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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2278號

背信等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2 月 13 日

法官何志通石馨文許月馨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上訴字第2278號

上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魏兆遠
選任辯護人
陳鴻飛律師
被告
廖志偉
選任辯護人
陳昭琦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背信等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智訴字第21號中華民國108年2月26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28768號、106年度偵字第451

8、12830號),提起上訴,經智慧財產法院108年度刑智上易字

第47號中華民國108年8月28日判決移送本院管轄,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上訴駁回。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魏兆遠自民國99年間擔任告訴人滋賀有限公司(下稱滋賀公司)經理,負責滋賀公司的廠務、業務、國貿、開發、設計、安裝、品檢等業務,被告廖志偉自101年6月間擔任滋賀公司製圖人員,並於103年間離職;魏兆遠於105年3月14日自滋賀公司離職,並於105年3月29日成立宮鼎有限公司(下稱宮鼎公司)。魏兆遠於104年底與滋賀公司負責人劉○○理念不合,亟思辭去滋賀公司經理職務,另行設立與滋賀公司同樣生產汽車避震器之宮鼎公司,因自行開發汽車避震器相關零件設計圖,需以實車拆解測量而耗時耗力,乃與廖○○共同基於背信之犯意聯絡,由魏兆遠於104年11月間在臺中市神岡區三民南路之滋賀公司電腦內,擅自複製如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魏兆遠取得上開資料後,再於105年3月29日複製在宮鼎公司電腦硬碟內。魏兆遠於105年3月29日後至同年11月9日(即查獲日)間,指示廖○○將儲存於宮鼎公司電腦網路硬碟內非法取得之汽車避震器設計圖,其上公司欄之「滋賀有限公司」改為「宮鼎有限公司」,並直接大量複製設計圖內之設計內容及尺寸數據以製作宮鼎公司設計圖。而為下列行為:①附表2所示螺絲設計圖、附表4所示油封座設計圖、附表6、8所示設計圖等,以直接複製設計內容及尺寸數據方式作為宮鼎公司如附表3所示螺絲設計圖等、附表5所示油封設計圖及附表7、9所示設計圖。②將與附表3所示設計圖內容相同之重製設計圖交付予案外人詹○○所經營之昇貿公司生產特殊規格螺絲,昇貿公司則再行委託案外人詹○○所經營之建勝螺絲工廠生產螺絲。③將與附表5所示油封座設計圖內容相同之重製設計圖,交付予案外人楊○○所經營之竑源公司生產油封座。④將與附表7、9所示設計圖內容相同之重製設計圖交付予協力生產廠商。魏兆遠以上開方式違背其對滋賀公司任務而使滋賀公司受有損害;因認被告魏兆遠、廖○○共同涉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罪嫌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有罪之判決書應於理由內記載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定之理由。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及第310條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而犯罪事實之認定,係據以確定具體的刑罰權之基礎,自須經嚴格之證明,故其所憑之證據不僅應具有證據能力,且須經合法之調查程序,否則即不得作為有罪認定之依據。倘法院審理之結果,認為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而為無罪之諭知,即無前揭第154條第2項所謂「應依證據認定」之犯罪事實之存在。因此,同法第308條前段規定,無罪之判決書只須記載主文及理由。而其理由之論敘,僅須與卷存證據資料相符,且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無違即可,所使用之證據亦不以具有證據能力者為限,即使不具證據能力之傳聞證據,亦非不得資為彈劾證據使用。故無罪之判決書,就傳聞證據是否例外具有證據能力,本無須於理由內論敘說明(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980號判決意旨參照)。準此,本件被告2人既經本院均認定屬於犯罪不能證明(詳後述),本判決即不再論述所援引有關證據之證據能力,合先敘明。

三、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復有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判決意旨可資參考。另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於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之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性懷疑之存在時,即無從為有罪之認定,此亦有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86號判決、76年台上字第4986號判決可資參照。次按刑法上之背信罪,須客觀上有為他人處理事務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財產或其他利益,主觀上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之意圖始足成立。若本人利益之受損害,乃基於正當原因,並非不法,或違背任務之行為並非致生損害於本人財產或其他利益之原因,即難律以本罪(最高法院53年台上字第2429號判決、30年上字第1210號判決、26年上字第1246號判決意旨參照)。

