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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金字第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0 年 11 月 21 日
  • 法官
    林惠霞
  • 法定代理人
    邱欽庭

  • 原告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
  • 被告
    郭保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金字第18號原   告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 法定代理人 邱欽庭 訴訟代理人 許德勝律師 梁家樺 被   告 郭保富 吳明輝 吳慈文 郭平福 曾朝宗 王麗棠 前列6 人共 莊秀銘律師 同訴訟代理 人 前列6 人共 陳志峯律師 同複代理人 林殷廷律師 被   告 張淑芬 訴訟代理人 陳建宏律師 複 代 理人 趙璧成律師 楊明哲律師 被   告 呂芳城 訴訟代理人 賴玉山律師 複 代 理人 洪瑞悅律師 被   告 陳忠義 謝靖雄 前列2 人共 王傳賢律師 同訴訟代理 人 被   告 豐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士賢 被   告 歐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士賢 前列2 人共 楊國宏律師 同訴訟代理 人 前列2 人共 丁昱仁律師 同複代理人 被   告 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一揆 訴訟代理人 李新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0 年10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一、按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訴之撤回,被告於期日到場,未為同意與否之表示者,自該期日起;其未於期日到場或係以書狀撤回者,自前項筆錄或撤回書狀送達之日起,10日內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撤回,民事訴訟法第262 條第1 項、第4 項定有明文。查本件原告起訴時原以被告郭保富、吳明輝、張淑芬、吳慈文、呂芳城、郭平福、陳忠義、曾朝宗、謝靖雄、王麗棠、豐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豐祺公司)、歐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歐霖公司)、李佩璽、馬國柱、中國信託綜合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證券)等人為被告,嗣於本案為言詞辯論後之民國97年5 月9 日具狀撤回馬國柱、李佩璽之起訴(見本院卷㈥第318 頁),經本院於97年5 月15日發函通知並於同年5 月16日合法送達馬國柱、李佩璽(見本院卷㈥第319 至321 頁),渠等均未提出異議,堪認馬國柱、李佩璽部分業經合法撤回,自非本件審理範圍,合先敘明。 二、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之法定代理人原為朱兆銓,於97年1 月20日變更為詹彩虹,又於98年1 月5 日變更為邱欽庭,分經詹彩虹、邱欽庭聲明承受訴訟,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2 月12日金管證三字第0970005389號函、98年1 月13日金管證三字第0980000295號函附卷足稽(見本院卷㈥第187 、188 頁、卷㈦第86、87頁)。又被告中信證券之法定代理人鍾隆吉,於97年1 月17日變更為吳一揆,亦據其提出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可稽(見本院卷㈥第110 至113 頁),並由其具狀聲明承受訴訟。以上承受訴訟之聲明,均合於民事訴訟法第170 條、第175 條規定,應予准許。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起訴主張: 原告係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下稱投保法)設立,為保護投資人,就本件被告違反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等造成投資人損害之事件,依法接受起訴狀附表所示徐徐嘉鴻等484 人授與訴訟實施權,以自己之名義請求損害賠償,屬投保法第28條之證券團體訴訟,合先敘明。 ㈠財報不實部分: 緣被告郭保富等人自90年起,即有製造虛偽交易,美化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久津公司)財務報告之情事,並於92年起炒作久津公司股票,有違約交割、侵占久津公司款項等行為,該等不法情事並經鈞院檢察署查明屬實,於93年12月23日提起公訴在案,渠等並有如下所述之不法行為: ⒈虛偽交易作帳: 郭保富擔任久津公司負責人期間,為美化公司財務,招徠社會大眾投資買賣久津公司股票,先行透過公司員工范中秋等人在香港等海外地區設立紙上公司,或向博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黃信樺借用其在香港設立登記之公司,或向闕山財等人借用其在香港地區設立之紙上公司,或冒用楊秀娟等人名義在海外地區設立紙上公司後,利用前開公司與久津公司進行虛偽買賣交易,明知其與前開公司無實際進、銷貨之事實,竟與被告吳明輝、張淑芬及吳慈文等共同基於概括犯意之聯絡,各自利用其經營管理久津公司業務之機會,自90年9 月間起至92年3 月6 日止,假藉「買賣IC」等電子零組件名義,由郭保富安排將在市面上顯無價值之IC零組件,透過報關行向基隆及台北關稅局報關,偽作為久津公司自前述Unichip 等18家進貨商高價進口IC電子零件及再轉出口銷售予前述P.K.C 14家銷貨商,並填製不實之相關會計憑證,致使久津公司之會計人員、財務人員登載於久津公司之相關帳冊內。郭保富、吳明輝、張淑芬及吳慈文等人以上述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製造虛偽資金循環進出等手法,在90年至92年間,分別虛增採購金額4,672,947,635 元及銷貨金額5,974,157,316 元,致使久津公司會計帳上有2,821,125,288 元無法回收沖銷之「應收帳款」,另因無進貨憑證卻已預付購料款之金額為352,061,844 元,已付款並有進貨憑證,但盤點而無存貨之金額為11,121,049元(此4 億5 千萬餘元去向不明),此亦致使久津公司因無法於92年4 月底前,依證期會之規定申報及公告91年度、92年第1 季之財務報告,經證交所於92年5 月12日報請證期會核准公告終止久津公司股票上市買賣,實嚴重損害股東及投資人利益。 ⒉操縱久津公司股價,侵占久津公司款項: 被告郭保富明知久津公司91年12月27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10億元,該公司債預定自91年3 月27日起,持有人可選擇轉換為久津公司股票,並於同年4 月2 日可領取現股,而部分投資人即以買進前揭可轉換公司債同時,在集中市場融券放空久津公司股票之方式進行套利,致使久津公司股票融券餘額大幅增加。