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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845號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18 日

法官陳怡君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何焜寶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73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何焜寶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何焜寶犯數罪,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且均分別確定在案,而本院為最後事實審法院等情,有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揆諸首揭規定,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均為詐欺犯罪,及各犯罪時間間隔、侵害法益、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量定之刑,及受刑人表示對於本件聲請定應執行刑無意見等語(見本院卷附之陳述意見表)等一切情狀,定如主文所示應執行之刑。

四、至附表編號6所示之罪,受刑人雖亦經法院處併科罰金,然觀諸聲請人聲請書,僅載明係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聲請定應執行刑,而刑法第51條第5款係有關宣告多數有期徒刑部分定應執行刑之規定,是聲請人就併科罰金部分既未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本院就此部分自不得依職權逕予為之,併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何焜寶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8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陳怡君

                書記官 蔡明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8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3罪)、 有期徒刑1年2月(3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有期徒刑1年3月(2罪) 犯罪日期  109年8月21日、 109年8月22日、 109年8月28日  109年8月30日 109年8月22日、 109年8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苗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5 477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1435號 苗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096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255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093號 110年度訴字第262號  判決日期 110年03月11日 110年8月31日 110年09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中高分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4837號 (聲請書誤載為110台上訴字第4837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093號 110年度訴字第262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0年8月12日 110年9月28日 110年11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苗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953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050號  苗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506號    編號1-6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11執更3232號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8罪)、 有期徒刑1年1月(8罪)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新臺幣5仟元(4罪,聲請書就併科罰金部分並未記載)、  有期徒刑1年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3罪,聲請書就併科罰金部分並未記載)、  有期徒刑1年1月(聲請書漏未紀載,業經更正為),併科罰金新臺幣5仟元(聲請書就併科罰金部分並未記載) 犯罪日期  109年8月26日、 109年8月30日、 109年8月31日、 109年9月01日 109年8月30日 109年8月20日、 109年8月29日、 109年9月01日、 109年9月0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8262號等 雲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685號等(聲請書誤載為雲林地檢)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3496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嘉義地院 雲林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98號 110年度訴字第368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51、537號  判決日期 110年10月20日 110年11月30日 110年12月15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嘉義地院 雲林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98號 110年度訴字第368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51、537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0年11月23日 111年01月11日 111年02月0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685號  雲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96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797號    編號1-6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11執更3232號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有期徒刑1年2月(5罪)、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罪日期  109年8月30日  109年8月27日、 109年9月02日、 109年9月03日 109年8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雲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9129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6627號等 苗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361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雲林地院 臺中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7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324號 111年度訴字第338號  判決日期 111年03月30日 111年06月16日 111年09月0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雲林地院 臺中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7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324號 111年度訴字第338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1年05月02日 111年07月18日 111年10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雲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193號 (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9126號 (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 苗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966號 (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
編號  10 罪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9年8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465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1674號  判決日期 111年11月1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167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1年12月2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953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845號於民國 112 年 04 月 18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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