
藍委提加重過失致死刑度?司法院表達贊同

https://udn.com/news/story/122505/582450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檢警調查黃姓婦人涉亂扔檀香餘燼釀災,最重面臨僅5年以下徒刑;立委費鴻泰在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詢問是否有可能修法提高刑度,司法院表示贊同。 費鴻泰說,無論是城中城大火,或是太魯閣事件49人死亡,讓人歷歷在目,但過失致死罪刑度過輕,民眾難接受,公務人員應有所做法和決定,司法院應該要表態,否則會讓大眾感覺司法院好像不食人間煙火。 全案主嫌黃格格已遭收押,但她和今年四月間造成太魯閣號出軌、奪走四十九條人命的台鐵包商李義祥一樣,雖身揹大量人命,但被控的罪名,刑責最重的也只是過失致死罪,最多只能判刑五年,引發社會批評「罪刑不相當」。為此,法務部與司法院共推修正案,把過失致死罪依情節輕重階層化刑度,最重可達十年,草案五月十九日送立法院,惟至今未排審,本會期恐難通過。 過失致死過去可分為普通跟業務兩種類型,前者最重兩年、後者五年,但學界認為兩者應負的注意義務相同,法務部遂於二○一九年刪除業務過失致死,把過失致死罪的刑度調為五年。 惟太魯閣號悲劇發生後,外界發覺如此嚴重的過失,竟然最多只要服五年刑,表現良好甚至兩年半可假釋,難以接受。 修正案把刑度分為三個階層,第一層為一般過失行為與較少受害者的結果,維持現行五年刑;第二層為過失手段情節重大,可處一到七年徒刑;第三層是過失情節重大且導致三人以上的死亡結果,可處三到十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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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joan0921
員工確診 麥當勞證實是林森三店員工

台灣麥當勞下午證實為林森三店員工,麥當勞表示,第一時間已立刻撤離顧客,並閉店消毒。 台北市新增1例COVID-19本土個案,衛生局表示,個案為中山區某餐廳員工,正在進行疫調、釐清感染源並匡列接觸者中,個案任職的餐廳今天起停業3天並清消,復業後停止內用至26日。 這樣閉店消毒三天,麥當勞三天的虧損可以和確診員工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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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1200daily
五倍券10/8數位、紙本正式開始消費 國內電商可用

https://tw.news.yahoo.com/五倍券來了-登記-領取時間-次看-041814122.html 之前說電商不能用 現在又說可以用 啊這樣不就變限期使用的現金 人民又不知道要舉債多少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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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jackstudent142
討論十八歲公民權修法(不修憲)可能性

(非法律面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請見諒) 各位法律界的先進、前輩大家好 小弟是一位有志進入法學界的學生,想請問關於我的見解和法律解讀是否成立? 在此我想與各位前輩討論的是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選舉人和第24條候選人(下稱選罷法)和中華民國憲法(下稱憲法)第130條的規定 先附上條文給各位先進 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選罷法第14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 選罷法第24條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以下為我的見解,還請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我的見解結論是其實修改選罷法第14和24條不會違反到憲法第130條的規定。 我的主要依據在於憲法第130條的「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外」,因為即使下修到十八歲,二十歲和二十三之人還是分別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上次2018年底的同婚公投有限定到「民法只規範一男一女」、「以其他專法保障同婚」的內容,2019年中左右就有釋字748號施行法上路了,但我知道這次最大的差別是在於性質(修憲複決與公投)。 綜上所述所以我認為這次的修憲複決過後,可能之後會有行政院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 最後想請問前輩們對於我見解的看法? 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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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annabel0907
國考考試出現「中國台北」 激起考生愛國心:寧願送分也不要

