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891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陳茂嘉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2年度執聲字第29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茂嘉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茂嘉(下稱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下稱彰化地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及依刑法第41條第1項、第8項規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第53條均有明文。另按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57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係對一般犯罪行為之裁量,為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第7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有期徒刑部分,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罰金刑部分,以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性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以使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最高法院100年度台抗字第440號裁定意旨參照)。又酌定執行刑,審酌各罪間關係時,宜綜合考量數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各罪間之獨立程度較高者,宜酌定較高之執行刑,但仍宜注意維持輕重罪間刑罰體系之平衡。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數罪,前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下稱彰化地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且均確定在案,此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據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為合法正當,應予准許。
四、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並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自由裁量係於法律一定之外部性界限內(以定執行刑言,即不得違反刑法第51條之規定),使法官具體選擇以為適當之處理;因此在裁量時,必須符合所適用之法規之目的。更進一步言,須受法律秩序之理念所指導,此亦即所謂之自由裁量之內部性界限。關於定應執行之刑,既屬自由裁量之範圍,非字第473號判例意旨參照)。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52之部分,業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在案,有上開刑事裁判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存卷可佐。上開刑事裁判所定應執行之刑,雖將因本院所為之本件定應執行刑裁定而當然失效,惟揆諸前揭說明,經本院審核相關案卷、考量自由裁量之範圍應受內部性界限之拘束(即法律秩序之理念及法律目的之內部性界限)及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並衡酌定應執行刑之基本原則及受刑人人格、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及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考量受刑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以及經徵詢後受刑人對於本件定應執行刑表示無意見,而為整體評價後,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第8項,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 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9月5日、 103年10月9日 103年3月19日、 103年9月4日 103年7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214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4 5 6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3月19日 103年7月15日(3次) 103年9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214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7 8 9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4月1日 103年6月12日 103年3月14日、 103年6月9日、 103年7月25日、 103年9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214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4月21日、 103年5月19日、 103年9月4日 103年4月2日、 103年6月3日、 103年8月21日、 103年10月2日 103年7月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214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5月12日 103年4月2日、 103年4月8日 103年3月14日、 103年6月12日、 103年8月5日、 103年9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214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8月15日 103年5月22日、 103年7月28日、 103年9月1日 103年5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214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5月29日 103年8月11日 103年5月16日、 103年8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214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6月27日、 103年9月10日 103年5月19日 103年3月11日、 103年6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214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25 26 27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5月14日、 103年6月4日 103年4月21日、 103年8月28日 103年3月25日至 103年8月27日(6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4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108年11月6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214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28 29 30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1月7日至 103年8月20日(3次) 103年1月7日至 103年9月15日(3次) 103年3月3日至 103年9月9日(3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737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31 32 33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1月15日至 103年10月3日(7次) 103年1月14日至 103年10月7日(6次) 103年1月16日、 103年3月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737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34 35 36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3月3日、 103年3月14日、 103年9月24日 103年1月23日至 103年9月5日(6次) 103年1月20日至 103年9月4日(13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737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37 38 39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1月17日至 103年9月29日(11次) 103年2月21日、 103年8月6日、 103年9月5日、 103年10月9日 102年12月2日、 103年1月22日、 103年3月27日、 103年5月22日、 103年8月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737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40 41 42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3月26日、 103年3月21日、 103年5月6日、 103年8月19日、 103年9月15日 103年1月2日、 103年5月9日、 103年6月23日、 103年8月15日 103年1月16日至 103年9月3日(9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737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43 44 45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1月2日、 103年1月17日、 103年2月19日、 103年5月2日 102年12月24日、 103年4月8日 103年1月21日至 103年9月4日(17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737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46 47 48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2月10日、 103年7月2日、 103年8月1日 103年1月16日至 103年9月16日(10次) 103年1月14日至 103年10月7日(8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737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49 50 51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1月15日至 103年8月14日(6次) 103年2月12日至 103年9月15日(12次) 102年12月17日、 103年2月13日、 103年7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111年7月29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737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編 號 52 53 罪 名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2年12月12日至 103年9月24日(21次) 103年3月17日至 103年5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1375號、第11376號、第11377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9300號、第9367號、第9601號、第9713號、第9714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8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17號、第18號等 111年度上訴字第520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6日 111年12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第2463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520號 判 決確 定 日 期 111年7月29日 112年1月19日 是 否 為 得 易科罰 金 之 案件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737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360號 編號1至52前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1790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