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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1316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5 月 20 日

法官張國忠劉敏芳李雅俐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刑人
蔡明宗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0年度執聲字第57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理由

一、按刑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故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而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除受刑人於判決確定後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外,不適用併合處罰之規定。

二、本案受刑人甲○○(下稱受刑人)前因犯如附表所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4部分均得易科罰金、亦得易服社會勞動,至如附表編號5至14部分則均不得易科罰金、亦不得易服社會勞動,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各款所定之情形。茲檢察官因受刑人之請求,聲請就上開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定其應執行之刑,有「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聲請書」及「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執強)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聲請定刑聲請書」各1份(見本院卷第5至11、19至21頁)在卷可稽,本院審核認檢察官聲請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7各係犯施用或販賣第二級毒品罪,且前已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08年度聲字第232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確定,又如附表編號8至14則均係犯加重詐欺取財罪,並業由本院以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確定,上開如附表編號1至7及如附表編號8至14各自所定應執行刑,就單一應執行刑所犯之罪,固或有罪質相同之處,惟就前開所定不同應執行刑之罪名相互而言,則分屬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加重詐欺取財之罪質完全不同之罪名,尚不存有非難可責性之重複性,兼為考量受刑人所犯罪數、單一之罪宣告刑最高為有期徒刑2年2月及各最後事實審判決所載量刑斟酌事項等一切情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甲○○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甲○○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甲○○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甲○○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甲○○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0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國忠

法 官 劉敏芳

法 官 李雅俐

書記官 蕭怡綸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0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06.12.31  107.01.25  107.05.03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58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537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1035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       號 107年度簡字第1205號  107年度易字第582號 107年度簡字第1439號  判 決 日 期 107/05/30 107/06/20  107/08/31 確定判決 法       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       號 107年度簡字第1025號  107年度易字第582號 107年度簡字第143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06/19  107/06/20 107/09/26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          註  彰化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699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執字第4401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執字第5774號   編號1至7之罪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3次)  有期徒刑1年3月 (2次) 犯  罪   日 期  107.05.09 107.04.30 107.05.05 107.05.08 107.05.06 107.05.07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1164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偵字第5079號等 彰化地檢107年度偵字第5079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       號 107年度簡字第1682號  107年度訴字第949號 107年度訴字第949號  判 決 日 期 107/09/28  107/11/21 107/11/21 確定判決 法       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       號 107年度簡字第1682號   107年度訴字第949號 107年度訴字第94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10/23  107/12/17 107/12/17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否   否 備          註  彰化地檢107年度執字第5989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64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64號   編號1至7之罪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2年2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7.05.01 107.04.25-107.04.27  107.05.03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偵字第5079號等 彰化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等 彰化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彰化地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7年度訴字第949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 決 日 期 107/11/21 109/11/19  109/11/19 確定判決 法       院 彰化地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7度訴字第949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12/17 109/12/25  109/12/25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64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507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507號   編號1至7之罪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 編號8至14之罪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7.05.03  107.04.27 107.04.26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等 彰化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等  彰化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 決 日 期 109/11/19 109/11/19  109/11/19 確定判決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12/25 109/12/25  109/12/25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507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507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507號   編號8至14之罪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
編          號        13               14         罪          名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7.04.27 107.05.03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等 彰化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 決 日 期 109/11/19 109/11/19   確定判決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12/25 109/12/25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備          註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507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507號     編號8至14之罪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1316號於民國 110 年 05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