10月24日舉行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其中,綜合法學(一)項目的第61題D選項,出現以「中國臺北」加入亞洲開發銀行,雖為題目是要選出錯誤答案,但不少考生情願選「D」,並稱「分數不要了,但膝蓋不能跪」。 綜合法學(一)是考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本次考試中第61題,我國加入國際組織之名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分別為A:以「理事會貴賓」加入國際民航組織、B:以「個別關稅領域」加入世界貿易組織、C:以「捕魚實體」加入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以及D:以「中國臺北」加入亞洲開發銀行,正確答案為「A」。 https://i.imgur.com/UyF52Uw.png 外交部指出,台灣於2013年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理事會主席邀請,以「特邀賓客」(guests)身分參加ICAO第38屆大會,之後於2016及2019年未獲邀出席ICAO第39及第40屆大會,國際間仍支持台灣參與ICAO,以達致「無縫天空」(seamless sky)目標進行強力聲援。 另外,亞洲開發銀行方面,中國於1986年2月20日由亞洲開發銀行執行理事會通過入會,成為亞銀第47個會員國,我國名稱被改為「Taipei, China」(中國臺北),當年台灣不派員出席理事會年會;1990年起,持續針對「Taipei, China」(中國臺北)名稱提出抗議,希望至少改為「Taipei China」,但在國際政治現實環境下仍未能如願。 雖然這題答案為「A」,但不少考生寧願選擇錯誤答案「D」,表示「這2分就送他了」「秒選D」,這些選D的考生認為,分數可以不要,但台灣膝蓋不能軟啊,更強調「跪是肯定不會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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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androidfun
大會報告:百桂鋁棒工廠無限期停業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12/2122287.htm 宋姓男大生擦撞瑪莎拉蒂富少張敦量,竟被同車的陳勁豪、李韋霖3人聯手痛毆致顱內出血,引起社會輿論譁然,張敦量被起底為彰化縣溪湖鎮百桂食品的小開,而張南父親所經營的百桂食品,已引發網友抵制、猛刷一星負評! 百桂食品12日拉上鐵門,公告門市暫停營業,張父稍早也表示:「網路酸民不應將戰火延燒至父母,難成不成要叫父母去死?這對我們而言並不公平,讓公司往後也很難再經營下去了,最壞的打算就是把公司直接收起來。」 真心不懂為什麼要這樣毀掉一個18歲的年輕人 我弟還在臺中念大學 害我媽超緊張現在每天打電話跟他說小心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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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bettykuo
台灣首例打BNT後死亡

接種BNT疫苗驚傳疑似嚴重不良死亡案例!對此,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該案是在接種疫苗後4天,出現頭痛、胸痛、全身冒冷汗,經送醫急救不治,確切死因須待檢察官跟法醫研判。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公布疫苗接種不良事件,在1日至3日共新增338件不良事件,有178件是非嚴重不良事件,152件是其他疑似嚴重不良事件,其中有8例死亡,死亡個案分別是3例AZ、4例莫德納和1例BNT。 對此,發言人莊人祥指出,3例AZ疑似不良死亡個案,年齡在82至88歲中間,在接種疫苗後3到32天之間發生;另有4例莫德納疑似不良死亡個案,個案年齡在66至79歲間,是接種疫苗後當天到85天發生。 BNT疑似不良死亡個案則新增1例,個案年齡為48歲、性別男性,在接種疫苗4天後死亡,該個案在9/28接種,9/29到9/30出現頭痛、手臂痠痛,10/2再出現胸痛、全身冒冷汗,送到急診急救不治,個案本身有慢性肝炎、高血壓等慢性病,確切死因須由檢察官跟法醫進行研判。 https://tw.news.yahoo.com/首例打bnt後死亡-48歲男接種4天胸痛-送醫不治-080400263.html?guce_referrer=aHR0cHM6Ly93d3cuZ29vZ2xlLmNvbS8&guce_referrer_sig=AQAAAAaynCqcUs4cc4fTClVehDUTbZ3D-8EtF08Biu2vJSOIaOht6Fj6Ztb-iM7LFOcQrfHPjh6pqMIvbZc-08nbQaxYEQC6c6-9CD76OSn7QV-r4YVCypWetsMfH7rO9MJAEJ32ZgZM2tk5f5pvRP14jt7OClkogU1yUp85Tc0Kre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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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lawhero
KTV解封「唱歌要戴口罩」 天才政策!!!

疫情逐漸趨緩,現在都是個位數的人數確診,有時候還是+0 娛樂場所也逐漸開放了,但是看到KTV真的是蠻傻眼的,政府是相信大家這麼聽話嗎???指揮中心則透露,將有條件鬆綁電子遊戲及資訊休閒場所、MTV及KTV等部分休閒娛樂場所。並於下午疫情記者會上宣布相關規定。指揮中心規劃於本週起放寬部分場域防疫管制措施,並於10月5日起有條件開放部分休閒娛樂場所。 然後KTV要一直戴著口罩,只能喝水???而且包廂關起來誰會戴口罩啦,難道政府還要突襲檢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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