四、檢察官認被告2人共同涉有上揭背信罪嫌,無非係以被告2人於調查局及偵查中之供述、證人劉○○、吳○○、江○○、趙○○、楊○○、詹○○、詹○○等人於調查局及偵查中之證述及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105年11月9日搜索宮鼎公司位於臺中市○○區○○路00號之搜索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起訴書附表10編號3所示宮鼎公司壓合螺絲設計圖、起訴書附表10編號4滋賀公司螺絲設計圖、起訴書附表10編號6宮鼎公司設計圖說、起訴書附表10編號7滋賀公司設計圖說、起訴書附表10編號8被告廖志偉電腦資料光碟片及起訴書附表10編號12之File Server資料隨身碟暨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107年2月8日中法豐字第10760509350號函、107年2月22日中法豐字第10760510790號函所檢附設計圖資料(68頁)及光碟、107年3月14日中法豐字第10760514940號函所檢附查扣疑似滋賀公司設計圖清單(3紙)及設計圖(68頁)、滋賀公司代表人劉○○於105年9月11日調查局詢問時所提出附表7所示設計圖、附表9所示設計圖、證人趙○○所提出被告魏兆遠與證人趙○○之通訊軟體對話手機截圖、宮鼎有限公司105年3月29日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及105年3月23日股東同意書、宮鼎公司105年11月23日、106年2月15日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等件,執為論據。訊據被告魏兆遠、廖○○均否認有何背信罪嫌,被告魏兆遠於原審時固坦認伊自99年間擔任滋賀公司經理,於104年11月間自滋賀公司電腦裡下載複製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於個人的隨身碟,於105年3月29日另行成立同樣經營避震器業務之宮鼎公司,並將上開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儲存於宮鼎公司之電腦裡,且指示被告廖志偉修改使用等情,惟辯稱:伊擔任滋賀公司經理乙職,因為滋賀公司的電腦伺服器曾發生故障,所以伊每隔一段時間即會備份滋賀公司電腦裡的檔案,且伊負責滋賀公司的業務,下班之後會有客戶詢問伊問題,伊也需要參考電腦檔案;105年2月16日滋賀公司負責人劉○○於公司會議中揚言資遣伊,伊自105年2月16日之後即未再進入滋賀公司,伊於105年3月29日成立宮鼎公司,邀約滋賀公司舊日員工廖○○至宮鼎公司工作,因劉○○未給付伊資遣費,伊才將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作為宮鼎公司營業使用等語。被告魏兆遠之辯護人則為其辯護稱:被告魏兆遠於宮鼎公司經營時期使用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顯係為自己工作,被告魏兆遠於105年2月16日即離開滋賀公司,離職後既與滋賀公司無委任關係,應非背信罪之犯罪主體等語。被告廖志偉及其辯護人辯稱:被告廖志偉於101年6月至103年間任職於滋賀公司。嗣後與被告魏兆遠2人於105年3月29日後將滋賀公司之汽車避震設計圖予以複製,作為製作宮鼎公司相關產品之設計圖,均係從滋賀公司離職後所為,被告2人既已無為滋賀公司處理事務之權,且被告魏兆遠係以自己之責任,與客戶交易,成本及費用亦由宮鼎公司自行負責任,參酌實務見解,姑不論有無違反「競業禁止」規定之問題,均無成立背信罪之餘地等語。

五、經查:

(一)證人即滋賀公司代表人劉○○於調查局筆錄證稱:「(問:上述魏兆遠傳送給趙○○之設計圖,魏兆遠任職滋賀公司時是否有權限接觸取得?魏兆遠是如何取得?何時取得?)滋賀公司內部規定,只有組長以上幹部及製圖開發人員才能查看,但是不能下載到個人儲存裝置內,而魏兆遠當時任職本公司經理,負責業務銷售,所以也有權限可以下載查看該產品設計圖...」等語(見他字卷第39頁及反面);於原審審理時結證稱:滋賀公司於98年間成立時,魏兆遠即進入公司工作,當時並未要求魏兆遠簽署員工保密及競業禁止契約,是在104年11月間才要求魏兆遠簽署,但魏兆遠遲遲不簽,伊不知道魏兆遠為何拒簽;105年2月16日伊和魏兆遠為了紅利分配事宜發生爭吵,魏兆遠就請特休到105年3月11日,之後也沒有回來公司上班,滋賀公司按照勞基法規定曠職三日以上予以開除;在105年2月16日發生爭吵之前,伊確信魏兆遠無法另外成立公司,因為魏兆遠沒有資金;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是滋賀公司製圖人員所繪製,每張圖上面都有製造日期及繪圖人員姓名,魏兆遠如果要開發車款的話,會先做好手稿,然後請製圖人員繪圖完成;伊有跟所有員工講,所有的圖資資料一律不准攜帶回家或外洩,但有無說不得備份或下載,伊也不確定等語(見原審卷第113至115頁)。

(二)證人即被告廖志偉於原審審理時結證稱:伊於101年6月間在滋賀公司任職,擔任製圖工程師,負責將魏兆遠及劉○○設計的有關汽車避震器各零組件的草稿,製作成正式的設計圖;滋賀公司的設計圖電子檔只有劉○○、魏兆遠、製圖人員可以讀取或瀏覽,伊是製圖人員,無需登錄帳號密碼就可以看到,劉○○有口頭規定不得下載、備份這些設計圖的電子檔;102年10月間伊和劉○○吵架,就離職回家在自己家裡的洗衣店幫忙,到了105年的3、4月間,魏兆遠約伊吃飯,說開了間公司想請伊幫忙,並請伊入股;伊在宮鼎公司的電腦裡有看過滋賀公司的避震器設計圖電子檔,伊沒有問魏兆遠這些電子檔如何來的,也不覺得奇怪,因為伊待過別家公司,每間公司也都常會看到老闆不知從何得來別間公司的資料、圖檔、照片,或是手繪的照片都有,魏兆遠要伊做修改伊就修改,也不好意思問魏兆遠這些資料怎麼來的等語(見原審卷第126至128頁)。

(三)證人吳○○於原審審理時結證:伊自滋賀公司成立不久即進入滋賀公司工作,擔任現場組裝人員,於105年1月間離開滋賀公司;伊是受魏兆遠、劉○○指派工作,組裝時要看組裝圖,是由魏兆遠提供,伊的工作不會接觸到電腦;離開滋賀公司是因為覺得滋賀公司的待遇不好,伊是在105年3、4月間才知道魏兆遠成立新公司,是魏兆遠主動找伊到宮鼎公司去工作等語(見原審卷第119頁反面至121頁反面)。

(四)證人江○○於原審審理時結證稱:伊自99年9月間進入滋賀公司工作,負責國貿業務,伊的國貿業務會接觸到電腦,也看得到滋賀公司避震器的設計圖電子檔,只要是辦公室的人都看得到,不用帳號密碼,打開電腦連結公用區就可以看得到,沒有特別鎖住,劉○○也沒有規定設計圖電子檔不可以下載、備份;105年2月15日伊就向滋賀公司提離職書,因為覺得在滋賀公司沒有很開心,105年2月16日那天劉○○和魏兆遠發生爭吵,劉○○說要資遣魏兆遠,從那天起魏兆遠就沒有再進公司了;伊自滋賀公司離職後,去日本玩了一個月,3月底回來之後,魏兆遠就說他要開一間公司,問伊有沒有興趣幫忙,伊就去了宮鼎公司等語(見原審卷第122至124頁)。