被告郭保富、吳明輝為獲取暴利,思利用掌控久津公司之權,自股票市場攫取不法利益,竟基於操控該公司股價之概括犯意之聯絡,結合外資公司鎖單,並強行提前召開股東會,以進行「軋空」操作,迫使股市投資人須提前進場追補股票,其再利用人頭戶炒作久津公司股票。而郭保富為籌措資金操縱久津公司股價,復利用擔任董事長職務之便,而自92年2 月至同年3 月3 日連續侵占久津公司資金達584,620,000 元。 ⒊久津公司91年半年報有虛偽情事: 被告等不僅進行前揭虛增銷貨之行為,更將該等虛增之營業實績登載於久津公司90年度、91年上半年度及第三季財務報告上,致使該等財務報告之會計科目出現重大不實,諸如營業收入、盈餘、應收帳款、應付帳款、預付購料款等重大會計科目,皆有浮灌虛增之情事,金額高達數十億元;該等財務報告復隱匿關係人交易(各該人頭公司俱屬關係人)、負責人不正借款與侵占公司款項、及未就信用交易風險予以評估揭露(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過度集中等)等,致相關重大影響投資判斷之訊息無法公開。各該訊息不僅重大,更與各項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各項財務分析數據(如本益本、流動比率、純益率,每股盈餘率…等)產生動態連結,使市場誤判久津公司之財務狀況,嚴重影響投資人之投資決策,其虛偽之情事極其嚴重。 ⒋請求權基礎: ⑴被告郭保富、吳明輝、張淑芬、吳慈文渠等分別擔任久津公司之董事長及各財務主管,其等偽造進銷貨、虛增營收,並公告不實財務報告,造成市場錯誤之信賴,其等身為久津公司之負責人,不法執行職務,公告不實之財產報告,造成善意投資人之損失,其等應依證交法第20條、公司法第23條、民法第28條、第184 條、第185 條等規定,對善意投資人所受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⑵被告陳忠義、呂芳城、郭平福、曾朝宗長期以來擔任久津公司之董事,被告謝靖雄、王麗棠擔任久津公司之監察人,久津公司所公佈之虛偽財務報告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財務報告,該等不實財務報告涉及高達數10億元之虛偽銷貨,金額龐大,顯然違反營業常規,而為明顯掏空公司之行為,惟董事會竟仍開會決議通過該等財務報,監察人並予查核承認,則就該等虛偽不實之財務報告,各該董監事縱非知情配合,亦顯有重大過失,故各該董監事應依證交法第20條、公司法第23條、民法第28、184 、185 條等規定,對善意投資人所受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⑶被告豐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豐祺公司)、歐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歐霖公司)長期以來推派代表人呂芳城、郭平福、曾朝宗擔任久津公司之董事,王麗棠擔任監察人,則豐祺公司、歐霖公司亦應依證交法第20條、公司法第23條、民法第28、184 、185 條等對善意投資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並應依民法第28條、公司法第23條規定與其推派之代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⒌因果關係: 久津公司於91年8 月30日利用法定之公開機制,對外公布虛偽之91年半年度財務報告,提供不實資訊予一般善意投資人,各該虛偽銷貨及關係人交易等不法情事,均屬嚴重影響公司財務狀況之訊息,依現行制度運作,該等情事如經揭露,主管機關對此必將加以處分,而一般理性投資人若知負責人違反法令虛偽銷貨、進行不法之關係人交易,亦斷不致購買該公司之股票。而以台灣證券市場對資訊之敏銳及反應情形,該等資訊一經公布,將立即傳播並馬上反應在該公司之股票交易上,然因被告等之虛偽行為,阻礙法定資訊公開之機制,扭曲市場之正常運作,使本不會購買久津公司股票之投資人因蒙在鼓裏而仍購入股票,繼而因此遭受重大之差價損失,則被告之隱匿及製作虛偽財務報告之行為與善意投資人所受之損失之間即應認有相當因果關係。再參酌美國司法實務上亦採用「證券詐欺市場理論」而推定其因果關係,是 本件被告對外公佈虛偽財報,與投資人受有損害間,確有因果關係。 ⒍損害計算: 原告因受被告等公告不實財報誤導,致買入久津公司之股票或公司債,並承受該等有價證券差價損害,其損失之計算應依原告購入久津公司有價證券時之價格減去92年3 月6 日報載久津公司違約交割消息公布後不得已而出售之價格;如現仍持有者,則該有價證券之現值以零計算(因久津公司現已下市),其間價差即屬原告所受之損害。若前開損害計算未為鈞庭所認同,亦請依民事訴訟法第222 條第2 項之規定,審酌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特質定本件損害數額。 ㈡公開說明書不實部分: ⒈久津公司於91年12月27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十億元,並製作公開說明書對外公告,惟郭保富、吳明輝、張淑芬、吳慈文等人自90年起,即持續以製造假銷貨之方式虛增該公司營收,偽作公司營運狀況佳之假象,而在該公司90年度至91年度相關財務報告上為虛偽不實之記載,該等嚴重製造假銷貨、虛灌營收之情事,復經登載於久津公司前揭公開說明書;此外,前揭公開說明書更隱瞞公司不正經營、炒作股票、挪用資金等情,而於公司之概況、營運、發行計劃等項目為虛偽之陳述與記載,造成公開說明書內容嚴重失真,使投資人誤認公司營運良好,進而為錯誤之投資決策,該等公開說明書之不實自不待言。 ⒉請求權基礎: ⑴被告郭保富、呂芳城、郭平福、吳明輝,俱為不法市場詐偽之共同行為人,渠等應依證交法第20、32條、民法第28、184 、185 條、公司法第23條之規定,應對不實公開說明書公開後善意取得或賣出股票之投資人因此所受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⑵被告陳忠義、呂芳城、郭平福、曾朝宗、謝靖雄、王麗棠及豐祺公司、歐霖公司等,長期以來擔任久津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渠等亦應依證交法第20條、第32條、民法第28條、第184 條、第185 條、公司法第23條等之規定,應與久津公司就善意投資人因此所受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⑶被告中信證券為久津公司91年發行公司債之證券承銷商,就本件公開說明書不實,應依證交法第20條、第32條、民法第184 條、第185 條等之規定,與其他侵權行為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⒊因果關係: 公開說明書乃市場投資人重要的參考文件,其不實記載自亦將影響市場投資人之投資判斷,茲查前揭不實之公開說明書及相關之申報文件,均已依法申報及公告,相關資訊俱已進入公開市場,並進而影響久津公司有價證券價格之形成,所有參與市場之投資人俱受影響,是被告自應就此不實資訊公告後,對市場所有的投資人負責。渠等製作虛偽公開說明書之行為與善意投資人所受之損失間,自應認有相當因果關係。 ⒋損害計算: 原告因受被告公告不實公開說明書之誤導,致買入久津公司股票及公司債,並受有差價損害,其損失之計算應依原告購入久津公司有價證券之價格減去92年3 月6 日報載久津公司違約交割消息公布後,不得已而出售之價格;如現仍持有有價證券者,則其現值以零計算,其間價差即屬原告等所受之損害。