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3539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陳青祥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應執行之刑,(111年度執字第12029號、111年度執聲字第264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青祥因犯竊盜等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件受刑人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釋字第144號解釋可資參照。
三、查本件受刑人陳青祥因犯竊盜等9罪,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宣告刑,且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案件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稽,而其中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如附表編號3至9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然查受刑人已向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民國111年11月3日「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份附卷可稽,是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人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應予准許。爰因定應執行刑,不僅攸關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於受刑人之權益亦有重大影響,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外,法院於裁定前,允宜予受刑人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陳述意見之機會,俾使程序保障更加周全,乃予受刑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是本院因近日新冠肺炎疫情,恐提訊受刑人表示意見有染疫風險,遂函詢受刑人對本件定應執行刑案件之意見,經受刑人於111年12月1日出具「無意見」之陳述意見表後,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均係竊盜犯行,其犯罪態樣、時間間隔、犯罪手段及所侵害法益相似,並考量各該罪合併後之不法內涵、罪責原則及合併刑罰所生之效果等情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另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宣告刑雖均屬得易科罰金之刑,然因與如附表編號3至9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併合處罰,依前開說明,無庸再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併此說明。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陳青祥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11月 犯罪日期 110年03月10日 (聲請書誤載為109年03月10日) 110年04月29日 110年04月0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264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1112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69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10年度中簡字第1101號 110年度易字第2420號 111年度上易字第229號 判決日期 110年05月31日 111年03月07日 111年04月2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10年度中簡字第1101號 110年度易字第2420號 111年度上易字第229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0年06月29日 111年04月06日 111年04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否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034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56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578號 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10年03月22日 110年03月13日 110年03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3192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958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95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2387號 111年度易字第563號 111年度易字第563號 判決日期 111年04月06日 111年05月18日 111年05月1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2387號 111年度易字第563號 111年度易字第563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1年05月03日 111年06月30日 111年06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78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8376號(編號5-6定有期徒刑11月) 編號 7 8 9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10年02月21日 110年02月16日 110年04月2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1232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1232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1232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827號 111年度易字第827號 111年度易字第827號 判決日期 111年07月06日 111年07月06日 111年07月0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827號 111年度易字第827號 111年度易字第827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1年08月03日 111年08月03日 111年08月0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2029號(編號7-9定有期徒刑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