(五)公訴意旨固認被告魏兆遠於任職滋賀公司期間於104年11月間,在滋賀公司辦公室電腦裡複製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之後於105年3月29日成立宮鼎公司(見偵字第28768號卷第116頁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再將上開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儲存於宮鼎公司電腦裡,並命被告廖志偉加以修改作為營業使用,因而違背其對滋賀公司應盡之忠實執行業務之任務,而涉犯背信罪嫌云云。然觀諸上開證人劉○○所述,被告魏兆遠基於擔任滋賀公司之經理職務,本有權限可以下載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足見被告魏兆遠任職於滋賀公司期間下載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的行為,尚難認被告魏兆遠於任職期間內有何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至於被告魏兆遠固於成立宮鼎公司之後,將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儲存於宮鼎公司的電腦內,指示被告廖志偉修改後於營業上使用,惟斯時被告魏兆遠已非滋賀公司之受僱人員,自亦無何違背其任務之行為可言。況依上開證人劉○○、廖○○、吳○○、江○○所述,被告魏兆遠係於105年2月16日與滋賀公司負責人劉○○發生爭執後始未再進入滋賀公司,嗣後更已離職而另成立宮鼎公司,被告魏兆遠下載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係於104年11月間,距離宮鼎公司之成立時間105年3月29日已達4個月之久,卷內亦乏積極證據證明被告魏兆遠於104年11月間下載上開電子檔案之舉係預供其日後成立宮鼎公司所用,且證人劉○○亦於原審審理時證述其在105年2月16日與被告魏兆遠發生爭吵之前,確信被告魏兆遠應無資金另外成立公司等語,益徵被告魏兆遠應非為另籌設新公司而預先於104年11月間下載上開電子檔案。

(六)按刑法第342條規定之背信罪,係以「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為其構成要件。所謂為他人處理事務,係指受他人委任,而為其處理事務而言,亦即行為人所處理之事務,必須具有「他屬性」,如係屬於自己之事務或工作行為,並非為他人處理事務,自無由構成背信罪。申言之,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之主體須為他人處理事務之人,即其為他人處理事務,本其對他人(本人)之內部關係,負有基於一定之注意而處理該本人事務之法的任務,因之,其為他人處理事務,係基於對內關係,並非對向關係,是基於誠實義務,並非基於交易上信義誠實之原則,例如買賣契約之單純當事人乃對向關係,非為他人處理事務,其未履行給付義務,僅生是否有背交易上信義誠實之原則,並非違背其誠實義務,與背信罪之要件不合(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1159號判決要旨參照)。又按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需以損害本人之財產利益為構成要件,是故必須行為人主觀上有損害之故意認識,客觀上亦造成財產利益之損害,始足構成背信罪責(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210號判例及87年度台上字第3704號判決參照)。再按「競業禁止」之約款,乃企業者與勞動者在勞動契約內約束勞工不得於任職該企業期間內在其他企業工作之不作為給付之約定,是以勞動者不得同時在他企業兼職為契約義務內容,此條款在性質上顯屬企業者與勞動者間對向性之約定(與報酬給付之對向性),其內容僅係勞動者自己之不作為義務,而根本不含企業者之事務,更不具有「為」企業者處理事務之內涵,要非勞動者為企業者處理企業事務之約定及踐履,勞動者縱違反不得兼職之「競業禁止」之約款,亦僅生其不履行給付(不作為)義務之問題,自無成立背信罪之可言。復按不得將其於任職期間所知悉之工商秘密洩漏予第三人之「保密義務」約款,乃企業者與勞動者在勞動契約內約束勞工不得洩漏關於任職期間所知悉之工商秘密予其他企業工作之不作為給付之約定,是以勞動者不得洩漏工商秘密為契約義務內容,此條款在性質上顯屬企業者與勞動者間對向性之約定(與報酬給付之對向性),其內容僅係勞動者自己之不作為義務,而根本不含企業者之事務,更不具有「為」企業者處理事務之內涵,要非勞動者為企業者處理企業事務之約定及踐履,勞動者縱違反而洩漏其所知悉之工商秘密約款,除依其情節是否另構成妨害秘密外,亦僅生其不履行給付(不作為)義務之問題,尚無成立背信罪之可言。查證人劉○○雖於原審審理時證述:有跟所有員工講所有的圖資資料一律不准攜帶回家或外洩,但有無說不得備份或下載,也不確定等語,且被告廖志偉於原審審理時亦供承:劉○○有口頭規定不得下載、備份這些設計圖的電子擋等語,堪認滋賀公司確有極力宣導營業秘密保護,然被告魏兆遠、廖○○2人始終未簽署「滋賀有限公司員工保密與競業禁止契約」,是被告2人縱有接收該營業秘密保護之訊息而仍持續任職於滋賀公司,亦無法推論被告2人默示同意該契約之約款;況縱被告2人有違反「競業禁止」及「保密義務」契約之約款,依前揭說明,亦僅生其不履行給付(不作為)義務之問題,自無成立背信罪之可言,蓋因「競業禁止」及「保密義務」均僅係被告2人自己之不作為義務,並不含滋賀公司之事務,更不具有「為」滋賀公司處理事務之內涵,是縱被告2人確有違反之事實,亦不構成背信罪。

