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3532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林皆利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3317號、112年度執字第1425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聲請書贅載併請依照刑法第41條第1項、第8項等語,應予刪除)。
二、按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㈠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㈡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㈢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㈣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亦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業經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件在卷可憑。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7所示為得易科罰金且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如附表編號1至6、8至11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且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然受刑人已向檢察官請求就附表所示各罪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份在卷可稽,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應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之。本件檢察官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核並無不合。爰斟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11所示各罪之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侵害法益種類、責任非難程度等,暨權衡其罪責與整體刑法目的及刑事政策之輕重,以及本院函詢受刑人對本件定應執行刑案件之意見,經受刑人表示「懇請鈞長從輕定應執行刑」等情,此有本院陳述意見表1份在卷可參,定其應執行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9月 犯罪日期 110年6月11日 110年6月3日 110年6月1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5842號等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270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4161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 第1097號等 110年度審訴字 第806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 第367號 判決日期 111年1月24日 111年1月12日 111年5月1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 第1097號等 110年度審訴字 第806號 111年度台上字 第322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5月5日 111年5月18日 111年7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903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640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助字第1486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9244號 編號1至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聲字第1742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更字第3104號,指揮書日期111年5月25日至113年5月21日、113年5月22日至113年6月29日)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4次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 犯罪日期 110年6月23日 110年6月29日 109年11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4161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4161號等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7637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 第367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 第367號 111年度金訴字 第913號 判決日期 111年5月10日 111年5月10日 112年1月1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台上字 第3224號 111年度台上字 第3224號 111年度金訴字 第91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7月20日 111年7月20日 112年3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9244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9244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5570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助字第742號) 編號1至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聲字第1742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更字第3104號,指揮書日期111年5月25日至113年5月21日、113年5月22日至113年6月29日) 編 號 7 8 9 罪 名 侵占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1年6月1次 有期徒刑1年5月2次 有期徒刑1年4月4次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有期徒刑1年2月6次 有期徒刑1年1月1次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 109年11月18日 110年7月9日 110年7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7637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4898號等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62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字 第913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 第2661號等 111年度金上訴字 第2753號 判決日期 112年1月10日 112年2月7日 112年2月1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字 第913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 第2661號等 111年度金上訴字 第275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3月2日 112年3月6日 112年3月2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得易科、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 註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5563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助字第718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4406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939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助字第820號) 編 號 10 11 罪 名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1次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4月2次 有期徒刑1年3月6次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7月11日 110年7月10日 110年7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少連偵字第49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少連偵字第106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 第244號 112年度金訴字 第832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31日 112年8月4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 第244號 112年度金訴字 第83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2日 112年9月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6779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助字第727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4259號(囑託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