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峻銘
法官曾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國 101 年 1 月 – 102 年 11 月
鄭峻銘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鄭峻銘,曾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民國 101 年 1 月 – 102 年 11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17 筆(民國 101 至 102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57 年台抗字第 76 號」(提及 3 次)。資料截至民國 102 年 11 月 22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常審什麼案
- 民事為主本票裁定、再審之訴
- 公開判決
- 17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101–102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17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鄭峻銘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鄭峻銘法官的 14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2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12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一般案件12 筆
- 消費借貸2 筆
鄭峻銘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鄭峻銘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2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駁回16 筆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廢棄原判1 筆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鄭峻銘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鄭峻銘法官共有 17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6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鄭峻銘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鄭峻銘法官共有 17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17 筆。
- 102年度消債抗字第52號聲請免責消債抗駁回
- 102年度消債抗字第39號聲請免責消債抗駁回
- 102年度小上字第47號清償借款小上駁回
- 102年度抗字第59號本票裁定抗駁回
- 102年度小上字第22號給付管理費小上駁回
- 102年度消債抗字第10號消債聲明異議消債抗駁回
- 101年度簡上字第250號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簡上駁回
- 101年度簡上字第199號請求除去妨害物簡上駁回
- 102年度抗字第13號本票裁定抗駁回
- 101年度小上字第74號損害賠償小上駁回
- 101年度抗字第240號本票裁定抗駁回
- 101年度簡上字第257號損害賠償簡上駁回
- 101年度簡上字第251號返還土地簡上駁回
- 101年度再易字第25號再審之訴再易駁回
- 101年度抗字第214號核定清算報酬抗廢棄原判
- 101年度再微字第3號再審之訴再微駁回
- 101年度簡上字第220號返還不當得利簡上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