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238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易字第238號
- 公訴人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賴虹樺
- 選任辯護人
- 劉家榮律師
林易志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年度偵續字第14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賴虹樺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就附表二編號1 、編號2、編號5、編號7、編號8、編號10至編號12及編號15至編號18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就附表二編號3、編號4、編號6、編號9、編號13及編號14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賴虹樺於民國99年6 月間,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在拍賣網站上以「○○的家」為名,對公眾散布得以批發方式取得化妝品等美妝商品之訊息。又李○○(原名李○○)在○○市○○區○○路000號經營「○○國際化妝品有限公司」(已改名為○○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係於網路從事化妝品等美妝商品販售之大型業者,受賴虹樺上開網站吸引,主動聯繫賴虹樺。而賴虹樺知悉李○○係大型網路美妝商品販售業者後,認有機會自李○○處詐得大筆款項,明知自身並無向國外廠商直接訂購大量美妝商品,並將商品以船舶貨櫃運送來臺,以取得低廉價格商品之能力,竟向李○○佯稱名為「商家惠」,有擔任空姐之姊姊「商瓊文」,可自國外帶回便宜化妝品,並可直接向國外廠商訂貨以取得便宜之化妝品等語。李○○為確認賴虹樺所述是否屬實,親自前往賴虹樺位於○○市○區○○路00號住處交易,一次交易新臺幣(下同)5 萬餘元、另次交易12萬元,均銀貨兩訖,李○○因此對賴虹樺所述不再存有戒心而陷於錯誤,誤信賴虹樺確能直接向國外廠商訂貨而有提供低價商品之能力。賴虹樺利用上開小額交易均如數交貨予李○○之詐術,使李○○陷於錯誤,誤信賴虹樺確能直接向國外廠商訂貨而有提供低價商品之能力後,即分別為下列詐欺取財犯行:
㈠李○○於附表二編號1 至17所示時間,分別向賴虹樺聯絡欲訂購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168所示商品(各次訂貨之商品單價、訂購數量均詳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168)共17次。而賴虹樺明知均無出貨之意思,竟分別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取財犯意,分別於附表二編號1 至17所示時間,向李○○均佯稱各該訂購商品均可如數出貨等語,使李○○均陷於錯誤,誤認賴虹樺均有出貨之意思,於附表二編號1 至編號17之「告訴人支付訂金日期與金額」欄所示日期,均以匯款至賴虹樺所指定郵局帳戶(○○○○○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戶名:陳○○)之方式,交付如附表二編號1 至編號17所示訂金。而賴虹樺為加強李○○對其出貨能力之錯誤認識,自李○○於附表二編號1 所示日期下單訂貨開始,陸續以向國內代理商或百貨公司,利用較高單價購入小部份商品(出貨商品詳如附表一「出貨數量」欄;出貨金額詳如附表二「被告出貨商品之日期與金額欄」)先行交付予李○○,並告知因向國外訂貨,下訂後至運送返國耗時約2 個月,故須2 個月後方能交付其他商品,李○○見賴虹樺確有交付部分貨物,而所述船期耗時又與一般交易實況相當,且經李○○催促賴虹樺交貨時,賴虹樺陸續又持上網隨便抓取列印之與李○○訂購商品無關之國外廠商訂單、發票(INVOICE)等資料,向李○○佯稱確實已向國外廠商購貨並運送返國之詐術,致李○○因而對賴虹樺所述更加確信不疑而深陷錯誤,持續為上開訂貨及交付訂金行為。
㈡賴虹樺收受上開訂金後,為詐得更多款項,利用李○○為及早取得商品販售之想法,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取財犯意,於99年10月27日向李○○佯稱:裝載訂購商品貨櫃已運抵海關,惟須完稅後才可報關入境,若李○○可再支付300 萬元,即可辦理報關入境等語,復為使李○○相信其說詞,另向不知情之李○○友人林○○(林○○於當時亦如李○○,欲透過賴虹樺向國外購買美妝商品)告知貨櫃業已運抵臺灣,如李○○向其詢問,務必告知貨櫃業已運抵臺灣。嗣李○○向林○○詢問貨櫃是否運抵臺灣時,信任賴虹樺之林○○果應賴虹樺之要求向李○○說明,致使李○○陷於錯誤,於99年10月28日(即附表二編號18部分),先以匯款方式匯款200萬元,再以自動櫃員機轉帳方式轉帳100萬元,至賴虹樺所指定之上開陳○○郵局帳戶後,將其中200 萬元充作定附表一編號169至編號200所示商品之訂金,另100 萬元充作定附表一編號201至編號232所示商品之訂金。
㈢嗣李○○交付合計964 萬6290元訂金後,始終未見賴虹樺訛稱之貨櫃報關,復至賴虹樺住處查問,得知賴虹樺真名,且並無「商瓊文」、「商家惠」2人之事實,始悉受騙。
二、案經李○○訴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壹、程序部分: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之4 之規定,然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又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定有明文。查本案所引用之相關證據資料(詳後引證據,含供述證據、非供述證據及其他具有傳聞性質之證據),檢察官、被告及其辯護人於準備程序對證據引用部分均表示同意有證據能力(參本院卷㈡第35頁),本院審酌上開證據作成時之情況,並無違法取證或其他瑕疵,認為以之作為證據為適當,而均具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部分:
一、訊據被告賴虹樺對告訴人李○○於附表一所示時間,向其訂購如附表一所示貨品,並收取如附表一所示訂金等情,於本院審理中固均坦認不諱,惟矢口否認有何詐欺取財犯行,辯稱:伊業已交付告訴人價值7百多萬元之商品,另退還現金1百多萬元,伊並沒有詐欺告訴人等語(參本院卷㈡第161 頁、第162頁)。經查:
㈠被告於99年6 月間,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在拍賣網站上以「○○的家」為名,對公眾散布得以批發方式取得化妝品等美妝商品之訊息。又告訴人在○○市○○區○○路000 號經營○○公司,係於網路從事化妝品等美妝商品販售之大型業者,受被告上開網站吸引,主動聯繫被告。而被告係向告訴人自稱名為「商家惠」等情,為被告所不爭執(參審易卷第149 頁),並據告訴人於本院審理中證述明確(參本院卷㈠第153頁),復有網路列印畫面在卷可憑(參偵一卷第253頁至第254頁),堪信屬實。
㈡告訴人於附表二所示時間,向被告訂購如附表二所示金額商品,並以匯款至被告指定之陳○○郵局帳戶方式,交付被告如附表二所示訂金,訂金總額為964萬6,290元款項等情,為被告所不爭執(參本院卷㈡第161 頁),並有告訴人歷次向被告訂購商品之商品採購單、匯款申請書、網路轉帳之網頁列印畫面、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訂購貨品細項及被告出貨數量統計表在卷及被告所持用陳○○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歷史交易清單等在卷可憑(各次採購單、匯款書於卷證位置,詳如附表一證據出處之記載;陳○○帳戶歷史交易清單附於偵一卷第216頁至第230頁),此部分之事實,亦堪認定。至被告於本院另稱就附表一編號77至編號229 部分,並未與告訴人談妥個別商品之單價等語(參本院卷㈡第159頁至160頁),惟查本件交易特徵,係告訴人欲向被告以較低價格購得大量美妝商品,若被告未同意以較低之價格出售商品,告訴人根本不可能向被告購買,是被告此部分所辯,實難採信,附此敘明。
㈢被告收受附表一所示訂金共9,646,290元後,僅交付262,791元價值之商品(各次出貨細目詳如附表一)予告訴人乙節,業據告訴人證述明確(參本院卷㈠第150 頁),並有告訴人所提出之訂購貨品細項及被告出貨數量統計表在卷可佐(參偵一卷第72頁至第120頁)。而被告雖堅稱已交付7百多萬元貨物,並提出相關單據為證(參偵二卷第48頁至第105 頁)。然查被告於99年間業已30歲,且依其所述,自大學時即開始從事網路拍賣(參本院卷㈡第167 頁),對於交付商品予買家,應留存買家簽收單據之交易應注意事項,理當知悉甚詳,是依其從事網路拍賣多年之背景,對於附表一所示如此大額之交易,自當更小心謹慎保留相關單據,以利日後交易發生糾紛有證據可供說明。然被告所提供之相關出貨單據,其中商品採購單及出貨明細部分(參偵二卷第48頁至第65頁、第74頁至第84頁)雖有商品名稱,但卻無任何告訴人收受貨物簽章之字樣,自難執此單據,認被告業已交付各該單據之貨物予告訴人。另被告提出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或吳○○等人購買商品之銷貨單、匯款單、對帳單(參偵二卷第65頁至第74-1頁)等單據,作為曾經交付商品予告訴人之憑證部分,惟此部分之購貨總金額僅約186 萬元,與被告所稱出貨共7 百多萬元之情差距甚遠,且因被告從事網路拍賣,非僅告訴人單一客戶,可由證人林○○於本院審理中證稱與被告交易期間曾代被告送貨給客戶等語而明(參本院卷㈡第73頁、第74頁),故被告縱有向各該公司或人員購買商品,亦不能等同於出貨予告訴人,是被告此部分之單據,亦難採為有利被告之認定。又被告提出貨運單,證明業已交付商品予告訴人部分(參偵二卷第70頁、第85頁至第104 頁),雖貨運估價單上,收貨地址部分為告訴人公司所在之○○市○○區○○路000號(參偵二卷第70頁、第100頁、第101頁、第102頁);另收貨地址為○○市○○區○○路000 號之貨運單(參偵二卷第85頁至99頁),部分貨運單上收貨人○小姐手機號碼登載為0000000000,與上開運送至告訴人公司所在地之手機號碼相同,堪認被告提供之貨運單若有實際送出,目的應均係告訴人公司。惟細觀被告提供之上開貨運單,其中大部分為宅急便貨運單,貨運單上明確登載寄件人為「必填」欄位,另有「寄件人同意託運暨免責條款並簽名」欄位,上開二大欄位,擔任寄件人之被告均未填寫,佐以宅急便貨運單於便利商店隨手可得,並非實際交運貨物方能取得之社會現況,自難認被告確有交付貨物與宅急便運送業者而將貨物送出。至其他非宅急便之單據(參偵二卷第70頁、101-1頁、102頁、103 頁),均係估價單而非貨運單據,亦難採為被告出貨予告訴人之證據。是被告辯稱業已交付價值7 百多萬元之商品予告訴人等語,實難採信,告訴人上開所證,應堪屬實。至被告於本院審理期日詢問尚有何證據調查時,聲請傳喚證人陳○○以證明其確有向證人陳○○進貨乙節(參本院卷㈡第169 頁),因被告有向證人陳○○進貨,已有相關單據可供認定,有如上述,故被告所欲證明事項,無須證人陳○○到庭即已明確,本院因認無傳喚證人陳○○到庭為證之必要,附此敘明。