退步言之,若前開損害計算未為鈞庭所認同,亦請依民事訴訟法第222 條第2 項之規定,酌定本件損害數額。 ㈢操作股價: 被告郭保富、吳明輝於92年2 月24日、25日、26日、27日,3 月3 日、4 日、5 日等期日炒作久津公司之股票(相關炒作股價之事實參公訴書第3-10頁,詳證物二),則其等復應依民法第184 、185 條等之規定對善意投資人所受損害負賠償之責。 ㈣爰提起本訴,並聲明:⑴郭保富、吳明輝、張淑芬、吳慈文、呂芳城、郭平福、陳忠義、曾朝宗、謝靖雄、王麗棠、豐祺公司、歐霖公司應連帶給付附表第1 欄、第2 欄、第3 欄之訴訟實施權授與人如各該欄所示之金額,共5 億4,211 萬0,487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並由原告受領之;⑵中信證券應與郭保富、吳明輝、張淑芬、吳慈文、呂芳城、郭平福、陳忠義、曾朝宗、謝靖雄、王麗棠、豐祺公司、歐霖公司連帶給付附表第2 欄、第3 欄之訴訟實施權授與人如各該欄所示之金額,共5 億2,297 萬1,060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並由原告受領之;請准免供擔保宣告假執行;如不淮許,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則以: ㈠吳明輝係久津公司前總管理處副總經理,吳慈文係久津公司前總經理室員工。原告以鈞院94年度重訴字第7 號刑事判決為據,指稱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假藉「買賣IC零組件」」名義,進行虛偽交易並填製不實之相關會計憑證云云。惟查,上開刑事判決僅以採購單、支票請款單之記載與常情未符,且內容與用印均為虛偽;銷貨單、繳款單之內容與用印均屬虛偽;貨物並未實際入倉;貨物經抽驗鑑價均出現異常;各筆交易均僅利用OBU 帳戶進出往來,各傳票所附指定付款同意書顯屬偽造,資金往來顯然不實,即認定被告郭保富虛增營業額美化帳面,卻對有利於郭保富之處未予採納,率為判決,實未盡調查義務,尚不足為鈞院裁判基礎。且久津公司與判決書內所列之國內外廠商間,確有實際進銷貨,絕非虛偽交易。又刑事一審判決認定吳明輝、吳慈文不知久津公司有虛增營業額以美化帳面之情事,原告仍主張吳明輝、吳慈文共同與郭保富遂行市場詐欺行為,顯與事實不符。再郭保富、吳明輝並未炒作久津公司股票,蓋因久津公司於91年12月27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後,部分投資人即以買進公司債,同時在集中市場放空久津公司股票之方式進行套利(若久津公司股價下跌,則可轉換公司債投資人,在可轉換股票時間即92年3 月27日,可換得較多久津公司股票) 。郭保富為避免股市作手打壓久津公司股價,甚至藉此取得公司經營權,乃分別將益廣、益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證券交易帳戶,交付予訴外人鍾善誠,委由鍾善誠操作以穩定久津公司股價,郭保富、吳明輝實未炒作久津公司股票。詎鍾善誠竟違背郭保富授權範圍,於92年3 月3 日突爆1 萬1 千餘張之天,顯逾郭保富之資力方爆發違約不交割情事,郭保富事前並不知情,究係郭保富或鍾善誠炒作股價,尚待訊問鍾善誠始能釐清。吳明輝僅係應郭保富要求,方向至親好友即訴外人郭怡婷、范中秋、蔡政雄、吳俐靜、吳俐儒等人借用證券戶頭供郭保富買賣股票,嗣依郭保富指示辦理交割手續,不知郭保富(或鍾善誠)炒作久津公司股票股價。吳明輝雖接受訴外人姜嘉貞傳真之對帳單據以辦理交割,但對帳單上並未顯現交易張數佔當日大盤久津公司成交張數之比例;亦無法得知郭保富(或鍾善誠)是否於特定期間內,逐日以高於平均買價、接近最高買價之價格,或以最高之價格買入久津公司股票;更無法得知郭保富買賣久津公司股票與當日大盤漲跌間之關係,吳明輝實無法從對帳單上得知此等買賣行為已構成對久津公司股價拉抬之行為。況吳明輝均係在交易結束後方辦理交割手續,事先對於買賣股票之標的、價格、張數均無所悉,刑事一審判決認定被告吳明輝與郭保富、鍾善誠有炒作股票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實有誤解。 ㈡就財報不實部分,依證交法第20條第2 、3 項規定可知,縱使久津公司依法應公佈之財務報告係虛偽不實,亦應由久津公司對善意投資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而與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等人無涉。原告未言明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之行為,究係該當「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中何種行為態樣,渠等僅係依法公佈財務報告,並未參與久津公司股票之發行或買賣,自無證交法第20條第1 項規定之適用。是縱久津公司90年度及91年度上半年財務報告有不實之處,亦不應由郭保富、吳明輝、吳明文等人負責賠償,況上開財務報告並無虛偽不實,原告主張並非有理且毫無依據。再者吳明輝雖係久津公司之經理人,然其業務範圍並無管理公司財務會計方面事務,亦無簽名權限,非公司法第8 條所稱之公司負責人,當無依公司法第23條規定負責之理。又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保護之權利並無包括純粹財產上之利益,投資人股價價差損失,非得據此請求損害賠償。又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非證交法第20條規範之發行人,故無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亦無須依民法第185 條第2 項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至92年3 月6 日後久津公司股價急遽下跌,係肇因於久津公司爆發違約交割情事,以致造成市場恐慌性賣壓,故投資人所受損害與財務報告不實間顯無因果關係。再按原告未依發生違約交割及傳出財務報告不實訊息等事件之先後順序,分別計算授與訴訟實施權人所受之損害,反逕依財報不實事項,主張請求損害賠償,其論理顯有誤謬。且久津公司雖已下市,但目前尚處於重整階段並維持正常營運,其股票仍具有一定經濟價值,原告既主張以零元為股票現值計算損害,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自得依民法第218 條之1 規定,請求原告於渠等履行賠償責任時,將其所持有之久津公司股票背書轉讓予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 ㈢就公開說明書不實部分,吳明輝雖係久津公司經理人,然因其非負責財務會計事宜,非公司法第8 條所稱之負責人,吳慈文僅係久津公司普通員工,上開2 人均未曾於系爭公開說明書上簽名,吳慈文亦未參與編造系爭公開說明書,退萬步言,縱有編造不實財務報告,然因編造系爭財務報告係依證交法規逐年編造,可轉換公司債則是系爭財務報告公告後才由董事會決議發行,吳慈文於編造系爭財務報告時,當無預見該等訊息將會登載於系爭公開說明書之可能,難謂其有製作不實公開說明書之故意,是渠等2 人皆無須依證交法第32條第1 項規定對原告負損害賠償責任。又公司債與股票雖同屬有價證券,然2 者性質有異,原告以相同方式計算投資人所受損害,實有不妥。