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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4220號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4 月 30 日

法官曹錫泓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何叡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業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4年度執聲字第365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A01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依刑法第53條所定,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依同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定其應執行之刑者,應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定有明文。是數罪併罰定執行刑之裁定,應以各犯罪事實中最後判決之法院為管轄法院,倘檢察官誤向非管轄法院聲請定執行刑,法院即應為駁回之裁定。而所謂「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係指最後審理事實諭知判決之法院而言,自以判決時為準,不問判決確定之先後(最高法院109年度台非字第179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業經本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別判決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且均經確定在案,有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判決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又本件各犯罪事實中最後判決之法院即最後審理事實諭知判決之法院應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依前揭說明,自應由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聲請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方屬適法。是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誤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其聲請自非合法,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曹錫泓

                書記官 王秀如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30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對未成年人性交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7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3罪) 有期徒刑1年3月(3罪) 有期徒刑1年4月(5罪) 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罰金1萬元(6罪) 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罰金1萬元(4罪) 犯罪日期  109年2月4日至109月6月底前某日 110年8月19日起至11月6日(聲請書附表誤載為8月20日) 110年8月21日(5次) 110年9月16日(5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軍偵緝字第1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7019號等 苗栗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8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0年度侵簡字第13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52號等 112年度訴字第198號  判決 日期 110年10月27日 111年12月22日 112年8月2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0年度侵簡字第13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52號等 112年度訴字第19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2月7日 112年1月18日 112年9月2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109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4574號 苗栗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243號   1.編號1至12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7萬元 2.編號1至15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月(不含罰金刑部分)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4罪) 有期徒刑1年3月(4罪)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110年9月11日(6次) 110年9月4日(3次) 110年8月27日(2次) 110年11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171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1419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6976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721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2324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971號  判決 日期 112年10月18日 112年12月21日 112年12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721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2324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97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11月14日 113年1月16日 113年1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0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612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143號   1.編號1至12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7萬元 2.編號1至15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月(不含罰金刑部分)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5千元  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罰金1萬元(3罪) 有期徒刑1年3月,併科罰金3萬元(2罪)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月(3罪) 有期徒刑1年2月(3罪) 有期徒刑1年3月(2罪) 犯罪日期  110年11月4日(6次) 110年10月18日 110年10月23日(2次) 110年11月6日(6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0543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6585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6007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908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133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234號  判決 日期 112年12月14日 113年5月23日 113年7月1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908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133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23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3年1月10日 113年6月20日 113年8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407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9188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3258號   1.編號1至12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7萬元 2.編號1至15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月(不含罰金刑部分)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有期徒刑1年3月(2罪)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8月28日(2次) 110年11月1日(4次) 110年8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8795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偵字第20080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51763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903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492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83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7月10日 113年8月26日 113年9月1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903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492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83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3年8月15日 113年9月25日 113年10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811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3961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5508號   1.編號1至12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7萬元 2.編號1至15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月(不含罰金刑部分)   
編號  13 14 15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8罪) 有期徒刑9月(3罪)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10年10月17日 110年10月19日(7次) 110年11月3日(4次)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7285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474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7474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134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51號 114年度金上訴字第1225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8日 114年4月29日 114年7月23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134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51號 114年度金上訴字第122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3年11月12日 114年5月27日 114年8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6838號 臺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8427號(編號14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臺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3369號   1.編號1至12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7萬元 2.編號1至15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月(不含罰金刑部分)   
編號  16 罪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11月17日 110年10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少連偵字第14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417號  判決 日期 114年5月2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41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4年6月1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4046號(編號16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聲字第4220號於民國 115 年 04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