㈣告訴人所以向被告下附表二編號1 至17之訂單,並交付被告附表一所示款項,係因被告除向告訴人自稱為「商家惠」外,另告知有擔任空姐之姊姊「商瓊文」,可自國外帶回便宜化妝品,並可直接向國外廠商訂貨以取得便宜之化妝品等語。告訴人為確認被告所述是否屬實,親自前往被告位於○○市○區○○路00號住處交易,一次交易5 萬餘元、另次交易12萬元,均銀貨兩訖,告訴人因此對被告所述不再存有戒心,認被告確能直接向國外廠商訂貨而有提供低價商品之能力,乃於附表二編號1 至17所示時間,分別向被告聯絡欲訂購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168所示商品(各次訂貨之商品單價、訂購數量均詳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168)共17次。經被告向告訴人稱各該訂購商品均可如數出貨等語,告訴人於附表二編號1 至編號17之「告訴人支付訂金日期與金額」欄所示日期,均以匯款至賴虹樺所指定郵局帳戶(戶名:陳○○)之方式,交付如附表二編號1 至編號17所示訂金,而被告為加強告訴人認其確有出貨能力,自告訴人於附表二編號1 所示日期下單訂貨開始,陸續以向國內代理商或百貨公司,利用較高單價購入小部份商品(出貨商品詳如附表一「出貨數量」)先行交付予告訴人,並告知因向國外訂貨,下訂後至運送返國耗時約2個月,故須2個月後方能交付其他商品,告訴人見被告確有交付部分貨物,而所述船期耗時又與一般交易實況相當,且經告訴人催促被告交貨時,被告陸續又持隨便上網抓取列印之與告訴人訂購商品無關之國外廠商訂單、發票(INVOICE) 等資料,向告訴人佯稱確實已向國外廠商購貨並運送返國之詐術,致告訴人因而對被告所述更加確信不疑,持續為上開訂貨及交付訂金行為等情,業據告訴人及證人蔡○○於本院審理中證述明確(參偵一卷第60頁、第248 頁;本院卷㈠第138 頁、第144頁、第163頁、第167頁、第170頁;本院卷㈡第38頁、第40頁、第58頁至第61頁)。本院審酌告訴人交易金額如此巨大,顯係大型美妝商品販售業者,對於附表一所示商品之單價必當知悉甚詳,若非被告佯稱以較低廉之價格提供商品,告訴人自無可能大量訂購,而要取得如此大量價格低廉之商品,最有可能之方式即係向原廠直接進貨。佐以被告於告訴人催討商品時,係提供國外廠商訂單、發票等資料,以讓告訴人確信確實有從國外下訂,及被告自承不想讓告訴人知道沒有從國外進貨之說詞,均足認告訴人上開所證應堪屬實,被告於收受訂金前,確曾向告訴人謊稱可向國外原廠進貨等語而施以詐術,堪以認定(下簡稱詐術一)。又告訴人係大型業者,當知交易風險,若非經過實際交易、確認被告確實有能力自國外原廠直接進貨後,亦無可能僅因被告空口白話,即貿然大量下訂並交付鉅額訂金,故被告在告訴人大量下訂前,於告訴人小額交易時,銀貨兩訖之行為,目的應係為使告訴人消除疑慮,以求告訴人往後大量下訂之詐術行為,亦堪認定(下簡稱詐術二)。而由告訴人於二次小額交易均能順利完成後,即開始大量向被告下訂以觀,堪認告訴人已因被告上開詐術一、二行為陷於錯誤,而為交付訂金之行為。再被告自承部分交付予告訴人之商品,係向百貨公司或代理商業務人員許○○購買,因價格較高,係賠本販售等語(參偵三卷第169 頁反面),而依證人許○○於本院審理中所證,可知證人許○○以每雙單價640元售予被告之襪子,被告係以每雙單價220元價格售予告訴人(參本院卷㈠第181 頁),正常交易自無可能如此,顯然被告以較低單價接受告訴人訂單,交付以較高單價購得之貨物予告訴人所為,亦係為求告訴人持續大量訂貨之詐術行為(下簡稱詐術三)。另被告提供向國外訂貨之發票等資料,被告已自承係上網隨便抓取等語(參偵三卷第158 頁反面),可認亦係被告為求告訴人信任確實有向國外廠商訂貨,而繼續訂貨之詐術行為(下簡稱詐術四)。末由告訴人因被告施用上開詐術一、二行為,開始大量下訂後,於未收取足額商品情況下,仍持續下訂並交付訂金,堪認告訴人再因被告上開詐術三、四行為而深陷錯誤,並持續為交付訂金之行為。
㈤被告於99年10月27日向告訴人佯稱:裝載訂購商品貨櫃已運抵海關,惟須完稅後才可報關入境,若告訴人可再支付300萬元,即可辦理報關入境等語,復為使告訴人相信其說詞,另向不知情之告訴人友人即證人林○○告知貨櫃業已運抵臺灣,如告訴人向其詢問,務必告知貨櫃業已運抵臺灣。嗣告訴人向證人林○○詢問貨櫃是否運抵臺灣時,信任被告之證人林○○果應被告之要求向告訴人說明,致使告訴人陷於錯誤,於99年10月28日,先以匯款方式匯款200 萬元,再以自動櫃員機轉帳方式轉帳100 萬元,至賴虹樺所指定陳○○郵局帳戶等情,業據告訴人、證人林○○、蔡○○證述明確(參偵一卷第233頁、第236頁;偵三卷第105頁反面、第209頁反面;本院卷㈠第138 頁;本院卷㈡第61頁、第62頁、第73頁、第77頁、第78頁),被告對上開三人於本院審理中此部分之證述,亦未曾有何爭執,此部分之事實亦堪認定。至起訴書附表二,將上開300萬元其中200萬元充作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8訂單之訂金,另100 萬元充作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9訂單之訂金,兩筆訂單下訂時間相差2 天,形式上觀之似乎上開300 萬元給付原因有別。然依告訴人及證人蔡○○上開證詞,可認300 萬元係因被告施用上開同一詐術後,基於相同原因於同日所支付,故告訴人應係支付上開300 萬元後,再將其中200萬元充作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8之訂金;另100萬元充作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9之訂金。至告訴人於偵訊中雖曾證稱支付上開300 萬元前,曾跟證人林○○稱被告可能屬於詐騙集團等語(參偵一卷第234頁)。惟本院衡之300萬元金額甚鉅,告訴人內心若完全不相信被告上開說詞,而未陷於錯誤,實無可能再次支付300 萬元鉅款,堪認告訴人心裡縱有疑問,亦因被告安排告訴人向友人即證人林○○查證,致使告訴人查證後,雖內心有所疑慮,亦再次相信被告說詞,而陷於錯誤,為300 萬元之支付。是難僅憑告訴人此部分之證詞,認告訴人未因被告施用詐術而陷於錯誤,附此敘明。
㈥被告收受告訴人各次訂金總額高達9 百多萬元,被告若真有出貨予告訴人之真意,縱無向國外原廠直接取得低價貨品之能力,運用各該款項亦可購得相當大量之商品交付告訴人,然被告卻僅交付26萬餘元之貨物,兩者顯不相當,已難認被告於收受各該訂金之初,有如實出貨予告訴人之意思。參以被告明知無能力向國外廠商直接進貨,於告訴人大額下訂並交付訂金後,採取之措施非通知告訴人不再下訂,而係如㈣、㈤所論繼續施用詐術,誘使告訴人持續下訂,繼續取得高額鉅款。復佐以被告於偵訊之初迄本院審理終結時,均辯稱業已交付700多萬元價值之商品並且已退還1百多萬元現金等語,顯然被告客觀上已無再提出貨物或退還款項予告訴人之想法,足證被告取得附表二所示各該訂金之初,均係基於將各該款項納為己有之不法所有意圖。至被告如附表一所示,雖有支付價值26萬餘元之部分貨物,惟依前開㈣所論,被告支付部分貨物,係其施用詐術之一環,尚難執以認被告有交付小部份貨物,即認其收受告訴人各次訂金,並無不法所有意圖。另被告嗣後因本件交易,雖有退款1 百多萬元並簽發本票29張(參偵一卷第161頁至第170頁)予告訴人,惟其中本票部分,依被告於偵訊中陳稱:本票係告訴人逼迫伊所簽發等語(參偵三卷第159 頁);另退還款項部分,依被告所陳係其○○即證人李○○代為還款(參本院卷㈡第90頁),而依證人李○○於本院審理中證稱:伊還告訴人不少錢,約1百萬元左右,伊係因害怕才會還款(參本院卷㈡第142頁、第143 頁)。是依被告及證人李○○上開所述,被告並非無法給付商品後,主動退款或簽發本票,而係因告訴人強力催討行為,使被告及證人李○○感到懼怕,才被動有上開簽發本票及退款行為。則若非告訴人採取強力催討行為,被告是否會為簽發本票及退款行為,實有疑問,是被告此部分行為,尚難採為被告收受告訴人各該訂金時,非基於不法所有意圖之證據,附此敘明。
㈦末查辯護人於結辯時陳稱被告因另案遭羈押,無法就相關證據與被告釐清,故無法實質辯護等語(參本院卷㈡第172 頁),似指摘本院進行之訴訟程序有礙其辯護權之行使。惟查本件被告係104年3月24日始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依法羈押,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佐(參本院卷㈡第124 頁)。而本件自本院於102年10月14日收案起至被告於104年3月24日遭羈押止,曾為多達11次之準備程序及2次審理程序,本院於各該程序中不斷要求被告及辯護人提出相關證據,有各該筆錄在卷可憑,且被告當時為自由之身,辯護人自有充分之時間可就相關事實為訴訟資料之蒐集,並與被告討論、釐清,再提出法院為證,故辯護人於本案結辯時,方以被告遭羈押,無法就相關證據與被告釐清故無法實質辯護為由指摘訴訟程序,難認有理,附此敘明。
㈧綜上所述,被告所辯均無可採,本件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之法律適用
㈠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 項定有明文。查被告賴虹樺行為後,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於103年6月18日公布修正,於同年月20日施行,依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依修正後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增列修正後刑法第339條之4:「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是修正後刑法第339 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同法第339條之4第3款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較諸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法定刑猶重,經新舊法比較,並非較有利於行為人,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自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規定。