(七)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而為犯罪構成要件者,固屬刑法第31條所稱之身分犯,惟此應指此類犯罪,以該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為其可罰性之基礎而言,否則即無成立之餘地(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5205號判決意旨參照);又身分犯之犯罪,如非具該項身分之人,除有與特定身分、關係者共犯情形,得依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理外,即無成立該罪之餘地。而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為身分犯之一種,其犯罪主體,限於為他人處理事務之人亦即基於一定關係有為他人處理事務身分之人(最高法院74年度台上字第5318號判決意旨參照)。本件被告魏兆遠雖曾為滋賀公司之員工,即為滋賀公司處理事務之人,惟其於任職期間及離職後均難認有背信之行為,已如前述,則揆諸上揭說明,亦難認被告廖志偉與具有特定身分、關係者即被告魏兆遠有共同成立背信罪之可能,實難據以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相繩。

(八)綜上所述,本件依公訴人所舉各項證據方法,尚不足以使本院達到確信被告2人確有公訴人所指上開刑法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罪嫌,而有合理之懷疑,揆諸首揭說明,公訴人既不能證明被告2人犯罪,依法自應均為無罪之諭知。

六、原審經審理結果,認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2人有公訴人所指之上開背信犯行,而為被告2人均無罪之諭知,尚無不合,檢察官上訴意旨略以:㈠按我國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之起草(暫時新刑律)係參考日本1907年刑法修正後之規定,而日本之法制則受德國影響甚深,日本、德國有關背信罪之立法、理論發展歷程,對我國背信罪之解釋、適用具有參考價值。德國就背信罪之本質,學說上主要有「違背信任說」與「濫用權限說」之爭論。「違背信任說」謂當事人間如果存在著特別信任關係,從事職務者即具有忠實誠信義務,一方破壞此信任關係,導致另一方受有財產損害,行為人即違反忠實誠信義務,刑法即有介入規範之必要;「濫用權限說」謂背信行為係指行為人對於他人之財產具有一定的處分權限,而得為法律上之處分行為,但行為人卻濫用此等權限,因而造成本人財產利益受有損害。「濫用權限說」認背信行為係代理權限之濫用,限定於存在代理權之場合,且限於對外關係(對第三者)之法律行為;「背信說」則認背信行為包含事實之信賴關係,對內關係亦可成立背信行為,凡違背信任關係之財產侵害皆屬於背信行為,日本通說、判例採此說;「背信的濫用權說」認為,「權限」不限於法定代理權,而擴大至他人財物的管理權限或事實上的事務處理權限。觀諸我國背信罪法文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並未限定須具有法定代理權之授與,且不論係對外或對內關係,只須獲有本人之委任,均得為之,另「違背其任務之行為」文義上亦未限定須為法律行為,在法條構成要件上較符合「違背信任說」(或「背信說」),且將背信行為限於法定代理權限之濫用,過度限縮背信罪之保護範圍。而對內關係所造成之損害,固可循民事途徑為事後救濟,惟為事先對信任關係之破壞可能帶來的損害風險予以控制,仍有以刑法保護之必要。是我國背信罪之本質,應採「違背信任說」,其規範之行為態樣不限於具有法定代理權授與之情形,亦不限於對外關係造成損害之情況,然為免背信罪之浮濫適用,須透過對「為他人處理事務」、「違背任務之行為」構成要件之解釋,以排除若干不符背信罪本質之民事債務違反類型。又背信罪之本質,既採「違背信任說」,其可罰性基礎在於信任(賴)關係之違反,背信行為自係指「違反信任關係之行為」。而行為人濫用其事務處分權限,並未逸脫出「信託義務違反」之概念範圍,無論是「違背信託義務之行為」或「受託事務處分權限之濫用」,均屬背信罪「違背任務之行為」(最高法院82年度台上字第282號、86年度台上字第3629號、98年度台上字第7316號判決意旨參照)。準此,行為人所為無論係法律或事實行為,作為或不作為,均可能構成背信行為。再者,企業與勞動者間所約定之保密約款,是否具有為他人處理事務之性質,並不能一概而論,某些事務處理之本身,依其事物本質,必須要保守其處理事務之秘密性,才能達到為本人處理事務之目的,此時保密約款,其實也就是處理事務之一部,不能認為僅是對向性之約定,而仍應認為具有「他屬性」。