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342 條(背信罪)
- 1.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2.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342 條背信罪規範為他人處理事務者違背任務致本人受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50 萬元罰金,未遂亦罰。
Q · 我又沒拿錢到口袋,老闆說我背信會成立嗎?
依刑法第 342 條,背信罪只要「違背任務」加「本人受損或第三人得利」其中一項即成立,你自己得利只是其中一種情境。幫廠商朋友爭取較差條件、隱匿資訊讓公司做出錯誤決定、低價賣公司資產給親屬,你一毛沒拿照樣構成。刑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50 萬元罰金,未遂犯亦罰。
白話解讀
你可能以為背信罪離你很遠,那是董事掏空公司才會碰到的東西。不是。只要你「為他人處理事務」而且有一定的決定空間,這條就在你頭上。公司採購私下收回扣選了貴但爛的供應商、會計把公司錢挪去幫自己週轉、房仲明知買方出更高價卻推你賣給自己朋友、代書收了你的錢卻故意延誤過戶讓別人搶先登記,這些全部都是背信罪的現場。關鍵字是「違背任務」加上「自己或第三人得利或讓本人受損」。刑度五年以下加五十萬罰金,但真正可怕的是它跟侵占、詐欺的連動:檢察官起訴時通常三罪一起打,哪個成立算哪個。這是白領犯罪的底層罪名,一旦沾上,你的職涯和信用同時蒸發。
法律定性
背信罪是刑法第 342 條規定的職務犯罪總則性規範,要件為「為他人處理事務」加「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本人」加「違背任務行為」加「致生損害於本人財產或其他利益」,四要件齊備即成立,是白領犯罪與商業誠信案件的核心罪名。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背信罪是什麼?▾
為他人處理事務者違背任務致本人受損的職務犯罪總則性罪名,刑法第 342 條。
Q2背信罪要件有哪些?▾
四要件: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不法利益或損害本人、違背任務行為、本人受損。
Q3背信罪刑度多重?▾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亦罰。
Q4背信跟侵占差在哪?▾
侵占是合法持有後據為己有,背信是濫用決定權害本人受損。
Q5背信罪怎麼告?▾
蒐證職務範圍 + 違背任務行為 + 本人受損金額,向地檢署遞刑事告訴狀。
Q6背信罪追訴時效多久?▾
20 年(刑法第 80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告訴乃論。
Q7背信罪能和解嗎?▾
可。和解書 + 損害賠償是緩起訴或減刑的關鍵籌碼。
Q8公司負責人背信刑度會加重嗎?▾
證券交易法 171 條對上市櫃公司負責人加重至 7 年以上重刑。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feature | 侵占罪 (刑 335) | 背信罪 (刑 342) | 詐欺罪 (刑 339) |
|---|---|---|---|
| 客觀要件 | 合法持有後易持有為所有 | 違背任務行為 | 施用詐術使人交付財物 |
| 主觀要件 | 不法所有意圖 |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本人之意圖 |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意圖 |
| 刑度 | 5 年以下 + 1 萬罰金 | 5 年以下 + 50 萬罰金 | 5 年以下 + 50 萬罰金 |
| 未遂犯 | 不罰 | 罰 | 罰 |
| 告訴乃論 | 原則非告訴乃論 | 非告訴乃論 | 非告訴乃論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