㈡核被告就事實一、㈠所為(即附表二編號1 至編號17部分),均係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共17罪;就事實一、㈡所為(即附表二編號18部分),亦係犯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被告所犯上開各罪,各次行為時間差距雖短,惟據告訴人於本院審理時陳明各該匯款金額皆對應各別訂單,堪認原因關係互不相同,交付時間亦可切割互別,犯意各別,行為互殊,仍應予分別論斷。公訴意旨認應依接續犯以一罪論,非屬可採。爰審酌被告從事網路拍賣,本應秉持誠信販售商品,詎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為本件詐欺取財犯行,致告訴人因此損失高達9 百餘萬元,且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本應重懲,惟慮及被告經告訴人強力催討後,業已退還1 百多萬元款項,且告訴人為從事美妝商品販售之大型業者,就本件交易輕信被告說詞,亦為被告可輕易遂行犯行之原因,及被告個人教育程度為大學畢業,曾經從事科技業作業員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及各次詐騙金額多寡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就被告所犯如附表二編號3、編號4、編號6、編號9、編號13及編號14所示部分之罪均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㈢末查被告行為後,刑法第50條條文業經修正而於102年1月23日公布,於同年月25日施行。依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是行為人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應併合處罰,裁判法院一概須定應執行之刑;依修正後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五十一條規定定之」,是審判中法院不得就行為人所犯有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 項但書情形各罪定應執行之刑,留待執行中行為人權衡所犯各罪得否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經定應執行刑與否於其自身之利弊得失,得請求檢察官聲請法院定應執行之刑,從而於一定條件下賦予行為人發動定應執行之刑之請求權限。經新舊法比較,後者自較行為人為有利,依刑法第2條第1項後段,自應適用較有利於行為人之修正後刑法第50條規定。另衡酌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又因生命有限,刑罰對被告造成之痛苦程度,係隨刑度增加而生加乘效果,故隨罪數增加遞減刑罰方式,當足以評價被告行為之不法性(即多數犯罪責任遞減原則)。是考量被告各次犯罪手法相同、時間接近,併酌以上揭多數犯罪責任遞減原則,就被告所犯如附表二編號1、編號2、編號5、編號7、編號8 、編號10至編號12、編號15至編號18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與附表二編號3、編號4、編號6、編號9、編號13、編號14所示得易科罰金之罪,分別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並就得易科罰金之罪部分,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儆懲。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後段、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第51條第5 款,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英彥到庭執行職務。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修正前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
物交付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 千元以下
罰金。
附表一:告訴人向被告訂貨明細與告訴人支付訂金(貨款)金額
一覽表
┌──┬──────┬────────────┬────┬────┬──────┬───────┬───────┬─────┐
│編號│ 訂貨日期 │ 訂貨商品名稱 │訂貨商品│訂貨商品│ 訂貨商品 │ 訂貨商品 │ 告訴人已支付 │ 出貨數量 │
│ │ │(告訴人記載之商品簡稱)│ 單價 │ 數量 │ 總價 │ 核計金額 │訂金或貨款金額│(證據出處)│
│ │ │ │ │ │ │ (證據出處) │ (證據出處) │ │
├──┼──────┼────────────┼────┼────┼──────┼───────┼───────┼─────┤
│ 1│ 99年9月3日│ 雅漾水│ 200元│ 900│ 18萬元│ 101萬6,400元│ 55萬4,640元│出貨日期:│
├──┤ ├────────────┼────┼────┼──────┤(偵一卷第 6、│(偵一卷第 73 │不詳 │
│ 2│ │ 雪肌精360ml│ 320元│ 80│ 2萬5,600元│72 頁) │頁) │出貨金額:│
├──┤ ├────────────┼────┼────┼──────┤ │ │6萬6,100元│
│ 3│ │ 貝佳斯小綠泥212g│ 140元│ 120│ 1萬6,800元│ │ │(偵一卷第│
├──┤ ├────────────┼────┼────┼──────┤ │ │72頁) │
│ 4│ │ 小貝水-粉│ 10元│ 2,000│ 2萬元│ │ │ │
├──┤ ├────────────┼────┼────┼──────┤ │ │ │
│ 5│ │ 小貝水-藍│ 10元│ 1,200│ 1萬2,000元│ │ │ │
├──┤ ├────────────┼────┼────┼──────┤ │ │ │
│ 6│ │ 原味-轉管│ 19元│ 1,000│ 1萬9,000元│ │ │ │
├──┤ ├────────────┼────┼────┼──────┤ │ │ │
│ 7│ │ 原味-軟管│ 19元│ 1,000│ 1萬9,000元│ │ │ │
├──┤ ├────────────┼────┼────┼──────┤ │ │ │
│ 8│ │ 櫻桃-轉管│ 19元│ 1,000│ 1萬9,000元│ │ │ │
├──┤ ├────────────┼────┼────┼──────┤ │ │ │
│ 9│ │ 櫻桃-軟管│ 19元│ 1,000│ 1萬9,000元│ │ │ │
├──┤ ├────────────┼────┼────┼──────┤ │ │ │
│ 10│ │ 草莓-轉管│ 19元│ 1,000│ 1萬9,000元│ │ │ │
├──┤ ├────────────┼────┼────┼──────┤ │ │ │
│ 11│ │ 草莓-軟管│ 19元│ 1,000│ 1萬9,000元│ │ │ │
├──┤ ├────────────┼────┼────┼──────┤ │ │ │
│ 12│ │ 貝水-粉(歐版)│ 270元│ 1,200│ 32萬4,000元│ │ │ │
├──┤ ├────────────┼────┼────┼──────┤ │ │ │
│ 13│ │ 貝水-藍│ 270元│ 1,200│ 32萬4,000元│ │ │ │
├──┼──────┼────────────┼────┼────┼──────┼───────┼───────┼─────┤
│ 14│ 99年9月6日│ 歐舒丹乳木果護手霜30ml│ 120元│ 400│ 4萬8,000元│ 38萬8,000元│ 38萬8,000元│出貨日期 │
├──┤ ├────────────┼────┼────┼──────┤(偵一卷第 12 │(偵一卷第 75 │:99 年 10│
│ 15│ │ 瑰柏翠護手霜50ml│ 120元│ 2,200│ 26萬4,000元│、74頁) │頁) │月 7 日 │
├──┤ ├────────────┼────┼────┼──────┤ │ │出貨金額:│
│ 16│ │ 小蜜堤脣膏 │ 19元│ 4,000│ 7萬6,000元│ │ │9萬8,477元│
│ │ │ │ │ │ │ │ │(偵一卷第│
│ │ │ │ │ │ │ │ │76頁) │
├──┼──────┼────────────┼────┼────┼──────┼───────┼───────┼─────┤
│ 17│ 99年9月7日│ 襪子-M│ 210元│ 135│ 2萬8,350元│ 12萬9,550元│ 12萬9,550元│出貨日期:│
├──┤ ├────────────┼────┼────┼──────┤(偵一卷第 8、│(偵一卷第 78 │99 年 9 月│
│ 18│ │ 襪子-L│ 210元│ 320│ 6萬7,200元│、10、77、79 │、 80 頁) │9 日、不詳│
├──┤ ├────────────┼────┼────┼──────┤頁) │ │出貨金額:┤
│ 19│ │ 雅漾大噴│ 170元│ 200│ 3萬4,000元│ │ │4萬6,080元│
│ │ │ │ │ │ │ │ │(偵一卷第│
│ │ │ │ │ │ │ │ │77、79頁)│
├──┼──────┼────────────┼────┼────┼──────┼───────┼───────┼─────┤
│ 20│ 99年9月8日│ RMK 101│ 210元│ 120│ 2萬5,200元│ 6萬9,300元│ 6萬9,300元│未出貨 │
├──┤ ├────────────┼────┼────┼──────┤(偵一卷第 14 │(偵一卷第 82 │(偵一卷第│
│ 21│ │ RMK 102│ 210元│ 120│ 2萬5,200元│、81頁) │頁) │81頁) │
├──┤ ├────────────┼────┼────┼──────┤ │ │ │
│ 22│ │ RMK 201│ 210元│ 90│ 1萬8,900元│ │ │ │
├──┼──────┼────────────┼────┼────┼──────┼───────┼───────┼─────┤
│ 23│ 99年9月10日│薔薇老手換新手護手霜50ml│ 60元│ 900│ 5萬4,000元│ 225萬3,500元│ 49萬元│出貨日期 │
├──┤ ├────────────┼────┼────┼──────┤(偵一卷第 16 │(偵一卷第 84 │:99 年 9 │
│ 24│ │ 園藝50ml│ 60元│ 900│ 5萬4,000元│、18、20、83、│、87、90頁) │月 11 日、│
├──┤ ├────────────┼────┼────┼──────┤86、89 頁) │ │同年 10 月│
│ 25│ │ 果酸50ml│ 60元│ 900│ 5萬4,000元│ │ │9 日、同年│
├──┤ ├────────────┼────┼────┼──────┤ │ │10 月 21 │
│ 26│ │ 薰衣草50ml│ 60元│ 900│ 5萬4,000元│ │ │日 │
├──┤ ├────────────┼────┼────┼──────┤ │ │出貨金額:│
│ 27│ │ 噴泉SPA50ml│ 60元│ 900│ 5萬4,000元│ │ │3萬9,895元│
├──┤ ├────────────┼────┼────┼──────┤ │ │(偵一卷第│
│ 28│ │ 春回50ml│ 60元│ 900│ 5萬4,000元│ │ │85、88、91│
├──┤ ├────────────┼────┼────┼──────┤ │ │頁) │
│ 29│ │ 水澤50ml│ 60元│ 900│ 5萬4,000元│ │ │ │
├──┤ ├────────────┼────┼────┼──────┤ │ │ │
│ 30│ │三件禮盒組(薔薇護手霜 │ 200元│ 1,000│ 20萬元│ │ │ │
│ │ │50ml+噴泉護手霜50ml+園藝│ │ │ │ │ │ │
│ │ │護手霜50ml) │ │ │ │ │ │ │
├──┤ ├────────────┼────┼────┼──────┤ │ │ │
│ 31│ │薔薇禮盒組(時來運轉禮盒│ 270元│ 200│ 5萬4,000元│ │ │ │
│ │ │)(薔薇沐浴乳120ml+薔薇│ │ │ │ │ │ │
│ │ │乳液120ml+小手霜25ml) │ │ │ │ │ │ │
├──┤ ├────────────┼────┼────┼──────┤ │ │ │
│ 32│ │ 薔薇老手換新手護手霜│ 200元│ 900│ 18萬元│ │ │ │
│ │ │ 100ml│ │ │ │ │ │ │
├──┤ ├────────────┼────┼────┼──────┤ │ │ │
│ 33│ │ 園藝100ml│ 200元│ 900│ 18萬元│ │ │ │
├──┤ ├────────────┼────┼────┼──────┤ │ │ │
│ 34│ │ 果酸100ml│ 200元│ 900│ 18萬元│ │ │ │
├──┤ ├────────────┼────┼────┼──────┤ │ │ │