例如:受雇從事高科技研發工作,其研發目的就在於發展同業所不知之高科技,以創造同業競爭優勢。如研發人員未經企業同意,違反保密約款,將研發成果私下高價出賣給企業同業競爭者,此時仍應認為該研發人員為企業處理事務卻違背其任務,致生損害於企業,而構成背信罪(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27號判決意旨參照)。故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勞工於任職該企業期間或於離職後一定時間內之不作為義務,應從契約整體而為解釋,認該不作為義務為企業與勞動者約定處理事務時應盡之忠誠義務一環,不能任意將勞動契約中之不作為義務約款單獨取出,即謂該約款為對向性約定,進而認該約款內容僅係勞動者自己之不作為義務,並非為他人處理事務之內涵。若勞動者利用為企業處理事務之機會,為自己或他人之不法利益而著手進行違反該不作為義務之違背任務行為,即屬以不正方法違背對企業所負誠實信用及忠誠義務,除構成民事不履行給付(不作為)義務之責任外,亦應成立背信罪刑責。㈡本件被告魏兆遠於104年11月間,任職滋賀公司之經理(負責綜理告訴人廠務、業務、國貿、開發、設計、安裝、品檢等業務)之期間,未經滋賀公司之授權,自滋賀公司電腦內下載複製附表1、2、4、6、8所示之設計圖等電子檔案於個人之隨身碟,嗣於105年3月29日另行成立同樣經營避震器業務之宮鼎公司,將上開電子檔案儲存於宮鼎公司之電腦內,並指示被告廖志偉修改作為營業使用。雖被告魏兆遠、廖○○並未簽署「滋賀有限公司員工保密與競業禁止契約」,惟證人劉○○即滋賀公司代表人於原審證述:有跟所有員工講所有的圖資資料一律不准攜帶回家或外洩,但有無說不得備份或下載,也不確定等語;被告廖志偉於原審亦供承:劉○○有口頭規定不得下載、備份這些設計圖的電子擋等語,是滋賀公司已有極力宣導其甚為重視之營業秘密保護,而被告魏兆遠、廖○○顯已接收該訊息仍持續任職於告訴人,顯係默示同意該不得擅自或逾越授權範圍重製及使用滋賀公司營業秘密資料之不作為及忠誠義務,竟以上開行為,破壞滋賀公司之營業秘密保護宣導及措施,為謀己利而重製及使用滋賀公司之設計圖,完全未慮滋賀公司在汽車避震器技術之競爭力可能遭受重大威脅及影響,其行為除違反滋賀公司之保密與競業禁止之政策、說明,已嚴重違背為滋賀公司處理事務應負之誠實信用及忠誠義務,非僅構成民事不履行給付義務責任,且屬背信罪之著手行為,且被告主觀上認識自己之行為足以損害滋賀公司之智慧財產權及所產生利益,而被告未支出任何代價即不法重製及使用滋賀公司耗費鉅大時間、人力及物力成本始產生高度經濟價值之營業秘密,客觀上足對滋賀公司之財產成損害,自應構成背信罪。㈢另被告廖志偉於101年6月至103年間曾任滋賀公司製圖人員並負責汽車避震器相關設計圖製圖業務,原審以其不具滋賀公司員工身分,而認難以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相繩乙節,其認事用法顯有違誤云云。惟查,本件縱認被告2人之行為係違反渠等與滋賀公司之「競業禁止」、「保密義務」約款,然其所違反者,乃僱傭契約中受僱人應提供之「對向性」給付內容,而非屬違反背信罪之「他屬性」義務,被告2人所為亦僅生不履行給付義務之民事問題,尚難成立背信罪。又檢察官執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27號判決意旨為上訴理由,主張被告2人違反保密約款係屬違背其任務,致生損害於滋賀公司云云,惟該案與本案之背景事實迥然不同,該案被告係仍於「在職時」另設立公司,而本案被告魏兆遠則係離職後始設立新公司,兩案之犯罪情節不同,自不得比附援引;另被告廖志偉之所以亦無法以背信罪相繩之理由,並非「其不具滋賀公司員工身分」,而係因被告廖志偉倘構成背信罪,係因與具有「身分犯」關係而成立背信罪之被告魏兆遠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之共犯關係,然因被告魏兆遠並未成立背信罪,是原審始謂「不具告訴人滋賀公司員工身分」之被告廖志偉亦難以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相繩。是檢察官上訴仍執陳詞,對於原審依職權所為之證據取捨及心證裁量,重為爭執,仍無從使本院形成被告2人均有罪之心證,且並未提出其他積極證據以供調查,其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謝志遠提起公訴,檢察官溫雅惠提起上訴,檢察官吳文忠到庭執行職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3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何 志 通