縱然久津公司業已下市,公司債所有人仍享有公司債所示之票面金額及利息債權,自得依法對久津公司請求,並未受有實際損害,故原告請求賠償投資人所受之系爭公司債價差損失,應僅係純粹經濟上損害,非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有損害,現行民法未明文保障純粹經濟上利益,原告請求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賠償系爭公司債之價差損失,實屬無據。 ㈣就操縱股價部分,原告並未舉證說明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究係違反證交法第155 條第1 項何款規定。且原告所舉受有損害之投資人,非全體均係在一審刑事判決所謂炒股期日買進,亦非全體均係在原告主張92年1 月20日起至92年3 月6 日之期間買進;況原告所稱請求賠償金額係以財報不實為請求權基礎計算得出,與操縱股價部分並無關聯,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如有操縱股價行為,亦僅需對在炒作期日內,買進久津公司股票之善意相對人負責,原告當不可將該2 項範圍、標的均不相同之請求權混為一談,而主張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應對原告所稱之全部授與訴訟實施權人負損害賠償,原告就操縱股價部分之主張亦無理由等語,以資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如受不利判決,被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添 三、被告張淑芬則以: ㈠張淑芬並未參與久津公司財務報表或公開說明書之製作,亦未在前揭文件上簽名或蓋章,並非證交法第20、32條之賠償責任主體;張淑芬既未負責久津公司股票之發行、私募及買賣等業務,亦非久津公司發行人或負責人,更未曾負責編制久津公司之財務報表及公開說明書,且未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非證交法第20條、第32條之賠償責任主體。又張淑芬雖為財務部副理,但非財務部門最高主管,其上尚有財務部協理許育人、財務部經理黎向明、總管理處之副總經理吳明輝等人,張淑芬所為任何有關財務部門之職務行為,仍須經上級主管層層管制審核,並無獨立代表財務部門決定執行業務之職權,且非依久津公司章程所設立及董事會任免,在其職務範圍內,亦無得為公司簽名之權,非公司法第8 條之負責人,自非證交法第32條之責任主體。 ㈡系爭指定付款書係郭保富所偽造,則張淑芬接獲上開指定付款同意書時,付款資料業已填具,再經久津公司之會計部門連同付款憑證依會計付款程序轉交財務部門,再交予張淑芬,或係久津公司郭保富直接指示交付,張淑芬如何得知公司董事長郭保富或其他部門同事依程序所交付系爭指定付款同意書係屬偽造?又指定付款同意書僅是配合相關電子交易之最後付款階段之文書,在進口電子IC零件部分,必須經由採購部門填具「採購單」及「支票請款單」,交予會計部門,以「應付帳款」或「預付購料款」之名義製作轉帳傳票,將上開轉帳傳票及指定付款同意書,交付財務部門之張淑芬或其他同事據以填製相關提、匯款傳票,再交由副總吳明輝或其他財務部門主管審核無誤蓋用公司印鑑,完成付款程序;出口電子IC零件部分,則由業務部門製作出口報單文件,再由業務部門填具「銷貨單」,倉管人員在銷貨單上簽名表示出口,將上開出口文件及銷貨單連同「指定付款同意書」交予財務部門之張淑芬或其他同事,據以填製提、存及匯款傳傳票,業務部門填具繳款單,再交予會計部門入帳。是張淑芬雖為財務部副理,但非財務部門最高主管,不論進出口電子IC零件,張淑芬所屬會計部門僅係其中會辦單位,僅能依財務部門職責,依會計傳票及公司流程為匯付款,無權審核其他部門之同事及主管,亦無從表示任不同意見之餘地。此由證人許育人證詞,亦可知財務部門僅係負責最後之付款或繳款作業,至於單據真正,以及是否有單據所表彰之交易事實,根本非財務部門之職權範圍。鈞院94年度重訴字第7 號刑事判決認張淑芬為無罪,經公訴人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金上重訴字第9 號刑事判決駁回公訴人就張淑芬部分之上訴,嗣公訴人就張淑芬部分並未再提起上訴,故該刑事案件關於張淑芬無罪部分業已確定,而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刑事判決書亦載明:「張淑芬(業經本院判處無罪確定)」,該案亦未就張淑芬部分審理判決,顯見張淑芬並無原告主張之侵權行為事實,至為灼然。 ㈢又證券市場之投資人決定投資股票原因甚多,未必以該公司之會計表冊或公開說明書為判斷基礎。於交易市場會影響股價者,主要乃是有人為之炒作,或者重大之利多或空消息,致投資人誤判,或者因而有投資之損失,本件炒作久津公司股票、炒作久津公司股票後違約交割,應可認為對於久津公司股價有直接影響,致侵占久津公司款項、虛偽交易作帳、詐欺國稅局退稅、王朝慶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是否足以影響投資人買賣股票之權益,有待原告證明。原告自承久津公司於92年3 月6 日爆發違交割後,造成股價自92年3 月6 日起開始無量下跌,且依原告所提股價波動圖及每日股價資料,久津公司股價係自92年3 月6 日開始巨幅下跌,玉92年5 月9 日已跌至每股1.4 元,而久津公司財報不實係於92年6 月2 日始有媒體揭露,顯見久津公司股下跌係因92年3 月6 日媒體揭露違約交割所致,與財報不實並無因果關係。 ㈣原告主張起訴前賣出者係以投資人買進為計算價差之基礎,則其買進之動機是否純因久津公司之報表及公開說明書,或是其他被告炒作之結果,或上述以外因素之考量,攸關價差基礎之計算,有待原告證明。至現仍持有者,因法院裁定重整,久津公司為負數,故以買進價為損失之計算基礎,則久津公司裁定重整結果,係因同案被告炒作失敗,或係違約交割所造成,亦係因公司營運體質或景氣因素而重整,實難單純因財務報表或公開說明書而造成重整結果。又原告主張之格結算點為92年3 月6 日而出售之,可知原告主張損害點是因久津公司違約交割所致,與張淑芬涉嫌製作不實財報之侵權行為,並無任何關聯,原告以此計算對張淑芬求償之結算點,實屬無據。久津公司股票雖已下市,但仍有股票淨值存在,只是不能在集中市場交易,與股票價值為何無關。原告主張之計算方法並無理由等語,以資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如受不利之判決,被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予假執行。 四、被告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則以: ㈠久津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分別是豐祺公司及歐霖公司,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僅係上開法人董監事依公司法第27條第1 項規定所指定之自然人代表,與久津公司並無直接權利義務關係。久津公司所公佈之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縱屬虛偽不實,亦係由豐祺公司及歐霖公司等法人董監事具名通過並承認或對外公告,原告如欲依證券交法第20條、第32條、第36條,公司法第23條及民法第184 條等規定追究久津公司董監事責任,應對豐祺公司及歐霖公司為之,而非向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求償。