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96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訴字第968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曾彥凱
- 選任辯護人
- 周復興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第2212
1 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
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等之意見後,由本院合議
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
曾彥凱犯如附表二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含主刑及從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從刑部分併執行之。
犯罪事實
一、曾彥凱於民國104 年9 月3 日透過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喵」之成年男子而加入「喵」所屬詐騙集團,「喵」於該日在臺中市大里區大里橋頭之「大閤屋」餐廳旁路邊某處,將如附表三編號1 所示39張大陸地區人頭帳戶銀聯卡交付曾彥凱提領詐欺贓款,並允諾曾彥凱每提領1 張銀聯卡,即可獲得新臺幣(下同)100 元之報酬。曾彥凱、「喵」及其所屬詐騙集團成員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先由該詐騙集團成員於不詳時間,以不詳方式向大陸地區姓名年籍不詳之被害人施用詐術,致大陸地區不詳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至該詐欺集團掌控之大陸地區銀行人頭帳戶內,由綽號「喵」成年男子以行動電話通訊軟體「XELLO 」聯繫曾彥凱提款,曾彥凱則分別於同年月3 日、5 日如附表一所示時間,持附表一所示銀聯卡前往附表一所示地點,提領共52萬4000元、88萬元詐欺贓款得手,綽號「喵」之成年男子再以行動電話通訊軟體「XELLO 」聯繫曾彥凱至指定地點交付贓款。嗣警方於同年月5 日23時45分許,在臺中市○里區○○路0 段000 ○00號之草湖郵局前,當場查獲正在提領詐欺贓款而形跡可疑之曾彥凱,並扣得其所有供犯罪所用之銀聯卡39張、IPHONE 6PLUS行動電話1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 卡1 張)及犯罪所得現金96萬元。
二、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報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程序方面:
㈠按除簡式審判程序、簡易程序及刑事訴訟法第376 條第1 款、第2 款所列之罪之案件外,第一審應行合議審判,刑事訴訟法第284 條之1 定有明文。次按,除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之準備程序進行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第1 項定有明文。本案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認為適宜簡式審判程序,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項規定,裁定改行簡式審判程序,先予敘明。
㈡又簡式審判程序之證據調查,不受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2 定有明文。因此有關傳聞證據之證據能力限制規定無庸予以適用,且本案各項證據均無非法取得之情形,故本案以下所引證據,自均得作為認定事實之證據。
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證據及理由:
㈠上開犯罪事實,業經被告曾彥凱於警詢、偵查、本院準備及審理程序均坦承不諱(偵卷第7 至9 、41至42頁;本院卷第20至21、92、94、138 至141 、149 、199 頁至背面、239頁),且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仁化派出所職務報告書、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現場照片18張、查獲銀聯卡及扣案物照片3 張、手機通訊軟體翻拍照片4 張、現場GOOLE 地圖1 張及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4 年10月2 日金訊業字第0000000000號函1 份在卷可參(偵卷第6 頁至背面、11至17、21至32、66至87頁),並有銀聯卡39張、IPHONE 6PLUS行動電話1 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 卡1 張)及贓款96萬元扣案可佐,足認被告之自白應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
㈡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㈠按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不限於事前有所協議,其於行為當時,基於相互之認識,以共同犯罪之意思參與者,亦無礙於共同正犯之成立(最高法院73年度台上字第1886號判例意旨參照);又按共同正犯之成立,祇須具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既不問犯罪動機起於何人,亦不必每一階段犯行,均須參與(最高法院34年度上字第862 號判例意旨參照);若共同實施犯罪行為之人,在共同意思範圍內,各自分擔犯罪行為之一部,相互利用他人之行為,以達其犯罪之目的,其成立不以全體均參與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為要件;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固為共同正犯;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或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事前同謀,而由其中一部分人實行犯罪之行為者,亦均應認係共同正犯,使之對於全部行為所發生之結果,負其責任(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824號判決意旨參照);又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原不以數人間直接發生者為限,即有間接之聯絡者,亦包括在內,如甲分別邀約乙、丙犯罪,雖乙、丙間彼此並無直接之聯絡,亦無礙於其為共同正犯之成立(最高法院77年台上字第2135號判例意旨參照)。是以共同之行為決意不一定要在事先即行為前便已存在,行為當中始先後形成亦可,且不以其間均相互認識為要件。查本案被告雖僅負責持銀聯卡提領贓款之工作,然被告於警詢時供稱:伊於104 年9 月3 日開始做車手替詐騙集團提領現金等語(偵卷第9 頁);於本院訊問時供稱:伊知悉持有詐騙集團成員交付之銀聯卡所提領之款項為詐騙所得,是「喵」跟我說的等語(本院卷第140 頁),則被告明知其負責提領係詐欺犯罪所得之款項,猶以自己犯罪之意思,加入該詐欺集團,主觀上顯有共同犯罪之意思聯絡,客觀上亦有相互利用彼此之行為作為自己行為一部之行為分擔甚明;是被告縱不認識綽號「喵」以外其餘詐欺集團成員,未確知彼此參與分工細節,或未能確切知悉詐騙被害人之模式,然既相互利用彼此部分行為,以完成犯罪之目的,揆諸前揭說明,則彼此間對於上開犯罪之實施,仍應就全部之犯罪事實令負共同正犯之責。是被告與綽號「喵」之成年人及其等所屬詐騙集團之成年成員間,就本案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又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時自承:伊的認知除了「喵」以外,還有第三人詐欺集團成員存在等語(本院卷第139 頁),核與詐欺集團成員為躲避查緝,發展成機房、水房及車手等次集團,各司其職,分工合作,透過嚴密層級關係共同詐欺取財之常情相符,被告擔任本案詐欺集團車手,負責提領款項,而綽號「喵」之成年男子負責指揮、聯絡被告提領並收取贓款,應屬車手或水房成員,是除被告、綽號「喵」之成年男子外,至少仍有1 名隸屬機房之不知名成員對不知名大陸地區被害人進行詐騙。是核被告曾彥凱就附表一㈠、