│ 35│ │ 薰衣草100ml│ 200元│ 900│ 18萬元│ │ │ │
├──┤ ├────────────┼────┼────┼──────┤ │ │ │
│ 36│ │ 噴泉SPA100ml│ 200元│ 900│ 18萬元│ │ │ │
├──┤ ├────────────┼────┼────┼──────┤ │ │ │
│ 37│ │ 春回100ml│ 200元│ 900│ 18萬元│ │ │ │
├──┤ ├────────────┼────┼────┼──────┤ │ │ │
│ 38│ │ 水澤100ml│ 200元│ 900│ 18萬元│ │ │ │
├──┤ ├────────────┼────┼────┼──────┤ │ │ │
│ 39│ │ 深層卸妝油200ml│ 120元│ 200│ 2萬4,000元│ │ │ │
├──┤ ├────────────┼────┼────┼──────┤ │ │ │
│ 40│ │ 深層卸妝油70ml│ 55元│ 200│ 1萬1,000元│ │ │ │
├──┤ ├────────────┼────┼────┼──────┤ │ │ │
│ 41│ │ 純欖護脣膏1.5g│ 40元│ 200│ 8,000元│ │ │ │
├──┤ ├────────────┼────┼────┼──────┤ │ │ │
│ 42│ │ 天然圓粒磨砂膏100g│ 69元│ 200│ 1萬3,800元│ │ │ │
├──┤ ├────────────┼────┼────┼──────┤ │ │ │
│ 43│ │ 睫毛修護液6.5ml│ 59元│ 200│ 1萬1,800元│ │ │ │
├──┤ ├────────────┼────┼────┼──────┤ │ │ │
│ 44│ │ 純欖滋養皂禮盒90g*3│ 210元│ 200│ 4萬2,000元│ │ │ │
├──┤ ├────────────┼────┼────┼──────┤ │ │ │
│ 45│ │ 櫻桃果明C原液30ml│ 125元│ 100│ 1萬2,500元│ │ │ │
├──┤ ├────────────┼────┼────┼──────┤ │ │ │
│ 46│ │ 櫻桃果明C凝露40g │ 70元│ 100│ 7,000元│ │ │ │
├──┤ ├────────────┼────┼────┼──────┤ │ │ │
│ 47│ │ 櫻桃果明C精華霜40g │ 77元│ 100│ 7,700元│ │ │ │
├──┤ ├────────────┼────┼────┼──────┤ │ │ │
│ 48│ │ 亮眼緊膚修紋棒2.1g│ 137元│ 100│ 1萬3,700元│ │ │ │
│ │ │ │ │ │ │ │ │ │
├──┤ ├────────────┼────┼────┼──────┤ │ │ │
│ 49│ │白金N次方恆采化妝水120ml│ 109元│ 100│ 1萬900元│ │ │ │
├──┤ ├────────────┼────┼────┼──────┤ │ │ │
│ 50│ │ 白金N次方恆采精華霜45g│ 109元│ 100│ 1萬900元│ │ │ │
├──┤ ├────────────┼────┼────┼──────┤ │ │ │
│ 51│ │ 白金N次方恆采精華露80ml│ 109元│ 100│ 1萬900元│ │ │ │
├──┤ ├────────────┼────┼────┼──────┤ │ │ │
│ 52│ │ Q10玫瑰亮眼遮暇筆1.5ml│ 60元│ 100│ 6,000元│ │ │ │
├──┤ ├────────────┼────┼────┼──────┤ │ │ │
│ 53│ │ 純欖滋養皂禮盒90g*10入│ 487元│ 100│ 4萬8,700元│ │ │ │
├──┤ ├────────────┼────┼────┼──────┤ │ │ │
│ 54│ │ Q10玫塊防曬隔離霜│ 73元│ 100│ 7,300元│ │ │ │
│ │ │ SPF30PA+++│ │ │ │ │ │ │
├──┤ ├────────────┼────┼────┼──────┤ │ │ │
│ 55│ │ 痘疤專用還白凝露60ml│ 81元│ 100│ 8,100元│ │ │ │
├──┤ ├────────────┼────┼────┼──────┤ │ │ │
│ 56│ │ 純橄情煥采精華30ml│ 185元│ 100│ 1萬8,500元│ │ │ │
├──┤ ├────────────┼────┼────┼──────┤ │ │ │
│ 57│ │ 滋養化妝水180ml*3│ 487元│ 100│ 4萬8,700元│ │ │ │
├──┤ ├────────────┼────┼────┼──────┤ │ │ │
│ 58│ │ 美麗日記面膜│ 4元│ 10,000│ 4萬元│ │ │ │
├──┼──────┼────────────┼────┼────┼──────┼───────┼───────┼─────┤
│ 59│ 99年9月13日│ 三色玫瑰卸妝乳200ml│ 150元│ 120│ 1萬8,000元│ 60萬9,000元│ 20萬元│未出貨 │
├──┤ ├────────────┼────┼────┼──────┤(偵一卷第 92 │(偵一卷第 93 │(偵一卷第│
│ 60│ │ 三色玫瑰柔膚水200ml│ 150元│ 96│ 1萬4,400元│頁) │頁) │92頁) │
├──┤ ├────────────┼────┼────┼──────┤ │ │ │
│ 61│ │ 三色玫瑰柔顏砂125ml│ 167元│ 120│ 2萬40元│ │ │ │
├──┤ ├────────────┼────┼────┼──────┤ │ │ │
│ 62│ │ 三色玫瑰淨化面膜50ml│ 167元│ 120│ 2萬40元│ │ │ │
├──┤ ├────────────┼────┼────┼──────┤ │ │ │
│ 63│ │ 植物奶輕盈乳50ml│ 218元│ 120│ 2萬6,160元│ │ │ │
├──┤ ├────────────┼────┼────┼──────┤ │ │ │
│ 64│ │ 植物奶長效日夜霜60ml│ 252元│ 372│ 9萬3,744元│ │ │ │
├──┤ ├────────────┼────┼────┼──────┤ │ │ │
│ 65│ │ 蓮花舒紋緊緻霜50ml│ 252元│ 372│ 9萬3,744元│ │ │ │
├──┤ ├────────────┼────┼────┼──────┤ │ │ │
│ 66│ │ 淳花眼部緊緻活膚乳15ml│ 167元│ 192│ 3萬2,064元│ │ │ │
├──┤ ├────────────┼────┼────┼──────┤ │ │ │
│ 67│ │ 淳花水凝保濕面膜50ml│ 162元│ 240│ 3萬8,880元│ │ │ │
├──┤ ├────────────┼────┼────┼──────┤ │ │ │
│ 68│ │ 全效晶亮護理油50ml│ 167元│ 72│ 1萬2,024元│ │ │ │
├──┤ ├────────────┼────┼────┼──────┤ │ │ │
│ 69│ │ 全效晶亮護理油100ml│ 255元│ 72│ 1萬8,360元│ │ │ │
├──┤ ├────────────┼────┼────┼──────┤ │ │ │
│ 70│ │ 蜂蜜護脣霜15ml│ 116元│ 120│ 1萬3,920元│ │ │ │
├──┤ ├────────────┼────┼────┼──────┤ │ │ │
│ 71│ │ 蜂蜜手甲護理霜75ml│ 99元│ 120│ 1萬1,880元│ │ │ │
├──┤ ├────────────┼────┼────┼──────┤ │ │ │
│ 72│ │ 蜂蜜溫和潔面凝膠200ml│ 151元│ 480│ 7萬2,480元│ │ │ │
├──┤ ├────────────┼────┼────┼──────┤ │ │ │
│ 73│ │ 蜂蜜面霜50ml│ 252元│ 96│ 2萬4,192元│ │ │ │
├──┤ ├────────────┼────┼────┼──────┤ │ │ │
│ 74│ │ 蓮花眼霜15ml│ 201元│ 192│ 3萬8,592元│ │ │ │
├──┤ ├────────────┼────┼────┼──────┤ │ │ │
│ 75│ │ 植物奶長效日夜霜-密集型│ 252元│ 120│ 3萬240元│ │ │ │
│ │ │ 60ml│ │ │ │ │ │ │
├──┤ ├────────────┼────┼────┼──────┤ │ │ │
│ 76│ │ 蓮花舒紋緊緻霜-密集型│ 252元│ 120│ 3萬240元│ │ │ │
│ │ │ 50ml│ │ │ │ │ │ │
├──┼──────┼────────────┼────┼────┼──────┼───────┼───────┼─────┤
│ 77│ 99年9月16日│ 契爾氏一號護脣膏│ 60元│ 1,000│ 6萬元│ 151萬300元│ 50萬元│出貨日期 │
├──┤ ├────────────┼────┼────┼──────┤(偵一卷第 94 │(偵一卷第 95 │:99 年 10│
│ 78│ │ 契爾氏金盞花水250ml│ 290元│ 1,000│ 29萬元│頁) │頁) │月 9 日 │
├──┤ ├────────────┼────┼────┼──────┤ │ │出貨金額:│
│ 79│ │ 契爾氏小黃瓜水250ml│ 144元│ 1,000│ 14萬4,000元│ │ │1萬2,239元│
├──┤ ├────────────┼────┼────┼──────┤ │ │(偵一卷第│
│ 80│ │ 契爾氏藍色收斂水250ml│ 136元│ 1,000│ 13萬6,000元│ │ │96頁) │
├──┤ ├────────────┼────┼────┼──────┤ │ │ │
│ 81│ │ 契爾氏酪梨眼霜│ 212元│ 1,000│ 21萬2,000元│ │ │ │
├──┤ ├────────────┼────┼────┼──────┤ │ │ │
│ 82│ │ 深層卸妝油200ml│ 120元│ 1,000│ 12萬元│ │ │ │
├──┤ ├────────────┼────┼────┼──────┤ │ │ │
│ 83│ │ 深層卸妝油70ml│ 55元│ 1,000│ 5萬5,000元│ │ │ │
├──┤ ├────────────┼────┼────┼──────┤ │ │ │
│ 84│ │ 純欖護脣膏1.5g│ 40元│ 1,000│ 4萬元│ │ │ │
├──┤ ├────────────┼────┼────┼──────┤ │ │ │
│ 85│ │ 天然圓粒磨砂膏100g│ 69元│ 500│ 3萬4,500元│ │ │ │
├──┤ ├────────────┼────┼────┼──────┤ │ │ │
│ 86│ │ 睫毛修護液6.5ml│ 59元│ 1,000│ 5萬9,000元│ │ │ │
├──┤ ├────────────┼────┼────┼──────┤ │ │ │
│ 87│ │ 純欖滋養皂禮盒90g*3│ 210元│ 300│ 6萬3,000元│ │ │ │
├──┤ ├────────────┼────┼────┼──────┤ │ │ │
│ 88│ │ 櫻桃果明C原液30ml│ 125元│ 200│ 2萬5,000元│ │ │ │
├──┤ ├────────────┼────┼────┼──────┤ │ │ │
│ 89│ │ 櫻桃果明C凝露40g│ 70元│ 500│ 3萬5,000元│ │ │ │
├──┤ ├────────────┼────┼────┼──────┤ │ │ │
│ 90│ │ 櫻桃果明C精華霜40g│ 77元│ 500│ 3萬8,500元│ │ │ │
├──┤ ├────────────┼────┼────┼──────┤ │ │ │