另依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等任職久津公司期間之認知,久津公司與原告起訴書中所列之18家國外廠商及14家國外客戶間應有實際交易,否則絕無稽核單位按月稽核卻未查覺之理,原告所稱財報、公開說明書不實應有誤解。又依公司法第228 條規定,董事會應編造並交監察人查核之財務報告係指「每營業年度終了,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送交監察人查核」之年報,與系爭91年上半年度及第3 季財務報告尚有分別,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當無違反前揭公司法所定之義務。原告雖主張久津公司90年度財務報告亦屬虛偽不實,然依其附表所列授與訴訟實施權人均為91年上半年度公告後買入久津公司股票之投資人,原告起訴範圍顯未包含信賴久津公司90年度財務報告而買進股票者,故該份財務報告即使真有不實,與本件授與訴訟實施權人所受損害間亦無因果關係。被告等人並未違反公司法所定董監事忠誠義務,編造不實之財務報告,無依公司法第23條及民法第184 條等規定負賠償責任之理。 ㈡依證交法第36條第1 項規定,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雖因此負有審認系爭財務報告之責任,然久津公司設有總經理及專業經理人,係採行總經理制之上市公司,董事並無實際執行公司業務,被告等未曾參與系爭財務報告之編造;且該等財務報告送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前,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如連專業會計師均未能發現系爭財務報告虛偽不實,未實際參與公司營運之董事、監察人代表人又如何能察覺?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因相信會計師簽證之公信力,方通過系爭財務報告,依證交法第32條第2 項規定,應免負賠償責任。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客觀上並未製作不實財務報告及系爭公開說明書,主觀上亦無故意或過失,與侵權行為之構成要件顯然不符,原告主張被告等人應連帶賠償授與實施訴訟權人所受之損害顯無理由,實不足採。 ㈢原告所稱善良投資者因投資失利所造成之損害,係主張因誤信不實財報所造成的純粹經濟上損失,核與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之要件不符,不得以此為請求權基礎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又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對於所謂不實財報之通過及承認,並非故意所為,與本案相關之刑事案件中,檢察官亦未將渠等列為共同正犯,是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與前董事長郭保富間並無犯意聯絡,原告亦不得以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後段作為請求賠償之依據。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未參與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非發行人,渠等對於財報不實亦不知情,與發行人郭保富並無犯意聯絡,亦無法依刑法第31條第1 項與發行成成立共同正犯,故非證交法第20條第2 項之行為主體。又證交法第20條第2 項之行為以故意為限,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對於財報不實並不知情,原告亦無任何證據證明渠等係知情,因此並無違反證交法第20條第2 項之情形,原告之主張顯無理由。退步言,會計師就系爭財務報告係提出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在審核上已盡其注意義務,自無過失可言,縱認證交法第20條第2 項規定包含過失責任,渠等亦無違反。原告自不得以民法第184 條第2 項、公司法第23條第2 項為請求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賠償之依據。再證交法第20條之1 係於95年1 月11日增訂,然本件事實係發生於90、91年間,行為當時之證交法第20條第2 項僅有規範發行人對財務報告文件不得為虛偽隱匿之行為,對其餘行為主體之規定闕如,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等人縱屬公司負責人,亦非修正前之證交法第20條第2 項所欲規範之對象。 ㈣依股市交易實務,一般投資人鮮少受公司發佈財務報告之影響,進而決定購買該檔股票,渠等投資人雖於財報公布前後購買股票,惟其選定久津公司股票應係出於其他投資理由,與財報間並無因果關係,原告驟以投資時間作為判斷標準,指稱高達484名投資人因誤信不實財報,始購買久津公司股 票並蒙受損失,實不可採。原告應舉證484名投資人中究有 多少投資人曾看過久津公司之財務報告,且因此財務報告而受有損害。又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任職久津公司期間,從未藉職務便利,與公司為不合常規之交易;抑或是利用身分竊取公司資源、要求不當報酬,並無違反董事之忠實義務。復財務報告之內容,往往使用諸多專業術語,渠等在未具財務、會計、法律等專業知識之情形下,實已窮盡其監督能力,況假若負責業務之人真有虛偽交易情事,必經詳盡策劃,其餘人等更無法從表面窺知。按一般社會通念標準,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已履行其善良管理人應注意之義務,並無原告所指違反公司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㈤再久津公司於90、91年間營運正常,公司與原告所指客戶之間,亦確有商業交易,實無須製作虛偽不實之財務報告,退步言,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雖為久津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惟有關公司業務規劃皆由負責人郭保富主導,倘公開說明書中真有不實之資訊,亦非為渠等職務所作或為渠等所能知悉,是渠等既無違證交法第20條第1 項規定,自無須依同條第3 項規定負損害賠償之責。又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並無為虛偽或隱匿記載之情事,不應令其負證交法第32條第1 項之損害賠償責任;縱渠等能力或有不足,依同條第2 項規定,已盡相當之注意,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內容為真實者,免負賠償責任等語,以資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如受不利判決,被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添 五、被告呂芳城則以: ㈠呂芳城曾擔任久津公司董事,自89年4 月30日起,即轉調為海外部總經理,派遣至文陸上海任職,至92年6 月16日離職止。