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2780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林立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4年度執聲字第243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0條第1項、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再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定有明文。再按有二裁判以上,經定其執行刑後,又與其他裁判併合而更定其執行刑者,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原來宣告之數個刑罰計算,而不以當時該數罪所定應執行刑為計算之基準(最高法院57年度台抗字第198號裁定參照);而上開更定之應執行刑,不應比前定之應執行刑加計其他裁判所處刑期後為重,否則即與法律秩序理念及法律目的之內部界限有違,難認適法(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案件判決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於法並無不合。本院爰於附表所示各罪之宣告刑中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刑期以下之外部界限範圍內,並綜合斟酌受刑人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罪名、罪數、各次犯罪時間之間隔、定應執行刑之恤刑目的及受刑人對法院定應執行刑之意見,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四、按法院定應執行刑,應以檢察官聲請定執行刑之案件為審查及決定如何定其應執行刑,未據檢察官聲請定執行刑之案件,基於不告不理原則,法院自不得任意擴張並予裁判(最高法院113年度台抗字第1590號裁定意旨參照)。本案檢察官係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此參檢察官聲請書暨所附之受刑人甲○○定應執行案件一覽表即明,至受刑人所指尚有判決請求一併定應執行刑(見本院卷第37頁),既未在檢察官聲請範圍,法院自不得逕予審酌並予以定刑。再者,附表所示各罪均屬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並非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2項所規定應由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之情形,本件檢察官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自屬檢察官職權之適法行使,受刑人請求應將另案再一併定應執行刑云云,難認有據。至受刑人如認為其所指之另案與附表各罪符合定應執行刑規定者,仍得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之規定,由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請求檢察官或由檢察官依職權向管轄法院聲請裁定定應執行刑,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2次) 犯 罪 日 期 110年8月10日 110年7月19日 110年8月3日 110年7月17日(聲請書誤載為110年7月16日) 110年7月17至7月18日(聲請書為110年7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5982號(聲請書誤載為111年度偵字第25982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2407號 南投地檢110年度偵字第5769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南投地院 案 號 110年度原金訴字第48號 111年度原金訴字第56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18號 判決日期 111年2月24日 111年8月10日 111年6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彰化法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0年度原金訴字第48號 111年度原金訴字第56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1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7月29日 111年8月2日 111年10月2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勞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0939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1352號 南投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903號 編號1至7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南投113聲79號)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3次) 有期徒刑1年1月(27次) 有期徒刑1年(11次)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7月17日 110年7月27日(2次) 110年7月17日至110年8月12日(聲請書誤載為110年7月16日至110年8月12日) 110年7月2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2809號等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8229號等 南投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72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彰化地院 臺中地院 南投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9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37號等 112年度原訴字第4號 判決日期 111年10月31日 111年11月30日 112年6月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彰化地院 臺中地院 南投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9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37號等 112年度原訴字第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12月1日 112年1月3日(聲請書誤載為112年3月1日) 112年7月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勞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 註 彰化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10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721號 南投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257號 編號1至7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南投113聲79號) 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10次)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有期徒刑1年1月(4次)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7月26日 110年7月30日(3次) 110年7月27日(3次) 110年7月26日(3次) 110年7月21日(聲請書誤載為110年7月19日) 110年8月11日 (聲請書誤載為110年8月9日) 110年7月21日至110年8月11日(4次) 110年8月4日 (聲請書誤載為110年8月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南投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24號等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9650號等 臺中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674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南投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48號 112年度原金訴字第33號 112年度原金訴字第149號 判決日期 112年10月3日 112年11月30日 113年1月25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南投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原訴字第48號 112年度原金訴字第33號 112年度原金訴字第14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11月15日 113年1月2日 113年2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勞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 註 南投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8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586號 定應執行有期徒刑刑1年6月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5767號 編號1至7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南投113聲79號) 編 號 10 11 罪 名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2次)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有期徒刑1年2月(2次) 犯 罪 日 期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30日 110年7月27日(4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南投地檢110年度偵字第6132號等 臺中地檢112年度偵字第5135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3年度原金上訴字第5號 113年度原金訴字第7號 判決日期 113年3月28日 113年4月8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3年度原金上訴字第5號 113年度原金訴字第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3年5月7日 113年5月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勞案件 均否 均否 備 註 南投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179號 判決未定應執行刑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3880號 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