│ 91│ │ 亮眼緊膚修紋棒2.1g│ 137元│ 100│ 1萬3,700元│ │ │ │
├──┤ ├────────────┼────┼────┼──────┤ │ │ │
│ 92│ │白金N次方恆采化妝水120ml│ 109元│ 100│ 1萬900元│ │ │ │
├──┤ ├────────────┼────┼────┼──────┤ │ │ │
│ 93│ │ 白金N次方恆采精華霜45g│ 109元│ 100│ 1萬900元│ │ │ │
├──┤ ├────────────┼────┼────┼──────┤ │ │ │
│ 94│ │ 白金N次方恆采精華露80ml│ 109元│ 100│ 1萬900元│ │ │ │
├──┤ ├────────────┼────┼────┼──────┤ │ │ │
│ 95│ │ Q10玫瑰亮眼遮暇筆1.5ml│ 60元│ 100│ 6,000元│ │ │ │
├──┤ ├────────────┼────┼────┼──────┤ │ │ │
│ 96│ │ 純欖滋養皂禮盒90g*10入│ 487元│ 100│ 4萬8,700元│ │ │ │
├──┤ ├────────────┼────┼────┼──────┤ │ │ │
│ 97│ │ Q10玫塊防曬隔離霜│ 73元│ 300│ 2萬1,900元│ │ │ │
│ │ │ SPF30PA+++│ │ │ │ │ │ │
├──┤ ├────────────┼────┼────┼──────┤ │ │ │
│ 98│ │ 痘疤專用還白凝露60ml│ 81元│ 100│ 8,100元│ │ │ │
├──┤ ├────────────┼────┼────┼──────┤ │ │ │
│ 99│ │ 純橄情煥采精華30ml│ 185元│ 100│ 1萬8,500元│ │ │ │
├──┤ ├────────────┼────┼────┼──────┤ │ │ │
│ 100│ │ 滋養化妝水180ml*3│ 487元│ 100│ 4萬8,700元│ │ │ │
├──┼──────┼────────────┼────┼────┼──────┼───────┼───────┼─────┤
│ 101│ 99年9月20日│ 雅詩蘭黛紅石榴潔膚乳│ 179元│ 200│ 3萬5,800元│ 97萬8,040元│ 32萬元│未出貨 │
│ │ │ 125ml│ │ │ │(偵一卷第 97 │(偵一卷第 98 │(偵一卷第│
├──┤ ├────────────┼────┼────┼──────┤頁) │頁) │97頁) │
│ 102│ │ 雅詩蘭黛紅石榴能量精華│ 357元│ 200│ 7萬1,400元│ │ │ │
│ │ │ 200ml│ │ │ │ │ │ │
├──┤ ├────────────┼────┼────┼──────┤ │ │ │
│ 103│ │ 雅詩蘭黛維他命凝霜50ml│ 357元│ 200│ 7萬1,400元│ │ │ │
├──┤ ├────────────┼────┼────┼──────┤ │ │ │
│ 104│ │ 雅詩蘭黛亮眼膠15ml│ 294元│ 200│ 5萬8,800元│ │ │ │
├──┤ ├────────────┼────┼────┼──────┤ │ │ │
│ 105│ │ 雅詩蘭黛舒活晚霜50ml│ 378元│ 200│ 7萬5,600元│ │ │ │
│ │ │ 雅詩蘭黛亮采修護露30ml│ 441元│ 200│ 8萬8,200元│ │ │ │
├──┤ ├────────────┼────┼────┼──────┤ │ │ │
│ 106│ │雅詩蘭黛特潤眼部修護精華│ 410元│ 300│ 12萬3,000元│ │ │ │
│ │ │ 15ml│ │ │ │ │ │ │
├──┤ ├────────────┼────┼────┼──────┤ │ │ │
│ 107│ │雅詩蘭黛特潤修護露(DNA │ 672元│ 500│ 33萬6,000元│ │ │ │
│ │ │新包裝)50ml │ │ │ │ │ │ │
├──┤ ├────────────┼────┼────┼──────┤ │ │ │
│ 108│ │ 契爾氏一號護脣膏│ 60元│ 400│ 2萬4,000元│ │ │ │
├──┤ ├────────────┼────┼────┼──────┤ │ │ │
│ 109│ │ 契爾氏金盞花水250ml│ 290元│ 120│ 3萬4,800元│ │ │ │
├──┤ ├────────────┼────┼────┼──────┤ │ │ │
│ 110│ │ 契爾氏小黃瓜水250ml│ 144元│ 120│ 1萬7,280元│ │ │ │
├──┤ ├────────────┼────┼────┼──────┤ │ │ │
│ 111│ │ 契爾氏藍色收斂水250ml│ 136元│ 120│ 1萬6,320元│ │ │ │
├──┤ ├────────────┼────┼────┼──────┤ │ │ │
│ 112│ │ 契爾氏酪梨眼霜│ 212元│ 120│ 2萬5,440元│ │ │ │
├──┼──────┼────────────┼────┼────┼──────┼───────┼───────┼─────┤
│ 113│ 99年9月21日│ 雅漾大噴(公司貨)│ 147元│ 400│ 5萬8,800元│ 5萬8,800元│ 5萬8,800元│未出貨 │
│ │ │ │ │ │ │(偵一卷第 99 │(偵一卷第 100│(偵一卷第│
│ │ │ │ │ │ │頁) │頁) │99頁) │
├──┼──────┼────────────┼────┼────┼──────┼───────┼───────┼─────┤
│ 114│ 99年9月23日│ 資生堂套組│ 1,600元│ 220│ 35萬2,000元│ 58萬6,000元│ 58萬6,000元│未出貨 │
├──┤ ├────────────┼────┼────┼──────┤(偵一卷第 101│(偵一卷第 │(偵一卷第│
│ 115│ │ 專櫃套組│ 600元│ 240│ 14萬4,000元│頁) │101-1 頁) │101頁) │
├──┤ ├────────────┼────┼────┼──────┤ │ │ │
│ 116│ │ 專櫃套組│ 300元│ 300│ 9萬元│ │ │ │
├──┼──────┼────────────┼────┼────┼──────┼───────┼───────┼─────┤
│ 117│ 99年9月29日│ 雅詩蘭黛紅石榴潔膚乳│ 179元│ 200│ 3萬5,800元│ 162萬8,580元│ 54萬元│未出貨 │
│ │ │ 125ml│ │ │ │(偵一卷第 102│(偵一卷第 103│(偵一卷第│
├──┤ ├────────────┼────┼────┼──────┤頁) │頁) │102頁) │
│ 118│ │ 雅詩蘭黛紅石榴能量精華│ 357元│ 200│ 7萬1,400元│ │ │ │
│ │ │ 200ml│ │ │ │ │ │ │
├──┤ ├────────────┼────┼────┼──────┤ │ │ │
│ 119│ │ 雅詩蘭黛維他命凝霜50ml│ 357元│ 200│ 7萬1,400元│ │ │ │
├──┤ ├────────────┼────┼────┼──────┤ │ │ │
│ 120│ │ 雅詩蘭黛亮眼膠15ml│ 294元│ 200│ 5萬8,800元│ │ │ │
├──┤ ├────────────┼────┼────┼──────┤ │ │ │
│ 121│ │ 雅詩蘭黛舒活晚霜50ml│ 378元│ 200│ 7萬5,600元│ │ │ │
├──┤ ├────────────┼────┼────┼──────┤ │ │ │
│ 122│ │ 雅詩蘭黛亮采修護露30ml│ 441元│ 200│ 8萬8,200元│ │ │ │
├──┤ ├────────────┼────┼────┼──────┤ │ │ │
│ 123│ │雅詩蘭黛特潤眼部修護精華│ 410元│ 300│ 12萬3,000元│ │ │ │
│ │ │ 15ml│ │ │ │ │ │ │
├──┤ ├────────────┼────┼────┼──────┤ │ │ │
│ 124│ │雅詩蘭黛特潤修護露(DNA │ 672元│ 300│ 20萬1,600元│ │ │ │
│ │ │新包裝)50ml │ │ │ │ │ │ │
├──┤ ├────────────┼────┼────┼──────┤ │ │ │
│ 125│ │ 高絲雪肌精360ml│ 306元│ 380│ 11萬6,280元│ │ │ │
├──┤ ├────────────┼────┼────┼──────┤ │ │ │
│ 126│ │ 高絲雪肌精乳液140ml│ 120元│ 300│ 3萬6,000元│ │ │ │
├──┤ ├────────────┼────┼────┼──────┤ │ │ │
│ 127│ │ 高絲粉泡泡洗面乳180g│ 65元│ 1,000│ 6萬5,000元│ │ │ │
├──┤ ├────────────┼────┼────┼──────┤ │ │ │
│ 128│ │ 雪肌精靚白洗顏粉100g│ 153元│ 500│ 7萬6,500元│ │ │ │
├──┤ ├────────────┼────┼────┼──────┤ │ │ │
│ 129│ │ 雪肌精靚白洗顏乳140ml│ 153元│ 500│ 7萬6,500元│ │ │ │
├──┤ ├────────────┼────┼────┼──────┤ │ │ │
│ 130│ │ 雪肌精眼霜20g│ 255元│ 500│ 12萬7,500元│ │ │ │
├──┤ ├────────────┼────┼────┼──────┤ │ │ │
│ 131│ │ 清肌晶淨透潔顏油185ml│ 128元│ 500│ 6萬4,000元│ │ │ │
├──┤ ├────────────┼────┼────┼──────┤ │ │ │
│ 132│ │ 清肌晶120g│ 94元│ 500│ 4萬7,000元│ │ │ │
├──┤ ├────────────┼────┼────┼──────┤ │ │ │
│ 133│ │ 清肌晶120g(精裝盒)│ 102元│ 500│ 5萬1,000元│ │ │ │
├──┤ ├────────────┼────┼────┼──────┤ │ │ │
│ 134│ │ 雪肌精草本按摩敷面膜│ 230元│ 500│ 11萬5,000元│ │ │ │
│ │ │ 150ml│ │ │ │ │ │ │
├──┤ ├────────────┼────┼────┼──────┤ │ │ │
│ 135│ │ 美白黑面膜75ml│ 128元│ 500│ 6萬4,000元│ │ │ │
├──┤ ├────────────┼────┼────┼──────┤ │ │ │
│ 136│ │ 毛孔熱粒黑凝膠80g│ 128元│ 500│ 6萬4,000元│ │ │ │
├──┼──────┼────────────┼────┼────┼──────┼───────┼───────┼─────┤
│ 137│ 99年10月6日│ 貝佳斯小綠泥212g│ 140元│ 1,000│ 14萬元│ 224萬6,500元│ 72萬元│未出貨 │
├──┤ ├────────────┼────┼────┼──────┤(偵一卷第 104│(偵一卷第 105│(偵一卷第│
│ 138│ │ 貝佳斯小粉泥212g│ 140元│ 1,000│ 14萬元│頁) │頁) │104頁) │
├──┤ ├────────────┼────┼────┼──────┤ │ │ │
│ 139│ │ 貝佳斯小白泥212g│ 140元│ 1,000│ 14萬元│ │ │ │
├──┤ ├────────────┼────┼────┼──────┤ │ │ │
│ 140│ │ 貝佳斯大綠泥212g│ 170元│ 1,000│ 17萬元│ │ │ │