㈡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 條之4 第1 項第2 款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至於辯護人雖為被告辯護稱:本件被告認知詐欺集團成員除伊外,僅有「喵」1 人,應論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云云(本院卷第150 頁),顯與「詐欺集團」三人以上分工合作之本質不符,洵非可採。
㈡被告與綽號「喵」成年男子及所屬詐欺集團的其他不詳姓名成員之間,具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應為共同正犯。
㈢被告坦承擔任詐欺集團之車手,分別持附表一所示大陸地區銀聯卡,於附表一所示時間、地點提領詐欺所得款項,而此種集團性詐騙犯罪型態,終極目的在於取得詐騙所得之現金,故皆設有負責提款之「車手」之分工,其方式係結合多人相續實施詐騙行為、被害人遭騙而匯款或交付金錢時,立即透過分級多層轉帳以逃避查緝並爭取提款之時間(分級轉帳可以延遲警察機關追查資金流向之時間,因需至各金融機構調取交易明細),將詐騙取得之款項轉入取款帳戶,再由車手前往金融機構設立之提款機提領款項,始能完遂其詐欺取財之目的;又為確保被害人匯入之款項得以即時領取,而不遭警察或金融機關因被害人之查覺受騙報案而止付或停卡,故通常於確認被害人匯入款項後,並分級轉帳後,立即通知車手集團之人員前往操作ATM 領款,將當日騙得之款項提領完畢,而無留待第二日或其他時間始領取被害款項之情。再由被告係持大陸地區之銀聯卡在臺灣地區提款之行為觀之,其遭詐欺之被害人顯可推斷是大陸地區之人民;又本案雖未查得實際實施詐騙行為之人,但被告既坦承是為詐欺集團在臺灣地區提領詐欺取得款項,亦可認被告提領之款項是由該詐欺集團之其他不詳成年成員,在不詳地區,以不詳方式,向大陸地區之不詳民眾施用詐術,致該民眾陷於錯誤而先後匯款不詳金額至該詐欺集團所持有、支配之不詳人頭帳戶內後,隨即由詐欺集團之成員予以分級轉帳,透過多層轉帳方式,輾轉將所騙得之款項轉入取款帳戶,再指示被告持詐欺集團所交付如附表一所示之銀聯卡,前往如附表一所示地點提領款項甚明。被告參與詐欺集團負責擔任車手之如附表一所示期間,各提款日至少有一位被害人,且該被害人被騙之金錢,於同日遭提款完畢;且應沒有同一被害人被騙之金錢遭分日提領之情形,因被告104 年9 月3 日及5 日均僅使用部分銀聯卡,而尚有其他銀聯卡未全部使用,因此,此種結合多數人相續實施詐騙之犯罪形態,目前實務上應以參與實施詐騙或領取款項之日數作為計算犯罪罪數之依據,始與犯罪之現況相當。進而言之,此類集團性之新興詐欺犯罪形態,依一般目前習知的犯罪方法或手段,多係於同一日同時或密切接近的時間內,以簡訊、網路群呼等方式發送詐欺之訊息,而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施,同時對不特定被害人實施詐騙行為,實施詐騙之對象甚夥(但成功機率不高,惟只要有成功詐騙者,則獲利甚豐),實務上僅就其各該日已詐騙得手而經由車手領出款項部分,認於車手提款日至少有一位被害人遭詐騙得逞,已經是有利於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且無過度評價之問題。依附表一所示提款內容相互稽核,依有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足認被告至少在104 年9 月3 日、5 日,分別有擔任車手前往金融機構設置之提款機提領款項之行為,故可據此認定被告參與犯罪之罪數,應認被告參與前述「喵」等人所組之詐欺集團,持銀聯卡前往提款機領款,而擔任領取款項之車手,至少有如前所示按日計算共2 次犯罪行為,各應係犯刑法第339 條之4 第1 項第2 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罪,共2 罪,犯意有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㈣按如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則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刑事判例可資參照。查依被告分於如附表一所示時間,即如前述在104 年9 月3 日、5 日共2 次犯罪日期,各該日均使用多張銀聯卡前往提款機查詢、多次提領當日詐欺集團詐欺所得款項,各該日查詢並提領詐欺所得款項之行為,被告、「喵」及其等所屬詐騙集團成員間,主觀上顯基於單一之犯意,以數個舉動接續進行,而侵害同一法益,在時間、空間上有密切關係,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實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就各該日所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罪,自應分別論以接續犯之一罪。
㈤爰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正值青壯之年,不思依循正途獲取穩定經濟收入,竟貪圖不法利益,參與詐欺集團,持大陸地區金融機構發行之銀聯卡提領大陸地區民眾遭騙款項,擔任詐欺集團車手工作,價值觀念實有偏差,無視詐欺集團猖獗,政府一再宣誓掃蕩詐騙犯罪之決心,猶執意以身試法,妨害社會秩序,毀壞人們互信基礎,致被害人受騙而受有財產上損害,犯罪所生危害重大;惟考量被告前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為憑,始終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復斟酌被告擔任車手提領款項之犯罪分工,提領款項金額為52萬4000元、88萬及總金額高達140 萬餘元,再參以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高職畢業之教育程度、小康之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㈥沒收部分:
⒈沒收為從刑之一種,依主從不可分之原則,應附隨緊接於主刑之下而同時宣告;又共同正犯因相互間利用他人之行為,以遂行其犯意之實現,本於責任共同之原則,有關沒收部分,對於共犯間供犯罪所用之物,自均應為沒收之諭知。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 所示銀聯卡39張係被告所屬詐欺集團交付被告共同犯本案之用或預備所用之物;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 所示IPHONE 6PLUS行動電話1 支,係供被告與詐欺集團成員聯繫之用,業據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供承明確(本院卷第140 頁),爰依刑法第38條第1 項第2 款之規定,均諭知沒收。
⒉刑法第38條第1 項第3 款、第3 項規定因犯罪所得之物,除有特別規定外,以屬於犯人者為限,始得沒收;倘第三人對於該物在法律上得主張權利者,自不在得宣告沒收之列(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589 號判例意旨參照)。經查,本件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 所示之提領現金96萬元,雖係被告犯罪所得之物,業據被告供承在卷,然該筆款項屬被害人受詐欺之款項,被告僅因犯罪而持有該贓物,並不因而取得所有權,被害人尚得依民事法律等規定請求返還,自不在刑法第38條第1 項第3 款所規定得沒收之列,揆諸前揭說明,自不得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⒊至於扣案如附表三編號4 至5 所示之物,雖為被告所有,然無證據顯示與本案附表一所示各罪有關連性,自無庸加以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8條、第339 條之4 第1 項第2 款、第51條第5 款、第9 款、第38條第1 項第2 款,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沈淑宜到庭執行職務。