法 官 石 馨 文

法 官 許 月 馨

書記官 李 妍 嬅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3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1:
┌──┬─────┬───────────────┬────┬────┬─────┬────────┐
│編號│公司名稱  │檔案名稱                      │圖號    │繪圖人員│日期      │圖樣類型        │
├──┼─────┼───────────────┼────┼────┼─────┼────────┤
│1   │滋賀公司  │A-012-3-TR八瓣小小托-第一版( │A0123TR │趙○○  │104.1.22  │加工流程        │
│    │          │M46桶用)                     │        │        │          │                │
├──┼─────┼───────────────┼────┼────┼─────┼────────┤
│2   │滋賀公司  │A-DGR-6-2六瓣大托盤(第01版) │ADGR62  │趙○○  │103.4.7   │加工流程        │
│    │          │                              │        │        │          │                │
├──┼─────┼───────────────┼────┼────┼─────┼────────┤
│3   │滋賀公司  │A-DGR-6-3六瓣小托盤(第01版已 │ADGR63  │趙○○  │103.6.26  │加工流程        │
│    │          │停用)                        │        │        │          │                │
├──┼─────┼───────────────┼────┼────┼─────┼────────┤
│4   │滋賀公司  │BC-03年 CORSA                 │        │        │100.11.8  │製造流程組裝    │
├──┼─────┼───────────────┼────┼────┼─────┼────────┤
│5   │滋賀公司  │CRV3-5停用                    │CRV3-5  │廖○○  │103.6.3   │加工流程(CRV束 │
│    │          │                              │        │        │          │角螺帽)        │
├──┼─────┼───────────────┼────┼────┼─────┼────────┤
│6   │滋賀公司  │CTS前腳仰角座橫桿             │        │趙○○  │103.12.12 │加工流程        │
├──┼─────┼───────────────┼────┼────┼─────┼────────┤
│7   │滋賀公司  │八瓣大托盤2015.01.22          │A41TR   │趙○○  │104.1.22  │加工流程        │
│    │          │                              │        │        │          │                │
├──┼─────┼───────────────┼────┼────┼─────┼────────┤
│8   │滋賀公司  │八瓣大托盤2015.07.07          │A41TR   │趙○○  │104.7.7   │加工流程        │
├──┼─────┼───────────────┼────┼────┼─────┼────────┤
│9   │滋賀公司  │八瓣小托盤(第2版)             │A43TR   │趙○○  │104.1.22  │加工流程        │
├──┼─────┼───────────────┼────┼────┼─────┼────────┤
│10  │滋賀公司  │03CORSA                       │PO-01   │        │100.11.4  │製造流程組裝    │
├──┼─────┼───────────────┼────┼────┼─────┼────────┤
│11  │滋賀公司  │07-UPW204                     │        │        │100.11.9  │製造流程組裝(  │
│    │          │                              │        │        │          │BENZ07-UPW204) │
├──┼─────┼───────────────┼────┼────┼─────┼────────┤
│12  │滋賀公司  │10-UP POLO                    │VW-47   │        │100.9.8   │製造流程組裝    │
├──┼─────┼───────────────┼────┼────┼─────┼────────┤
│13  │滋賀公司  │0000-0000AMANTI/OP IRUS       │KI-04   │        │100.10.29 │製造流程組裝    │
├──┼─────┼───────────────┼────┼────┼─────┼────────┤
│14  │滋賀公司  │A臂專用橡皮上座               │        │        │          │加工流程        │
├──┼─────┼───────────────┼────┼────┼─────┼────────┤
│15  │滋賀公司  │k5                            │k1-01   │        │100.9.14  │製造流程組裝    │
├──┼─────┼───────────────┼────┼────┼─────┼────────┤
│16  │滋賀公司  │LEXGEN M7                     │        │        │          │製造流程組裝    │
├──┼─────┼───────────────┼────┼────┼─────┼────────┤
│17  │滋賀公司  │SM7                           │        │        │100.11.25 │製造流程組裝    │
├──┼─────┼───────────────┼────┼────┼─────┼────────┤
│18  │滋賀公司  │速立303                       │        │        │100.10.21 │製造流程組裝    │
├──┼─────┼───────────────┼────┼────┼─────┼────────┤
│19  │滋賀公司  │A-ALFA-156後錐形蓋(DWG檔)   │        │毓群    │102.1.7   │加工流程        │
├──┼─────┼───────────────┼────┼────┼─────┼────────┤
│20  │滋賀公司  │A-ALFA-MF-1(DWG檔)          │        │毓群    │102.1.5   │加工            │
├──┼─────┼───────────────┼────┼────┼─────┼────────┤
│21  │滋賀公司  │A-ALFA-MF-2(DWG檔)          │        │毓群    │102.1.5   │加工流程        │
├──┼─────┼───────────────┼────┼────┼─────┼────────┤
│22  │滋賀公司  │A-DGR-6-3六瓣小托盤(DWG檔)  │        │趙○○  │104.4.22  │加工流程(圖面上│
│    │          │                              │        │        │          │有記明細部等分尺│
│    │          │                              │        │        │          │寸與前版不同)  │
├──┼─────┼───────────────┼────┼────┼─────┼────────┤
│23  │滋賀公司  │CRV3-1(DWG檔)               │        │廖○○  │102.8.8   │加工流程        │
├──┼─────┼───────────────┼────┼────┼─────┼────────┤
│24  │滋賀公司  │CRV3-3(DWG檔)               │        │廖○○  │102.8.14  │加工流程(CRV3束│
│    │          │                              │        │        │          │角調整器子彈頭)│
├──┼─────┼───────────────┼────┼────┼─────┼────────┤
│25  │滋賀公司  │CRV-5-鐵套螺桿-連接桿(DWG檔)│        │廖○○  │102.8.8   │鐵套螺桿-連接桿 │
├──┼─────┼───────────────┼────┼────┼─────┼────────┤
│26  │滋賀公司  │E39後魚眼上座(DWG檔)        │        │趙○○  │103.6.11  │加工流程        │
├──┼─────┼───────────────┼────┼────┼─────┼────────┤
│27  │滋賀公司  │FE-BM-22-RF-E39後魚眼上座     │        │趙○○  │103.6.11  │加工流程        │
├──┼─────┼───────────────┼────┼────┼─────┼────────┤
│28  │滋賀公司  │六瓣大托專用板手              │        │        │103.7.5   │加工流程(圖內無│
│    │          │                              │        │        │          │精確設計數據)  │
├──┼─────┼───────────────┼────┼────┼─────┼────────┤