├──┤ ├────────────┼────┼────┼──────┤ │ │ │
│ 141│ │ 貝佳斯大粉泥212g│ 170元│ 1,000│ 17萬元│ │ │ │
├──┤ ├────────────┼────┼────┼──────┤ │ │ │
│ 142│ │ 貝佳斯大白泥212g│ 170元│ 1,000│ 17萬元│ │ │ │
├──┤ ├────────────┼────┼────┼──────┤ │ │ │
│ 143│ │ 契爾氏一號護脣膏│ 60元│ 1,000│ 6萬元│ │ │ │
├──┤ ├────────────┼────┼────┼──────┤ │ │ │
│ 144│ │ 契爾氏金盞花水250ml│ 290元│ 500│ 14萬5,000元│ │ │ │
├──┤ ├────────────┼────┼────┼──────┤ │ │ │
│ 145│ │ 契爾氏小黃瓜水250ml│ 144元│ 500│ 7萬2,000元│ │ │ │
├──┤ ├────────────┼────┼────┼──────┤ │ │ │
│ 146│ │ 契爾氏藍色收斂水250ml│ 136元│ 500│ 6萬8,000元│ │ │ │
├──┤ ├────────────┼────┼────┼──────┤ │ │ │
│ 147│ │ 契爾氏酪梨眼霜│ 212元│ 500│ 10萬6,000元│ │ │ │
├──┤ ├────────────┼────┼────┼──────┤ │ │ │
│ 148│ │ 植村秀綠茶卸妝油450ml│ 500元│ 500│ 25萬元│ │ │ │
├──┤ ├────────────┼────┼────┼──────┤ │ │ │
│ 149│ │ 植村秀泡沫隔離霜1號│ 270元│ 300│ 8萬1,000元│ │ │ │
├──┤ ├────────────┼────┼────┼──────┤ │ │ │
│ 150│ │ RMK水凝粉霜30g│ 210元│ 800│ 16萬8,000元│ │ │ │
├──┤ ├────────────┼────┼────┼──────┤ │ │ │
│ 151│ │ RMK液狀粉霜30ml│ 210元│ 800│ 16萬8,000元│ │ │ │
├──┤ ├────────────┼────┼────┼──────┤ │ │ │
│ 152│ │ 蘭蔻粉水400ml│ 270元│ 500│ 13萬5,000元│ │ │ │
├──┤ ├────────────┼────┼────┼──────┤ │ │ │
│ 153│ │歐舒丹護手霜30ml(混搭)│ 37元│ 500│ 1萬8,500元│ │ │ │
├──┤ ├────────────┼────┼────┼──────┤ │ │ │
│ 154│ │ 歐舒丹香膏10ml(混搭)│ 45元│ 1,000│ 4萬5,000元│ │ │ │
├──┤ ├────────────┼────┼────┼──────┤ │ │ │
│ 155│ │瑰柏翠護手霜50ml(混搭)│ 60元│ 1,000│ 6萬元│ │ │ │
├──┤ ├────────────┼────┼────┼──────┤ │ │ │
│ 156│ │ 瑰柏翠護手霜100ml│ 200元│ 1,000│ 20萬元│ │ │ │
│ │ │ (混搭)│ │ │ │ │ │ │
├──┤ ├────────────┼────┼────┼──────┤ │ │ │
│ 157│ │小蜜堤-軟管.轉管(混搭)│ 9元│ 10,000│ 9萬元│ │ │ │
├──┼──────┼────────────┼────┼────┼──────┼───────┼───────┼─────┤
│ 158│ 99年10月8日│ 貝德馬水│ 47元│ 4,218│19萬8,246元 │19萬8,246元 │ 20萬元│未出貨 │
│ │ │ │ │ │(起訴書原載│(起訴書原載 │(偵一卷第 │(偵一卷第│
│ │ │ │ │ │為20萬元) │為20萬元) │107、108、109 │106頁) │
│ │ │ │ │ │ │(偵一卷第 106│頁) │ │
│ │ │ │ │ │ │頁) │ │ │
├──┼──────┼────────────┼────┼────┼──────┼───────┼───────┼─────┤
│ 159│ 99年10月9日│ 貝德馬水│ 77元│ 1,299│10萬23元 │10萬23元 │ 10萬元│未出貨 │
│ │ │ │ │ │(起訴書原載│(起訴書原載 │(偵一卷第 111│(偵一卷第│
│ │ │ │ │ │為10萬元) │為10萬元) │頁) │110頁) │
│ │ │ │ │ │ │(偵一卷第 110│ │ │
│ │ │ │ │ │ │頁) │ │ │
│ │ │ │ │ │ │ │ │ │
├──┼──────┼────────────┼────┼────┼──────┼───────┼───────┼─────┤
│ 160│99年10月11日│ 貝德馬水│ 77元│ 3,896│29 萬 9,992 │46萬9,991元 │ 47萬元│未出貨 │
│ │ │ │ │ │元 │(起訴書原載為│(偵一卷第 113│(偵一卷第│
│ │ │ │ │ │(起訴書原載│ 47萬元) │頁) │112頁) │
│ │ │ │ │ │為 30 萬元)│(偵一卷第 112│ │ │
├──┤ ├────────────┼────┼────┼──────┤頁) │ │ │
│ 161│ │ 雅樣大噴│ 47元│ 3,617│16萬9,999元 │ │ │ │
│ │ │ │ │ │(起訴書原載│ │ │ │
│ │ │ │ │ │為 17 萬元)│ │ │ │
├──┼──────┼────────────┼────┼────┼──────┼───────┼───────┼─────┤
│ 162│99年10月12日│ 高絲雪肌精360ml│ 306元│ 1,500│ 45萬9,000元│ 70萬元│ 70萬元│未出貨 │
├──┤ ├────────────┼────┼────┼──────┤(偵一卷第 114│(偵一卷第 115│(偵一卷第│
│ 163│ │ DHC卸妝油70ml│ 55元│ 1,400│ 7萬7,000元│頁) │頁) │114頁) │
├──┤ ├────────────┼────┼────┼──────┤ │ │ │
│ 164│ │ FANCL卸妝油│ 164元│ 1,000│ 16萬4,000元│ │ │ │
├──┼──────┼────────────┼────┼────┼──────┼───────┼───────┼─────┤
│ 165│99年10月19日│ CD水漾香水50ml│ 670元│ 240│ 16萬800元│ 61萬9,800元│ 62萬元│未出貨 │
├──┤ ├────────────┼────┼────┼──────┤(偵一卷第 116│(偵一卷第 117│(偵一卷第│
│ 166│ │ CD花漾香水50ml│ 670元│ 240│ 16萬800元│頁) │頁) │116頁) │
├──┤ ├────────────┼────┼────┼──────┤ │ │ │
│ 167│ │ CD甜心2號50ml│ 320元│ 240│ 7萬6,800元│ │ │ │
├──┤ ├────────────┼────┼────┼──────┤ │ │ │
│ 168│ │ CD JODO EDT 50ml│ 270元│ 820│ 22萬1,400元│ │ │ │
├──┼──────┼────────────┼────┼────┼──────┼───────┼───────┼─────┤
│ 169│99年10月27日│瑰柏翠護手霜50ml(混搭)│ 60元│ 6,000│ 36萬元│ 605萬7,700元│ 200萬元│未出貨 │
├──┤ ├────────────┼────┼────┼──────┤(偵一卷第 118│(偵一卷第 119│(偵一卷第│
│ 170│ │ 瑰柏翠護手霜100ml│ 200元│ 5,000│ 100萬元│頁) │頁) │118頁) │
│ │ │ (混搭)│ │ │ │ │ │ │
├──┤ ├────────────┼────┼────┼──────┤ │ │ │
│ 171│ │ 瑰柏翠三件禮盒組 │ 200元│ 2,000│ 40萬元│ │ │ │
├──┤ ├────────────┼────┼────┼──────┤ │ │ │
│ 172│ │ 倩碧黃油(有油)125ml│ 210元│ 1,000│ 21萬元│ │ │ │
├──┤ ├────────────┼────┼────┼──────┤ │ │ │
│ 173│ │ 倩碧黃油(無油)125ml│ 210元│ 1,000│ 21萬元│ │ │ │
├──┤ ├────────────┼────┼────┼──────┤ │ │ │
│ 174│ │ 小蜜堤-軟管護脣膏│ 9元│ 6,000│ 5萬4,000元│ │ │ │
│ │ │ (混搭)│ │ │ │ │ │ │
├──┤ ├────────────┼────┼────┼──────┤ │ │ │
│ 175│ │ 小蜜堤-轉管護脣膏│ 9元│ 6,000│ 5萬4,000元│ │ │ │
│ │ │ (混搭)│ │ │ │ │ │ │
├──┤ ├────────────┼────┼────┼──────┤ │ │ │
│ 176│ │ 克蘭絲HD紅魔晶勻體精華│ 306元│ 200│ 6萬1,200元│ │ │ │
│ │ │ 200ml│ │ │ │ │ │ │
├──┤ ├────────────┼────┼────┼──────┤ │ │ │
│ 177│ │ 克蘭絲排水油100ml│ 167元│ 200│ 3萬3,400元│ │ │ │
├──┤ ├────────────┼────┼────┼──────┤ │ │ │
│ 178│ │ 克蘭絲纖體霜200ml│ 210元│ 200│ 4萬2,000元│ │ │ │
├──┤ ├────────────┼────┼────┼──────┤ │ │ │
│ 179│ │ 克蘭絲俏臀霜200ml│ 210元│ 200│ 4萬2,000元│ │ │ │
├──┤ ├────────────┼────┼────┼──────┤ │ │ │
│ 180│ │ 黑龍堂卸妝油250ml│ 60元│ 8,000│ 48萬元│ │ │ │
├──┤ ├────────────┼────┼────┼──────┤ │ │ │
│ 181│ │ FANCL卸妝油120ml│ 164元│ 2,000│ 32萬8,000元│ │ │ │
├──┤ ├────────────┼────┼────┼──────┤ │ │ │
│ 182│ │ 貝佳斯小綠泥212g│ 140元│ 1,000│ 14萬元│ │ │ │
├──┤ ├────────────┼────┼────┼──────┤ │ │ │
│ 183│ │ 貝佳斯小白泥212g│ 140元│ 1,000│ 14萬元│ │ │ │
├──┤ ├────────────┼────┼────┼──────┤ │ │ │
│ 184│ │ 貝佳斯大粉泥430ml│ 170元│ 1,000│ 17萬元│ │ │ │
├──┤ ├────────────┼────┼────┼──────┤ │ │ │
│ 185│ │ 貝佳斯大粉泥430ml│ 170元│ 1,000│ 17萬元│ │ │ │
├──┤ ├────────────┼────┼────┼──────┤ │ │ │
│ 186│ │ 契爾氏一號護脣膏 │ 60元│ 1,000│ 6萬元│ │ │ │
├──┤ ├────────────┼────┼────┼──────┤ │ │ │
│ 187│ │ 契爾氏金盞花水250ml│ 290元│ 700│ 20萬3,000元│ │ │ │
├──┤ ├────────────┼────┼────┼──────┤ │ │ │
│ 188│ │ 契爾氏小黃瓜水250ml│ 144元│ 550│ 7萬9,200元│ │ │ │