本件案發實際時間應為91年12月27日至92年3 月6 日止,呂芳城僅有91年12月27日(停留7 天)、92年1 月23日(停留15天)、92年3 月11日(停留10天),入境3 次,久津公司公開說明書為91年12月10日刊印,呂芳城並未在國內,且自91年11月6 日之後即未曾出席董事會,根本無從參與董會決議通過不實財報,其於本件案發之前及期間,均未執行董事職務,亦未參與董事會開會決議通過財務報告,其曾出席之董事會議與本件有關者,僅有91年4 月29日第12屆第25次會議議決通過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90年決算表案,惟呂芳城僅為法人代表,悉聽從法人之指示執行董事職務,並無為久津公司財報隱匿之必要。此外,呂芳城曾參與董事會議紀錄內容,均原告所主張編制、承認,及通過久津公司90年、91年上半年、第3 季不實財務報告,及91年度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所刊印之不實公開說明等事項無關。故對久津公司本件不實財務報告,亦無加以注意之能力,自無證交法第20條、公司法第23條、民法第28條、第184 條、第18 5條之適用。原告主張其違反證交法第20條、公司法第23條第2 項規定,應擔保上開財務報告即公開說明書無虛偽及隱匿之情事,應連帶負賠償責任,為無理由。 ㈡原告僅以其係久津公司登記表上之法人代表董事,逕認其參與董事會通過久津公司不實財務報告,縱非知情配合,亦顯有重大過失等情,並不可採;況原告對呂芳城究係如何參與通過久津公司不實財務報告之製作刊印?如何對久津公司不實財務報告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加注意之過失情事?均未負舉證責任,其主張自無理由等語,以資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供擔保為假執行。 六、被告陳忠義、謝靖雄則以: ㈠陳忠義、謝靖雄係擔任久津公司董事、監察人職務,依公司法第228 條第1 項規定,於會計年度終了,編造財務報表等表冊之權責單位係董事會,董事個人並不負該項義務。且董事會係採合議制,各別董事之個人意見不得凌駕於董事會決議,更不能以董事會決議有何不當即令全體公司董事負相關連帶損害賠償之責,否則對於未參與決議或參與而未贊同該決議之董事,顯失公平。原告未就所稱不實財報或公開說明書查明各別董事有無參與編製、公告、申報之行為,以及參與之情形為何,泛稱全體董事皆須負連帶賠償之責,並無足取。又久津公司之財報及公開說明書,均已委託專業公正之會計師進行審核後出具報告認並無問題,其他監察人王麗棠亦已查核承認,堪認久津公司之相關財報或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無原告所稱不實之情事。退步言,謝靖雄在此客觀情況無異常之情形,未能發現弊端,實屬人之常情,難謂有何違反公司法第21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之行為。 ㈡再依鈞院向久津公司調閱之董事會議事錄可知,其中僅有久津公司90年度之決算書提報董事會,經陳忠義參與決議通過該承認案,餘就久津公司90年度、91年上半年度及第3 季財務報告,以及91年12月27日公開說明書部份,均未見陳忠義有參與通過財報、公開說明書之承認案。而就陳忠義曾參與之久津公司90年度決算書承認案,依會議記錄所示,該決算書斯時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並出具無保留審核意見,足見陳忠義係因相信該財報資料經專業會計師查核無誤後始予同意承認,其個人並無高過專業會計師之查核能力,縱受矇騙而同意承認該決算書之內容,亦無故意過失可言。況該項董事會決議,屬久津公司內部會議資料,並無對外公布,原告之授權人如受有損害,其間亦無相當因果關係。原告主張損害係因郭保富等有製作並公告不實之久津公司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資料,致原告授權人知悉而受誤導,原告授權人非因董事會議事錄內容而有損害,是縱陳忠義曾參與決議通過90年度決算書,亦與原告授權人之損害無關。況郭保富等依法負有據實製作及公告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等資料之義務,與該決算書是否業經董事會通過無任何影響,二者不應混為一談。 ㈢另於前開鈞院調閱之久津公司董監事會議事錄等資料中,並未見有由謝靖雄擔任監察人所製作或審核、查核之報告書,足見相關財報、公開說明書確係由久津公司其他監察人即王麗棠獨立進行查核承認,原告指稱被告謝靖雄予以查核承認或通過公告云云,誠與事實不符。且就原告所稱系爭損害賠償與系爭財報、公開說明書不實之間,二者實無相當因果關係,對於原告損害賠償之計算方式,以及對因果關係之答辯理由,援引同案被告郭保富答辯理由。復陳忠義、謝靖雄對原告起訴後如有追加訴訟標的之情形,已表不予同意,又對於原告主張之陳忠義、謝靖雄有執行董事、監察人職務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實已罹於2 年之消滅時效而拒絕給付。再證交法第20條之1 係95年1 月11日所增訂,應不得溯及適用於本件90、91年間所發生之事件。況原告並非公司法第23條第1 項規定所稱受損害之公司本身,自無權依該規定求償;且原告未舉證陳忠義、謝靖雄有何業務之執行係違背法令,空言渠等應依公司法第23條第2 項負賠償責任,並不足採等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如受不利判決,願提供現金或等值之臺灣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為擔保,請准免為假執行。 七、被告豐祺公司、歐霖公司則以: 呂芳城、郭平福、曾朝宗及王麗棠等人雖為豐祺公司、歐霖公司之代表人,分別於久津公司擔任董事或監察人,惟其等乃係依公司法第27條第2 項規定,以自己名義當選,與豐祺公司、歐霖公司無涉。豐祺公司、歐霖公司僅係久津公司之法人股東,並未擔任董事或監察人,非不實財務報告及業務文件之製作者,亦未實際參與原告之不實財務報告之編制或審核,並不具編制或審核久津公司財務報告之義務,即非證交法第20條之規範對象,亦不該當民法第184 條、第185 條規定要件,原告請求於法無據。又呂芳城、郭平福、曾朝宗及王麗棠等人並非豐祺公司、歐霖公司之負責人,且以自己名義分別當選久津公司董監事,並無為豐祺公司、歐霖公司執行任何業務,是縱上開人等確因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亦係執行久津公司之董監事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應由久津公司與渠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原告自不得依公司法第23條、民法第28條規定請求其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又呂芳城、郭平福、曾朝宗及王麗棠等人與久津公司成立委任契約,遂有為久津公司處理委任事務之義務,縱因久津公司財報不實侵害投資人權益,亦係於執行久津公司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毆霖公司及豐祺公司與久津公司並不成立委任契約,不具任何為久津公司處理委任事務之義務,呂芳城等人對於財務報表之編制或審核,豈可解釋為「執行歐霖公司及豐祺公司之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又呂芳城等人非豐祺公司、歐霖公司之受僱人,兩者間並未存有僱傭關係,渠等對於久津公司財務報表之編制或審核,並非為豐祺公司、歐霖公司執行職務,原告援引民法第188 條請求豐祺公司、歐霖公司與呂芳城、郭平福、曾朝宗及王麗棠等人連帶負賠償責任亦非合法等語,資為抗辨。