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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4182號

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2 月 26 日

法官彭全曄

聲請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陳亦賢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 年度執聲字第322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亦賢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亦賢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 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陳亦賢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依受刑人請求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爰經函詢受刑人陳述意見後,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8罪之行為類型、侵害法益及犯罪相隔時間,綜衡其上開各罪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對其施以矯正之必要性、刑罰經濟、邊際效應及復歸社會之可能性等一切情狀,基於罪責相當原則,而為整體非難評價後,於定執行刑之外部性及內部性界限內,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0條第2 項、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彭 全 曄

書記官 張 馨 尹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妨害自由 宣告刑  各有期徒刑4月 ,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 元折算1日 (2罪) 有期徒刑3月, 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 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10月 犯罪日期  111.01.11 111.03.20 111.06.16 108.09.13~ 108.09.14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 111年度毒偵字第2306號等 新北地檢 111年度毒偵字 第3941號 士林地檢 110年度撤緩偵字第48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3546號 111年度簡字第 3727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2949號  判決 日期 111.10.19 111.09.27 111.11.09  確  定 判  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3546號 111年度簡字第 3727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2949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1.11.24 111.10.27 111.12.14 備註  新北地檢 111年度執字第 11762號 新北地檢 112年度執字第 29號 士林地檢 112年度執字第420號   編號1至4所示罪刑,前曾經本院112年聲字1792號裁定,更定應執行刑1年6月   
編       號  4 5 6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公共危險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 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 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 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5月, 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 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1.07.12 111.08.14 109.10.19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 111年度毒偵字第6007號等 臺北地檢 111年度毒偵字 第3187號 新北地檢 110年度偵字第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臺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4290號 112年度簡字第 158號 110年度訴字第1361號  判決 日期 112.01.30 112.03.24 112.03.14  確  定 判  決 法院 新北地院 臺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4290號 112年度簡字第 158號 110年度訴字第1361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03.14 112.04.27 112.04.12 備註  新北地檢 112年度執字第 3295號 臺北地檢 112年度執字第 2995號 新北地檢 112年度執保字第315號   編號1至4所示罪刑,前曾經本院112年聲字1792號裁定,更定應執行刑1年6月   
編       號  7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000 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1.04.11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 112年度毒偵字第195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2年度簡字第1696號    判決 日期 112.05.04    確  定 判  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2年度簡字第1696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06.02   備註  新北地檢 112年度執字第 7877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4182號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裁判,案由為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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