├──┤ ├────────────┼────┼────┼──────┤ │ │ │
│ 189│ │ 契爾氏藍色收斂水250ml│ 136元│ 550│ 7萬4,800元│ │ │ │
├──┤ ├────────────┼────┼────┼──────┤ │ │ │
│ 190│ │ 契爾氏酪梨眼霜 │ 212元│ 550│ 11萬6,600元│ │ │ │
├──┤ ├────────────┼────┼────┼──────┤ │ │ │
│ 191│ │ 植村秀綠茶卸妝油450ml│ 500元│ 550│ 27萬5,000元│ │ │ │
├──┤ ├────────────┼────┼────┼──────┤ │ │ │
│ 192│ │ 植村秀泡沫隔離霜1號│ 270元│ 650│ 17萬5,500元│ │ │ │
├──┤ ├────────────┼────┼────┼──────┤ │ │ │
│ 193│ │ RMK水凝粉霜30g│ 210元│ 800│ 16萬8,000元│ │ │ │
├──┤ ├────────────┼────┼────┼──────┤ │ │ │
│ 194│ │ RMK液狀粉霜30ml│ 210元│ 800│ 16萬8,000元│ │ │ │
├──┤ ├────────────┼────┼────┼──────┤ │ │ │
│ 195│ │ 蘭蔻粉水400ml│ 270元│ 1,000│ 27萬元│ │ │ │
├──┤ ├────────────┼────┼────┼──────┤ │ │ │
│ 196│ │歐舒丹護手霜30ml(混搭)│ 37元│ 1,000│ 3萬7,000元│ │ │ │
├──┤ ├────────────┼────┼────┼──────┤ │ │ │
│ 197│ │ 歐舒丹香膏10ml(混搭)│ 45元│ 1,000│ 4萬5,000元│ │ │ │
├──┤ ├────────────┼────┼────┼──────┤ │ │ │
│ 198│ │ 高絲雪肌精360ml│ 306元│ 1,000│ 30萬6,000元│ │ │ │
├──┤ ├────────────┼────┼────┼──────┤ │ │ │
│ 199│ │ 高絲雪肌精乳液140ml│ 120元│ 1,000│ 12萬元│ │ │ │
├──┤ ├────────────┼────┼────┼──────┤ │ │ │
│ 200│ │ 高絲粉泡泡洗面乳180g│ 65元│ 1,000│ 6萬5,000元│ │ │ │
├──┼──────┼────────────┼────┼────┼──────┼───────┼───────┼─────┤
│ 201│99年10月29日│瑰柏翠護手霜50ml(混搭)│ 60元│ 3,000│ 18萬元│ 319萬8,900元│ 100萬元│未出貨 │
├──┤ ├────────────┼────┼────┼──────┤(偵一卷第 120│(偵一卷第 121│(偵一卷第│
│ 202│ │ 瑰柏翠護手霜100ml│ 200元│ 1,000│ 20萬元│頁) │頁) │120頁) │
│ │ │ (混搭)│ │ │ │ │ │ │
├──┤ ├────────────┼────┼────┼──────┤ │ │ │
│ 203│ │ 瑰柏翠三件禮盒組 │ 200元│ 1,000│ 20萬元│ │ │ │
├──┤ ├────────────┼────┼────┼──────┤ │ │ │
│ 204│ │ 倩碧黃油(有油)125ml│ 210元│ 500│ 10萬5,000元│ │ │ │
├──┤ ├────────────┼────┼────┼──────┤ │ │ │
│ 205│ │ 倩碧黃油(無油)125ml│ 210元│ 500│ 10萬5,000元│ │ │ │
├──┤ ├────────────┼────┼────┼──────┤ │ │ │
│ 206│ │ 小蜜堤-軟管護脣膏│ 9元│ 3,000│ 2萬7,000元│ │ │ │
│ │ │ (混搭)│ │ │ │ │ │ │
├──┤ ├────────────┼────┼────┼──────┤ │ │ │
│ 207│ │ 小蜜堤-轉管護脣膏│ 9元│ 3,000│ 2萬7,000元│ │ │ │
│ │ │ (混搭)│ │ │ │ │ │ │
├──┤ ├────────────┼────┼────┼──────┤ │ │ │
│ 208│ │ 克蘭絲HD紅魔晶勻體精華│ 306元│ 200│ 6萬1,200元│ │ │ │
│ │ │ 200ml│ │ │ │ │ │ │
├──┤ ├────────────┼────┼────┼──────┤ │ │ │
│ 209│ │ 克蘭絲排水油100ml│ 167元│ 200│ 3萬3,400元│ │ │ │
├──┤ ├────────────┼────┼────┼──────┤ │ │ │
│ 210│ │ 克蘭絲纖體霜200ml│ 210元│ 200│ 4萬2,000元│ │ │ │
├──┤ ├────────────┼────┼────┼──────┤ │ │ │
│ 211│ │ 克蘭絲俏臀霜200ml│ 210元│ 200│ 4萬2,000元│ │ │ │
├──┤ ├────────────┼────┼────┼──────┤ │ │ │
│ 212│ │ 黑龍堂卸妝油250ml│ 60元│ 3,000│ 18萬元│ │ │ │
├──┤ ├────────────┼────┼────┼──────┤ │ │ │
│ 213│ │ FANCL卸妝油120ml│ 164元│ 1,000│ 16萬4,000元│ │ │ │
├──┤ ├────────────┼────┼────┼──────┤ │ │ │
│ 214│ │ 貝佳斯小綠泥212g│ 140元│ 500│ 7萬元│ │ │ │
├──┤ ├────────────┼────┼────┼──────┤ │ │ │
│ 215│ │ 貝佳斯小白泥212g│ 140元│ 500│ 7萬元│ │ │ │
├──┤ ├────────────┼────┼────┼──────┤ │ │ │
│ 216│ │ 貝佳斯大粉泥430ml│ 170元│ 500│ 8萬5,000元│ │ │ │
├──┤ ├────────────┼────┼────┼──────┤ │ │ │
│ 217│ │ 貝佳斯大粉泥430ml│ 170元│ 500│ 8萬5,000元│ │ │ │
├──┤ ├────────────┼────┼────┼──────┤ │ │ │
│ 218│ │ 契爾氏一號護脣膏 │ 60元│ 500│ 3萬元│ │ │ │
├──┤ ├────────────┼────┼────┼──────┤ │ │ │
│ 219│ │ 契爾氏金盞花水250ml│ 290元│ 700│ 20萬3,000元│ │ │ │
├──┤ ├────────────┼────┼────┼──────┤ │ │ │
│ 220│ │ 契爾氏小黃瓜水250ml│ 144元│ 400│ 5萬7,600元│ │ │ │
├──┤ ├────────────┼────┼────┼──────┤ │ │ │
│ 221│ │ 契爾氏藍色收斂水250ml│ 136元│ 400│ 5萬4,400元│ │ │ │
├──┤ ├────────────┼────┼────┼──────┤ │ │ │
│ 222│ │ 契爾氏酪梨眼霜 │ 212元│ 400│ 8萬4,800元│ │ │ │
├──┤ ├────────────┼────┼────┼──────┤ │ │ │
│ 223│ │ 植村秀綠茶卸妝油450ml│ 500元│ 400│ 20萬元│ │ │ │
├──┤ ├────────────┼────┼────┼──────┤ │ │ │
│ 224│ │ 植村秀泡沫隔離霜1號│ 270元│ 500│ 13萬5,0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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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 │ RMK水凝粉霜30g│ 210元│ 800│ 16萬8,000元│ │ │ │
├──┤ ├────────────┼────┼────┼──────┤ │ │ │
│ 226│ │ RMK液狀粉霜30ml│ 210元│ 800│ 16萬8,000元│ │ │ │
├──┤ ├────────────┼────┼────┼──────┤ │ │ │
│ 227│ │ 蘭蔻粉水400ml│ 270元│ 500│ 13萬5,000元│ │ │ │
├──┤ ├────────────┼────┼────┼──────┤ │ │ │
│ 228│ │歐舒丹護手霜30ml(混搭)│ 37元│ 500│ 1萬8,5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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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9│ │ 歐舒丹香膏10ml(混搭)│ 45元│ 500│ 2萬2,5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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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0│ │ 高絲雪肌精360ml│ 306元│ 500│ 15萬3,000元│ │ │ │
├──┤ ├────────────┼────┼────┼──────┤ │ │ │
│ 231│ │ 高絲雪肌精乳液140ml│ 120元│ 500│ 6萬元│ │ │ │
├──┤ ├────────────┼────┼────┼──────┤ │ │ │
│ 232│ │ 高絲粉泡泡洗面乳180g│ 65元│ 500│ 3萬2,5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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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⑴告訴人向被告訂貨商品之金額共計2,281萬8,630元。 │ │
│ ⑵告訴人已支付訂金(貨款)共計964萬6,290元。 │ │
│ ⑶告訴人支付貨款與被告出貨明細等詳附表二所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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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告訴人訂貨、已支付貨款暨被告出貨情形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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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告訴人 │ 告訴人 │告訴人支付訂金日期與金額│被告出貨商品之日期與金額│ 主 文 │
│號│ 訂貨日期 │ 訂貨金額 │ │(出貨商品金額以被告販售│ │