附表一:(時間:民國、金額:新臺幣)┌─┬──────────┬─────────┬──────┬────┬────┬───┐│編│大陸地區銀聯卡人頭帳│ 提領地點 │提領日期 │提領時間│提領金額│出處(││號│ 戶 │ │ │ │(新臺幣)│偵卷)│├─┼──────────┼─────────┼──────┼────┼────┼───┤│㈠│中國交通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7時36分 │1,000元 │第84頁││ │0000000000000000000 │一段11-6號(中國 │ │ │ │背面 ││ │帳戶 │信託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7 時41分│0 (查詢│第75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11-6號(中國 │ │45秒 │成功) │背面 ││ │ │信託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7 時56分│0 (查詢│第71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87、389號(臺新國│ │18秒 │成功) │ ││ │ │際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7時56分 │0 (查詢│第68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87、389號(臺新國│ │51秒 │成功) │背面 ││ │ │際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7時57分 │0 (查詢│第70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87、389號(臺新國│ │ │成功) │ ││ │ │際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7 時58分│0 (查詢│第71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537號(臺新國際商 │ │2秒 │成功) │背面 ││ │ │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7時58分 │0 (查詢│第72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537號(臺新國際商 │ │36秒 │成功) │ ││ │ │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7 時59分│0 (查詢│第69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87、389號(臺新國│ │7 秒 │成功) │ ││ │ │際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7 時59分│0 (查詢│第74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537號(臺新國際商 │ │44秒 │成功) │ ││ │ │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8 時0 分│0 (查詢│第73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537號(臺新國際商 │ │15秒 │成功) │ ││ │ │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8 時0 分│0 (查詢│第72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537號(臺新國際商 │ │45秒 │成功) │背面 ││ │ │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8時1分 │2,000元 │第71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87、389號(臺新國│ │ │ │ ││ │ │際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西屯區寶慶街│104年9月3日 │8時13分 │1,000元 │第74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42之1號1樓(國泰世│ │ │ │反面 ││ │ │華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德芳南│104年9月3日 │15時57分│20,000元│第75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路211號(中國信託 ├──────┼────┼────┤背面 ││ │ │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5時58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16時34分│20,000元│第71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537號(臺新國際商 ├──────┼────┼────┤背面 ││ │ │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35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16時36分│20,000元│第70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537號(臺新國際商 ├──────┼────┼────┤ ││ │ │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36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南屯區南屯路│104年9月3日 │16時38分│20,000元│第74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二段501號1樓(中國├──────┼────┼────┤背面 ││ │ │信託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39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南屯區南屯路│104年9月3日 │16時40分│20,000元│第73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二段501號1樓(中國├──────┼────┼────┤背面 ││ │ │信託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41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16時41分│20,000元│第71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87、389號(臺新國├──────┼────┼────┤ ││ │ │際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42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3日 │16時43分│20,000元│第72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87、389號(臺新國├──────┼────┼────┤ ││ │ │際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43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南屯區向心南│104年9月3日 │16時46分│20,000元│第69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路983號(新光商業 ├──────┼────┼────┤背面 ││ │ │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47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美群路│104年9月3日 │16時47分│20,000元│第68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60號(中國信託商業├──────┼────┼────┤背面 ││ │ │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48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美群路│104年9月3日 │16時48分│20,000元│第69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60號(中國信託商業├──────┼────┼────┤ ││ │ │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49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16時55分│20,000元│第73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2之1號(臺新國├──────┼────┼────┤ ││ │ │際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56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16時57分│20,000元│第72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2之1號(臺新國├──────┼────┼────┤背面 ││ │ │際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57分│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16時58分│20,000元│第74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2之1號(臺新國├──────┼────┼────┤ ││ │ │際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3日 │16時59分│20,000元│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17時10分│0 (查詢│第83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11-6號(中國 │ │ │成功) │ ││ │ │信託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17時11分│0 (查詢│第82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11-6號(中國 │ │9秒 │成功) │背面 ││ │ │信託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17時11分│0 (查詢│第83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11-6號(中國 │ │50秒 │成功) │背面 ││ │ │信託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17時12分│0 (查詢│第82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11-6號(中國 │ │ │成功) │ ││ │ │信託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3日 │17時13分│0 (查詢│第84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11-6號(中國 │ │ │成功) │ ││ │ │信託商業銀行ATM )│ │ │ │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6216│臺中市大里區瑞成一│104年9月3日 │17時18分│0 (查詢│第82頁││ │000000000000帳戶 │街1號(統一瑞城) │ │23秒 │成功) │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瑞成一│ │ │ │ ││ │0000000000000000帳戶│街1號(統一瑞城) │104年9月3日 │17時19分│0 (查詢│第81頁││ │ │ │ │ │成功) │ ││ ├──────────┴─────────┴──────┴────┴────┴───┤│ │總計:524,000元 │├─┼──────────┬─────────┬──────┬────┬────┬───┤│㈡│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5日 │22時19分│20,000元│第75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733號(合作金庫商 ├──────┼────┼────┤背面 ││ │ │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2時20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5日 │22時21分│20,000元│第80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733號(合作金庫商 ├──────┼────┼────┤背面 ││ │ │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2時22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5日 │22時26分│20,000元│第76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742號1樓(臺新國際├──────┼────┼────┤背面 ││ │ │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2時26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5日 │22時28分│20,000元│第80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742號1樓(臺新國際├──────┼────┼────┤ ││ │ │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2時28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5日 │22時29分│20,000元│第87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742號1樓(臺新國際├──────┼────┼────┤ ││ │ │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2時30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至善路│104年9月5日 │22時35分│20,000元│第79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0號(中華郵政股份├──────┼────┼────┤ ││ │ │有限公司ATM) │104年9月5日 │22時36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至善路│104年9月5日 │22時36分│20,000元│第79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0號(中華郵政股份├──────┼────┼────┤背面 ││ │ │有限公司ATM) │104年9月5日 │22時37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至善路│104年9月5日 │22時38分│20,000元│第78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0號(中華郵政股份├──────┼────┼────┤背面 ││ │ │有限公司ATM) │104年9月5日 │22時38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至善路│104年9月5日 │22時39分│20,000元│第78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0號(中華郵政股份├──────┼────┼────┤ ││ │ │有限公司ATM) │104年9月5日 │22時39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至善路│104年9月5日 │22時49分│20,000元│第86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30號(中華郵政股份├──────┼────┼────┤ ││ │ │有限公司ATM) │104年9月5日 │22時50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成功路│104年9月5日 │22時54分│20,000元│第85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491號493號(中國信├──────┼────┼────┤ ││ │ │託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2時56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成功路│104年9月5日 │22時57分│20,000元│第75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491號493號(中國信├──────┼────┼────┤ ││ │ │託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2時59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東榮路│104年9月5日 │23時1分 │20,000元│第77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8號(臺灣新光商業 ├──────┼────┼────┤ ││ │ │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3時2分 │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5日 │23時7分 │20,000元│第85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537號(臺新國際商 ├──────┼────┼────┤背面 ││ │ │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3時8分 │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路│104年9月5日 │23時8分 │20,000元│第86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537號(臺新國際商 ├──────┼────┼────┤背面 ││ │ │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3時9分 │20,000元│ ││ ├──────────┼─────────┼──────┼────┼────┼───┤│ │中國招商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美群路│104年9月5日 │23時14分│20,000元│第74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60號(中國信託商業├──────┼────┼────┤背面 ││ │ │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3時15分│20,000元│ ││ ├──────────┼─────────┼──────┼────┼────┼───┤│ │中國光大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美群路│104年9月5日 │23時16分│20,000元│第77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60號(中國信託商業├──────┼────┼────┤背面 ││ │ │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3時16分│20,000元│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一│104年9月5日 │23時25分│20,000元│第81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街2號1樓(臺新國際├──────┼────┼────┤背面 ││ │ │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3時26分│20,000元│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一│104年9月5日 │23時27分│20,000元│第81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街2號1樓(臺新國際├──────┼────┼────┤ ││ │ │商業銀行ATM) │104年9月5日 │23時27分│20,000元│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5日 │23時33分│20,000元│第84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292-9號(中華 ├──────┼────┼────┤ ││ │ │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04年9月5日 │23時34分│20,000元│ ││ │ │ATM) │ │ │ │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5日 │23時35分│20,000元│第82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292-9號(中華 ├──────┼────┼────┤背面 ││ │ │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04年9月5日 │23時36分│20,000元│ ││ │ │ATM) │ │ │ │ ││ ├──────────┼─────────┼──────┼────┼────┼───┤│ │中國民生銀行帳號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04年9月5日 │23時37分│20,000元│第83頁││ │0000000000000000帳戶│一段292-9號(中華 ├──────┼────┼────┤背面 ││ │ │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04年9月5日 │23時37分│20,000元│ ││ │ │ATM) │ │ │ │ ││ ├──────────┴─────────┴──────┴────┴────┴───┤│ │總計:880,000元 │└─┴─────────────────────────────────────────┘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二:
┌──┬────┬───────────────────────────────────┐
│編號│犯罪事實│所犯罪名及處刑 │
├──┼────┼───────────────────────────────────┤
│ │詳如犯罪│曾彥凱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 │
│ 1 │事實一附│至2 所示之物,均沒收。 │
│ │表一㈠ │ │
├──┼────┼───────────────────────────────────┤
│ │詳如犯罪│曾彥凱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 │
│ 2 │事實一附│至2 所示之物,均沒收。 │
│ │表一㈡ │ │
└──┴────┴───────────────────────────────────┘
附表三:
┌──┬────────────────────────────────────────┐
│編號│扣案物 │
├──┼────┬─────────────────┬─────────────────┤
│ 1 │銀聯卡39│①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㉑中國民生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張 ├─────────────────┼─────────────────┤
│ │ │②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㉒中國民生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③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㉓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④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㉔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⑤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㉕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⑥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㉖中國民生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⑦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㉗交通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⑧中國民生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㉘中國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⑨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㉙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⑩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㉚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⑪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㉛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⑫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㉜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⑬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㉝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⑭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㉞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⑮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㉟中國民生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⑯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㊱中國民生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⑰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㊲中國民生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⑱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㊳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⑲招商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㊴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
│ │ │⑳中國光大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 │
├──┼────┴─────────────────┴─────────────────┤
│ 2 │IPHONE 6PLUS 行動電話(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 卡1 張) │
├──┼────────────────────────────────────────┤
│ 3 │現金96萬元 │
├──┼────────────────────────────────────────┤
│ 4 │港幣50元 │
├──┼────────────────────────────────────────┤
│ 5 │人民幣10元 │
└──┴────────────────────────────────────────┘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39條之4:
犯第339 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ㄧ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
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