│29  │滋賀公司  │六瓣小托專用板手              │        │        │103.7.5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0  │滋賀公司  │仰角調整器開岔-4              │        │        │102.8.8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1  │滋賀公司  │金吉星車體前保桿座            │        │        │104.10.7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2  │滋賀公司  │金吉星車體絞盤座              │        │        │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3  │滋賀公司  │金吉星油箱02改-草圖           │        │        │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4  │滋賀公司  │金吉星後保桿鉤厚16-草圖       │        │        │104.10.8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5  │滋賀公司  │40-20-上蓋(外徑44)(L桶+麥花│        │        │104.5.14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芯)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6  │滋賀公司  │44屁股(大屁股)-第3版草圖    │        │        │104.6.9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7  │滋賀公司  │CADDY(2K)後樑固定肋-草圖    │        │        │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8  │滋賀公司  │DIAMANTE 前腳下座             │        │        │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95-05)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39  │滋賀公司  │牙管電著用40屁股治具XXX草圖   │        │        │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40  │滋賀公司  │牙管電著用44屁股治具XXX草圖   │        │        │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41  │滋賀公司  │A-MG-03-MG6-前魚眼上座        │        │廖○○  │102.8.29  │加工流程        │
├──┼─────┼───────────────┼────┼────┼─────┼────────┤
│42  │滋賀公司  │A-MG-03-MG6-後橡皮上座        │        │廖○○  │102.10.15 │加工流程        │
├──┼─────┼───────────────┼────┼────┼─────┼────────┤
│43  │滋賀公司  │CIVIC 7 車軸版                │        │        │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44  │滋賀公司  │FE-FU_MG6-前橡皮上座          │        │毓群    │101.12.5  │加工流程        │
├──┼─────┼───────────────┼────┼────┼─────┼────────┤
│45  │滋賀公司  │FE-HO-31_CIVIC 7板手          │        │毓群    │102.1.10  │加工流程        │
├──┼─────┼───────────────┼────┼────┼─────┼────────┤
│46  │滋賀公司  │FE-HO-31_CIVIC 7墊片          │        │毓群    │102.1.9   │加工流程        │
├──┼─────┼───────────────┼────┼────┼─────┼────────┤
│47  │滋賀公司  │FE-IN-11-F-2_FX35煞車油管座-2 │        │毓群    │102.3.7   │加工流程        │
│    │          │                              │        │        │          │                │
├──┼─────┼───────────────┼────┼────┼─────┼────────┤
│48  │滋賀公司  │FE-IN-11-F_FX35煞車油管座-1   │        │毓群    │102.3.7   │加工流程        │
├──┼─────┼───────────────┼────┼────┼─────┼────────┤
│49  │滋賀公司  │FE-TO-55-FABS_PRIU S 09年感應 │        │毓群    │102.1.18  │加工流程        │
│    │          │座                            │        │        │          │                │
├──┼─────┼───────────────┼────┼────┼─────┼────────┤
│50  │滋賀公司  │FE-TO-55-MF_PRIUS 09車軸版    │        │毓群    │102.1.18  │加工流程        │
├──┼─────┼───────────────┼────┼────┼─────┼────────┤
│51  │滋賀公司  │FX35 前腳                     │        │        │102.3.7   │加工流程        │
├──┼─────┼───────────────┼────┼────┼─────┼────────┤
│52  │滋賀公司  │KIA K5-煞車油管片             │        │        │102.5.31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53  │滋賀公司  │SIENA彈簧000-000-00-000 -00   │        │毓群    │101.9.17  │加工流程        │
├──┼─────┼───────────────┼────┼────┼─────┼────────┤
│54  │滋賀公司  │Y型調整組-(塑膠射出包覆成型)│        │        │103.8.13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55  │滋賀公司  │卡布拉輪胎螺帽                │        │        │104.4.22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56  │滋賀公司  │前腳-2                        │        │        │101.12.22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57  │滋賀公司  │速立 303_CAD                  │        │        │104.7.28  │製造流程組裝    │
├──┼─────┼───────────────┼────┼────┼─────┼────────┤
│58  │滋賀公司  │鏝頭(RB-1-3&4-PU)           │        │        │103.12.23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59  │滋賀公司  │CRV束角調整器_01              │        │        │          │測量數據照片    │
├──┼─────┼───────────────┼────┼────┼─────┼────────┤
│60  │滋賀公司  │CRV束角調整器_02              │        │        │          │測量數據照片    │
├──┼─────┼───────────────┼────┼────┼─────┼────────┤
│61  │滋賀公司  │CRV束角調整器_03              │        │        │          │測量數據照片    │
├──┼─────┼───────────────┼────┼────┼─────┼────────┤
│62  │滋賀公司  │y仔索                         │        │        │          │加工流程(圖內尚│
│    │          │                              │        │        │          │無精確設計數據)│
├──┼─────┼───────────────┼────┼────┼─────┼────────┤
│63  │滋賀公司  │00000000-實車組裝圖目錄       │        │        │          │                │
├──┼─────┼───────────────┼────┼────┼─────┼────────┤
│64  │滋賀公司  │卡鉗洩油螺絲                  │        │廖○○  │103.10.20 │加工流程        │
├──┼─────┼───────────────┼────┼────┼─────┼────────┤
│65  │滋賀公司  │(作廢)S-M8-253_M8XP1.25壓合 │        │廖○○  │102.10.23 │加工流程        │
│    │          │螺絲(尖頭)                  │        │        │          │                │
├──┼─────┼───────────────┼────┼────┼─────┼────────┤
│66  │滋賀公司  │DU-A-1_44-12.5DU_1(此圖面規格│        │趙○○  │104.4.14  │加工流程        │
│    │          │繼茂專用)                     │        │        │          │                │
├──┼─────┼───────────────┼────┼────┼─────┼────────┤
│67  │滋賀公司  │DU-A-1_40-12.5DU_1(此圖面規格│        │趙○○  │104.4.14  │加工流程        │
│    │          │繼茂專用)                     │        │        │          │                │
├──┼─────┼───────────────┼────┼────┼─────┼────────┤
│68  │滋賀公司  │FE-DGR-DS3_卡鉗帽蓋螺絲       │        │趙○○  │104.1.31  │加工流程        │
└──┴─────┴───────────────┴────┴────┴─────┴────────┘
附表2:
┌──┬─────┬───────────────┬────┬────┬─────┬────────┐
│編號│公司名稱  │件名                          │圖號    │繪圖    │日期      │圖樣類型        │