│ │ │ │ │之單價來計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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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9年9月3日│101萬6,40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3日 │出貨日期:不詳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 │支付金額:55萬4,640元 │出貨金額:6萬6,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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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99年9月6日│ 38萬8,00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6日 │出貨日期:99年10月7日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
│ │ │ │支付金額:38萬8,000元 │出貨金額:9萬8,477元 │ │
│ │ │ │ │ │ │
│ │ │ │ │ │ │
├─┼──────┼──────┼────────────┼────────────┼───────────────────┤
│ 3│ 99年9月7日│ 12萬9,55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7日 │⑴出貨日期:99年9月9日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
│ │ │ │支付金額:⑴9萬5,550元 │ 出貨金額:4萬2,000元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⑵3萬4,000元 │⑵出貨日期:不詳 │ │
│ │ │ │ 即共支付12萬9,550元│ 出貨金額:4,080元 │ │
│ │ │ │ │ 即共出貨4萬6,0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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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99年9月8日│ 6萬9,30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8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支付金額:6萬9,300元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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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99年9月10日│225萬3,500元│⑴支付日期:99年9月10日 │⑴出貨日期:99年9月11日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
│ │ │ │ 支付金額:35萬元 │ 出貨金額:2萬7,340元 │ │
│ │ │ │⑵支付日期:99年9月10日 │⑵出貨日期:99年10月9日 │ │
│ │ │ │ 支付金額:10萬元 │ 出貨金額:2,715元 │ │
│ │ │ │⑶支付日期:99年9月10日 │⑶出貨日期:99年10月21日│ │
│ │ │ │ 支付金額:4萬元 │ 出貨金額:9,840元 │ │
│ │ │ │ 即共支付49萬元│ 即共出貨3萬9,8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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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99年9月13日│ 60萬9,00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13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
│ │ │ │支付金額:20萬元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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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99年9月16日│ 151萬30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16日 │出貨日期:99年10月9日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
│ │ │ │支付金額:50萬元 │出貨金額:1萬2,239元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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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99年9月20日│ 97萬8,04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20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
│ │ │ │支付金額:32萬元 │ │ │
├─┼──────┼──────┼────────────┼────────────┼───────────────────┤
│ 9│ 99年9月21日│ 5萬8,80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21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支付金額:5萬8,800元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0│ 99年9月23日│ 58萬6,00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23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 │支付金額:58萬6,000元 │ │。 │
├─┼──────┼──────┼────────────┼────────────┼───────────────────┤
│11│ 99年9月29日│162萬8,580元│支付日期:99年9月29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
│ │ │ │支付金額:54萬元 │ │ │
├─┼──────┼──────┼────────────┼────────────┼───────────────────┤
│12│ 99年10月6日│224萬6,500元│支付日期:99年10月6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 │支付金額:72萬元 │ │。 │
├─┼──────┼──────┼────────────┼────────────┼───────────────────┤
│13│ 99年10月8日│19萬8,246元 │⑴支付日期:99年10月8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
│ │ │(起訴書原載│ 支付金額:3萬元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為20萬元) │⑵支付日期:99年10月8日 │ │ │
│ │ │ │ 支付金額:5萬元 │ │ │
│ │ │ │⑶支付日期:99年10月11日│ │ │
│ │ │ │ 支付金額:12萬元 │ │ │
│ │ │ │ 即共支付20萬元│ │ │
├─┼──────┼──────┼────────────┼────────────┼───────────────────┤
│14│ 99年10月9日│10萬23元 │支付日期:99年10月9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
│ │ │(起訴書原載│支付金額:10萬元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為 10 萬元)│ │ │ │
├─┼──────┼──────┼────────────┼────────────┼───────────────────┤
│15│99年10月11日│46萬9,991元 │支付日期:99年10月11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
│ │ │(起訴書原載│支付金額:47萬元 │ │ │
│ │ │為47萬元)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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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9年10月12日│ 70萬元│支付日期:99年10月12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 │支付金額:70萬元 │ │。 │
├─┼──────┼──────┼────────────┼────────────┼───────────────────┤
│17│99年10月19日│ 61萬9,800元│支付日期:99年10月19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 │支付金額:62萬元 │ │。 │
├─┼──────┼──────┼────────────┼────────────┼───────────────────┤
│18│99年10月27日│605萬7,700元│支付日期:99年10月28日 │未出貨 │賴虹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 │ │ │支付金額:200萬元 │ │。 │
│ ├──────┼──────┼────────────┼────────────┤ │
│ │99年10月29日│319萬8,900元│支付日期:99年10月28日 │未出貨 │ │
│ │ │ │支付金額:100萬元 │ │ │
├─┴──────┼──────┼────────────┼────────────┼───────────────────┤
│ │訂貨金額合計│告訴人支付金額合計 │被告出貨商品金額合計 │ │
│ │2,281 萬 │964萬6,290元 │26萬2,791元 │ │
│ │8,630 元(起│ │ │ │
│ │訴書原載為 │ │ │ │
│ │2,282 萬 370│ │ │ │
│ │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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