並聲明:原告之訴及假執行聲請均駁回。 八、被告中信證券則以: ㈠中信證券係久津公司91年度發行第1 次有擔保及第2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主辦承銷商。中信證券係證券承銷商,非系爭轉換公司債之募集發行人或出賣人,自無適用證交法第2020條第1項,原告就依同條第3項請求中信證券賠償,自屬無由。又公開說明書係發行公司就公司概況、營運概況、營業及資金運用計畫、財務狀況等事項提出書面說明資料,其內容應與公司營運及財務會計資料相符,系爭公開說明書與久津公司依證交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90年度、91年度上半年度及第3 季財務報告內容相同,自無所謂公開說明書內容有不實之情事。縱認郭保富等人持續以製造假銷貨之方式虛增該公司營收,偽作公司營運狀況佳之假象,而在該公司900 年度至91年度相關財務報告上為虛偽不實之記載,亦屬久津公司90年度至91年度財務報告內容編製不實之問題,尚不得執以主張系爭公開說明書之內容有虛偽不實之情形。 ㈡中信證券為久津公司91年度發行公司債之主辦承銷商,依規定辦理評估作業及出具評估報告,並由久津公司將中信證券出具之「承攬商總結意見」部分刊載於公開說明書,證券相關法規並未規定證券承銷商應審核或保證公開說明書及其財務業務報告內容之真實性。是久津公司財務報告之查核,非中信證券應執行或可執行之工作,中信證券依久津公司各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及久津公司內部資料,辦理系爭轉換公司債之評估作業,並無不當。原告空以中信證券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應依證交法第20條第1 項規定負責云云,核無可採。復中信證券就系爭公開說明書應負責部分為「承銷商總總結意見」部分,然原告未舉證說明就此部分中信證券有何虛偽不實或隱匿之情事,是原告主張中信證券應依證交法第32條負損害賠償自無可採。又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財務報告之編製、表達及查核簽證,係具有高度專業之事務,又依證券法令,證券承銷商並無查核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內容真實性之相關規定,系爭公開說明書所載財務報告及財務狀況,均為經合格會計師2 人共同依相關規定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資料,並經久津公司依法按期公告在案,中信證券採信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作為評估久津公司發行公司債之依據,自屬合理正當㈢所謂虛偽交易之相關交易資料及會計憑證,均經製作齊全,且內容與相關帳冊記載相符,中信證券基於對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及公司內部交易資料之確信,以久津公司各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及久津公司提供之內部交易資料為依據,依規定辦理久津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之評估工作,應屬合理正當。依證交法第32條第2 項規定,亦難責令中信證券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再按證券承銷商對於公開說明書記載不實或隱匿之責任,證交法第32條既有明文,自無適用民法第184 、185 條規定。且中信證券辦理久津公司發行公司債之評估作業及出具承銷商總結意見,並無任何故意或過失之不法情事,原告主張被告應依民法第184 、185 條規定負責,核屬無據。縱原告主張成立,被告等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然影響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櫃檯買賣交易價格漲跌因素甚多,原告主張系爭股票及轉換公司債之買進與出售之價差,全數為其所受之損失,並不足採。況久津公司現繼續存在且營業中,其公司股票仍有一定價值;又久津公司應依重整計畫償還公司債之債務,系爭轉換公司債仍有受償可能,持有之轉換公司債非全無價值,原告主張現仍持有股票及轉換公司債者,其價值以零計算,並不可採。 ㈣復查系爭公開說明書係久津公司為發行及募集轉換公司債、交付應募人而編製印行,投資人於股票集中交易市場買賣久津公司股票與系爭公開說明書無關;又久津公司轉換公司債於91年12月5 日及6 日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認購人於91年12月23日完成繳款,投資人於轉換公司債公開銷售期間過後始自原始應募認購人或櫃檯買賣中心買進轉換公司債者,非系爭公開說明書之交付相對人,與系爭公開說明書無關;再系爭公開說明書係久津公司於91年12月10日編制印行,中信證券以主辦承銷商總結亦箭係於91年9 月27日出具,是91年9 月27日以後所發生之事實,非屬中信證券出具承銷商總結意見之評估事項,與中信證券無涉,自無由據以主張中信證券出具承銷商總結意見有疏失應負責任。原告主張訴訟實施權授與人(投資人)買賣久津公司股票部分,自無以系爭公開說明書內容虛偽不實為理由,主張中信證券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況原告主張系爭公開說明書有所謂不實資訊致訴訟實施權授與人即投資人買賣久津公司股票受有損害,原告就此自應負舉證責任等語,以資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如受不利判決,願提供現金或等值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為擔保免予假執行。 九、兩造不爭執之事項: ⒈久津公司於61年12月14日設立,資本總額5,600,000,000 元,獲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下稱證期會,於93年7 月1 日改制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即證期局)審查通過,於91年12月26日發行國內第1 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放暨上櫃買賣。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1月26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154797號函、久津公司有價證券交付前辦理公告、公司基本資料查詢查詢可稽(見本院卷㈠第198 至200 頁、第205 頁、第231 至233 頁)可稽。⒉久津公司90年度、91年上半年及第3 季財務報告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李佩璽、馬國柱查核簽證,均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又中信證券負責包銷久津公司國內第1 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經輔導評估後就系爭久津公司91年公開說明書出具承銷商總結意見。