├──┼─────┼───────────────┼────┼────┼─────┼────────┤
│1   │滋賀公司  │M8*P1.25 E90專用壓合螺絲(材質│FE-M8-19│YuHong  │102.11.14 │加工流程        │
│    │          │註明:鐵)                    │8       │        │          │                │
├──┼─────┼───────────────┼────┼────┼─────┼────────┤
│2   │滋賀公司  │M8*P1.25壓合螺絲(尖頭)(材質│FE-M8-26│廖○○  │102.10.23 │加工流程        │
│    │          │註明:鐵)                    │8       │        │          │                │
├──┼─────┼───────────────┼────┼────┼─────┼────────┤
│3   │滋賀公司  │(材質註明:鐵)(圖樣上有註記│FE-M10-2│趙○○  │104.7.17  │加工流程        │
│    │          │:設變注意等字樣)            │69      │        │          │                │
└──┴─────┴───────────────┴────┴────┴─────┴────────┘
附表3:
┌──┬─────┬───────────┬────┬────┬─────┬─────┬──────┐
│編號│公司名稱  │件名                  │圖號    │繪圖    │日期      │圖樣類型  │備註        │
├──┼─────┼───────────┼────┼────┼─────┼─────┼──────┤
│1   │宮鼎公司  │M8*P1.25 E90專用壓合螺│FE-M8-19│廖○○  │105.4.20  │加工流程  │係重製附表2│
│    │          │絲(材質註明:鐵)    │8       │        │          │          │編號1設計圖 │
├──┼─────┼───────────┼────┼────┼─────┼─────┼──────┤
│2   │宮鼎公司  │M8*P1.25壓合螺絲(尖頭│FE-M8-26│廖○○  │105.4.20  │加工流程  │係重製附表2│
│    │          │)(材質註明:鐵)    │8       │        │          │          │編號2設計圖 │
├──┼─────┼───────────┼────┼────┼─────┼─────┼──────┤
│3   │宮鼎公司  │M10*P1.25壓合螺絲(材 │FE-M10  │廖○○  │105.4.20  │加工流程  │係重製附表2│
│    │          │質註明:鐵)          │-269    │        │          │          │編號3設計圖 │
└──┴─────┴───────────┴────┴────┴─────┴─────┴──────┘
附表4:
┌──┬─────┬──────────────┬─────┬────┬─────┬────────┐
│編號│公司名稱  │件名                        │圖號      │繪圖    │日期      │圖樣類型        │
├──┼─────┼──────────────┼─────┼────┼─────┼────────┤
│1   │滋賀公司  │                            │DU-A-1    │趙○○  │104.4.14  │加工流程        │
├──┼─────┼──────────────┼─────┼────┼─────┼────────┤
│2   │滋賀公司  │                            │DU-L-1    │趙○○  │104.4.8   │加工流程        │
├──┼─────┼──────────────┼─────┼────┼─────┼────────┤
│3   │滋賀公司  │                            │44DU      │李雅雯  │          │加工流程        │
└──┴─────┴──────────────┴─────┴────┴─────┴────────┘
附表5:
┌──┬─────┬──────────┬────┬────┬──────┬─────┬──────┐
│編號│公司名稱  │件名                │圖號    │繪圖    │日期        │圖樣類型  │備註        │
├──┼─────┼──────────┼────┼────┼──────┼─────┼──────┤
│1   │宮鼎公司  │44-12.5-DU-N        │DU-A-2  │廖○○  │105.5.3     │加工流程  │係重製附表4│
│    │          │                    │        │        │            │          │編號1設計圖 │
├──┼─────┼──────────┼────┼────┼──────┼─────┼──────┤
│2   │宮鼎公司  │40-12.5DU-2         │DU-L-2  │廖○○  │105.5.12    │加工流程  │係重製附表4│
│    │          │                    │        │        │            │          │編號2設計圖 │
├──┼─────┼──────────┼────┼────┼──────┼─────┼──────┤
│3   │宮鼎公司  │40-12-DU-N          │DU-C    │廖○○  │105.5.12    │加工流程  │係重製附表4│
│    │          │                    │        │        │            │          │編號3設計圖 │
└──┴─────┴──────────┴────┴────┴──────┴─────┴──────┘
附表6:
┌──┬─────┬─────────────────────┬────┬───┬────┬────┐
│編號│公司名稱  │件名                                      │圖號    │繪圖  │日期    │圖樣類型│
├──┼─────┼─────────────────────┼────┼───┼────┼────┤
│1   │滋賀公司  │綜合腳管 135腳管專用墊圈  綜合點焊螺帽    │CALDINA │      │102.1.9 │製程圖  │
│    │          │WISH李仔串座  WISH煞車油管固定座          │241 前腳│      │        │        │
│    │          │carmy-02年前腳(右)車軸版                │下座    │      │        │        │
│    │          │carmy-02年前腳(左)車軸版                │        │      │        │        │
└──┴─────┴─────────────────────┴────┴───┴────┴────┘
附表7:
┌──┬─────┬───────────────┬────┬───┬────┬────┬─────┐
│編號│公司名稱  │件名                          │圖號    │繪圖  │日期    │圖樣類型│備註      │
├──┼─────┼───────────────┼────┼───┼────┼────┼─────┤
│1   │          │綜合腳管  135腳管專用墊圈     │CALDINA │      │102.1.9 │製程圖  │係重製附表│
│    │          │WISH李仔串座                  │241 前腳│      │        │        │6編號1設 │
│    │          │WISH煞車油管固定座            │下座    │      │        │        │計圖(上載│
│    │          │carmy-02年前腳(右)車軸版    │        │      │        │        │有『廖○○│
│    │          │carmy-02年前腳(左)車軸版    │        │      │        │        │』簽名)  │
│    │          │綜合點焊螺帽                  │        │      │        │        │          │
└──┴─────┴───────────────┴────┴───┴────┴────┴─────┘
附表8:
┌──┬─────┬───────────────────────┬───┬───┬───┬────┐
│編號│公司名稱  │件名                                          │圖號  │繪圖  │日期  │圖樣類型│
├──┼─────┼───────────────────────┼───┼───┼───┼────┤
│1   │滋賀公司  │綜合腳管(135mm)  331前腳(右)331前腳(左) │      │      │      │製程圖  │
│    │          │A32煞車油管固定架  油管通用耳朵               │      │      │      │        │
│    │          │135腳管轉用墊圈                               │      │      │      │        │
└──┴─────┴───────────────────────┴───┴───┴───┴────┘
附表9:
┌──┬─────┬───────────────┬────┬───┬────┬─────┬────┐
│編號│公司名稱  │件名                          │圖號    │繪圖  │日期    │圖樣類型  │備註    │
├──┼─────┼───────────────┼────┼───┼────┼─────┼────┤
│1   │          │綜合腳管(135mm)             │NI02B13 │廖○○│105.4.22│製程圖    │係重製附│
│    │          │331前腳(右)  331前腳(左)  │        │      │        │          │表8編號│
│    │          │A32煞車油管固定架             │        │      │        │          │1設計圖 │
│    │          │油管通用耳朵   135腳管轉用墊圈│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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