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屋修正草案各位有什麼看法?🤔
如題,單純好奇想問問
有關於行政訴願法的97條存廢問題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想法嗎?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197 198之區別為何?
在111年七月間發生刑事詐欺案 已有去警局報警並取得證明單 此案目前由偵查隊蒐集其他相關事證 但陸續追蹤去電幾通電話的內容為: 因選舉繁忙,人力不足/並不是此案要處理/同事接此案警員休假 因這樣也將近半年 此時覺得求助無門,想詢問各位 此案有推動的空間嗎⋯ 謝謝大家。
如題:民訴法31-1-31-3還沒刪?
這也太可怕了吧,因為債務糾紛引起殺人案 宜蘭市市民大道與環市東路,今(19)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槍擊案,一名年約23歲劉姓男子因債務糾紛起殺機,開車尾隨羅姓與吳姓男子的車輛,先是追撞上去,再拿出制式手槍連開3槍,駕駛羅男中2槍,傷及太陽穴當場斃命,副駕駛座的吳男則是左手臂中彈,事後劉男向警方自首,目前警方偵訊中,還在釐清全案細節。 警方表示,死者22歲羅男向23歲劉男借了20萬元不還,導致劉男開槍行兇,還故意追撞羅男的車,但警方仍對劉男犯案動機有所保留。當時羅男車子被撞後,下車想與對方理論,沒想到才剛下車,劉男就朝他連開3槍,而第3槍正好打中車內的31歲吳男。由於劉男近距離開槍,宛如行刑式槍決,羅男太陽穴及鎖骨中彈,當場斃命,而吳男左手橈骨中彈。 據了解,死者羅男有毒品、槍砲前科,至於涉案的劉嫌則有槍砲等前科。劉嫌於案發約20分鐘後,開車攜手槍與8發子彈到宜蘭分局新民派出所投案,表示「我殺人了」,警方目前正偵訊當中,釐清行兇動機與細節
部分條文內容字糊在一起,沒有按照條項款分列,例如民訴249。
想請問,如果自己畫明星的Q版line貼圖,會不會侵犯明星本人的肖像權,或是有其他違法的地方?假設取得明星本人同意後,是不是就可以向line公司提出申請了?
台鐵普悠瑪事故發生滿三年,一審判決出爐,僅判司機員尤振仲4年6個月,其餘兩名台鐵長官無罪,罹難者家屬就出面控訴,判決讓他們無法接受,甚至還有家屬控訴,求助交通部,卻連一個輪椅都要不到。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林小姐:「判決結果,我們沒辦法接受。」 短短幾個字,這三年來的無助和悲傷。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董先生:「我們有時候跟他(交通部)要了很多需要協助的地方,我們要協助的地方都會被重重的困擾住,用我們的角度去跟他談的話,很容易被回絕。」 普悠瑪事故滿三年,但看在罹難者家屬眼裡,交通部沒誠意,司法讓他沒灰心。 普悠瑪事故一審,尤振仲起訴事由是關閉ATP/超速,柳燦煌驗收普悠瑪時,未測試ATP遠端監視系統即投入營運,吳榮欽未落實ATP開關機制,都被以過失致死起訴,最後只有尤振仲4年6個月,另外兩人無罪。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林小姐vs.記者:「我們認為是推諉之無,這個工作內容就是他們必要檢查的部分,會不會覺得這個司機只是代罪羔羊,或許吧,所以我們希望宜蘭地檢這邊,法官檢察官可以再重新檢視一下,是不是有轉圜的餘地。」 聲聲呼喚,不只喚的是司法,也想要向交通部台鐵局喊話。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董先生:「輪椅的部分當時都會被回絕,衛材的部分,導尿管那些種種的一開始,我們有跟他講說我們有算給他聽,他們會覺得有點太過份。」 連個輪椅上都差點要不到,普悠瑪事故的罹難家屬,感受不到這三年來交通部誠意。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台鐵不應該一次一次的怠惰下去,應該要真正來做一個檢視,包括我之前也質詢過的,相關檢驗的要素是什麼,很多時候他說我會改善就結束了。」 三年過去了,立委追查出台鐵ATP仍天天故障,這看在罹難者家屬,心灰意冷。 https://tw.news.yahoo.com/普悠瑪判決出爐-罹難者家屬怒-不能接受-044055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