有系爭90年度、91年上半年及第3 季財務報告及查核報告、復核報告、核閱報告、系爭公開說明書、中信證券92年1 月3 日中信銀證(企)字第9220001 號函可憑(見本院卷㈠第142 至153 頁、第189 至197 頁、第201 至204 頁、卷㈤第227 至360 頁) ⒊92年3 月6 日至同年月8 日間,媒體大幅報導久津公司經人為炒作股價暴漲暴跌、涉及鉅額違約交割情事。經證交所於92年5 月12日報請證期會核准公告終止久津公司股票上市。嗣於97年8 月7 日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以92年度整字第1號 裁定認可久津公司重整計劃,執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權清償事宜。有原告提出之剪報、久津公司當日重大訊息之詳細內容(見本院卷㈥第217 至222 頁、第260 至263 頁、卷㈨第70頁)。 ⒋被告郭保富、吳明輝、張淑芬、張慈文等人因涉嫌共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2年度偵字第10788 號等提起公訴,經本院於95年8 月31日以94年度重訴字第7 號判處郭保富、吳明輝罪刑。張淑芬、吳慈文無罪。檢察官及郭保富、吳明輝提起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於97年8 月12日以95年度金上重字第9 號駁回上訴。郭保富、吳明輝再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以99年度台上字第1916號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張淑芬、張慈文部分則因檢察官未聲明不服已告確定。嗣臺灣高等法院再於100 年9 月6 日以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判處郭保富、吳明輝罪刑。郭保富、吳明再提起上訴,尚未確定。有原告提出之上述判決書可考(見本院卷㈢第63至145 頁、卷㈦第119 至195 頁、卷㈩第165 至243 頁),並經本院調取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刑事卷宗查核屬實。 十、茲就原告之請求是否有理由,分述如后: ㈠九津公司90年度、91年上半年及第3 季財務報告暨91年(發行國內第1 次有擔保暨第2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公開說明書之記載,有無虛偽、隱匿之情事? ⒈經查,被告郭保富擔任久津公司之董事長兼總經理,被告吳明輝係久津公司前總管理處副總經理。郭保富為美化久津公司財務假象,俾順利募集與發行久津公司股票及轉換公司債,竟透過不知情久津公司員工范中秋在海外地區設立紙上公司,或向不知情黃信樺、闕山財借用其等在香港設立登記之公司,或自不詳人處借得楊綉娟名義在海外地區設立紙上公司後,明知久津公司實際上未向UNICHIP TECHNOLOGY INC. 、MODULES 、ARESCOM 、ARTIN (H.K.)CO. 、CAPITALAND、CE NTURY、KUAN HUNG 、GLOBAL CAPITAL、CYBERAPEX 、LANDMARK、LEE HUNG、NATURAL TOP 、NITTO 、OPUM、PATEN 、TOYO ELECTRONIC COMPONENTS(H.K.)CO.,LTD.、WONDER、WORLD 等18家國外廠商進貨之事實,亦未實際銷貨予P.K.C 、WYCHERLEY 、ARESCOM 、AGNEOVO 、BOUTARIELECTRIC 、ETEMAL、EVER RICH IMEX、LAISONIC、LOYALTY 、NEWRICH、SABLE 、SHERFIELD 、TECHFUTURE、WELLTEX 等14 家國外廠商之事實,竟自90年9 月26日起至92年3 月7 日止,假藉買賣IC等電子零組件名義,以在市面上顯無價值之IC零組件,透過大輾企業有限公司、櫂笙企業有限公司、巡笙報關有限公司及聯線報關股份有限公司等報關行,向基隆及臺北關稅局報關,偽作久津公司自前述UNICHIP 等18家國外廠商高價進口IC電子零件再轉銷售予前述P.K.C 等14家國外廠商之虛偽循環交易,方式如下:①虛偽進口IC電子零件部分:郭保富先於不詳時、地,偽刻久津公司採購中心經理「譚蓮伴」及採購人員「張芬」之印章,明知附表一所示各次交易均屬不實,竟告知不知情之被告吳慈文為符合ISO 流程,公司內部決議簡化流程,文件不須送交遠在淡水辦公室之採購中心用印,要求吳慈文依所交付之進口報單,製作「採購單」、「支票請款單」,並蓋用所交付偽造之「譚蓮伴」及「張芬」印章,吳慈文再將上述單據交予不知情之會計人員文姍姍、汪令川等人,以「應付帳款」或「預付購料款」名義製作如附表一所示轉帳傳票;郭保富另冒用附表一所示ARESCOM 等公司名義偽造原應給付予各該公司之款項同意轉匯至其他公司帳戶內之「指定付款同意書」233 張,連同上開不實轉帳傳票交不知情之財務部協理即被告張淑芬,由張淑芬自己或指示其不知情下屬即財務人員吳俐儒、陳香如等填製銀行提、存、匯款傳票,並註記「給付或預付購料款予上述UNICHIP 等供貨廠商」,交由不知情之之被告吳明輝形式上審核流程無誤蓋妥公司印鑑後,由久津公司設於中華商業銀行土城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等12家行庫美金存款帳戶及合庫五洲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 號)、華南銀行中和分行(帳號000000000000號)等行庫活存帳戶,將款項匯至郭保富以不知情之游毅弘、蔡進發、楊昕曦、蔡政雄、吳明輝及范中秋等人擔任名義負責人之英屬維京群島GOLDENTECH INVESTMENT CORPORATION 等5 家境外公司,設於澳商澳洲紐西蘭銀行臺北分行如附表二所示之5 個OFFSHOREBANKING UNIT(下稱OBU )帳戶內,偽作為支付予UNICHIP 等18家國外供貨廠商之購料貨款。郭保富為掩飾上情,復以貨已先出為理由,由不知情之吳慈文指示任職久津公司「D0 2中和一倉」(下稱D02 倉)不知情倉管人員藍銀雙、許淑珍及洪季鉦,在未實際進行收料、品管及入庫等倉管程序下,製作驗收單,再由不知情之吳慈文於驗收單上「採購」欄位蓋用郭保富偽刻之「張芬」印章,表示倉管人員已依職權完成驗收,俾完成郭保富所指示符合ISO 流程之相關文件,郭保富即以此方式虛偽增加採購IC之庫存貨量。②虛偽出口IC電子零件部分:郭保富先於不詳時地,偽刻業務部經理「林嘉駿」印章,擅自取用「盧佳吟」前於歐威公司擔任郭保富秘書時所刻用之印章各1 枚及出口報關文件交予不知情之吳慈文,郭保富明知無實際出口交易事實,竟要求不知情之吳慈文持「林嘉駿」印章,在「銷貨單」、「繳款單」上偽造「林嘉駿」印文、盜用「盧佳吟」印章於「銷貨單」及「繳款單」上,並以配合ISO 流程要求吳慈文轉要求不知情倉管人員藍銀雙及報關人員翁秉琳於「銷貨單」上簽名,虛偽表示出口至P.K.C 等14家國外銷貨商之IC自D02 倉出貨。郭保富復又冒用如附表三所示AGNEOVO 等公司名義偽造原應由各該公司給付之款項通知由其他公司帳戶轉匯至久津公司帳戶內之「指定付款同意書」201 張後,交予不知情之張淑芬以填製如附表二所示OBU 帳戶之提、存及匯款傳票,透過前開OBU 帳戶間相互轉帳及在匯款條上註記「給付P.K.C 等貨款」,將先前久津公司利用前述以虛偽進口電子IC零件交易而由久津公司以支付購料貨款名義由前述美金及活存帳戶匯入OBU 帳戶之款項,輾轉再匯回久津公司前述美金帳戶內,偽作成係前述P.K.C 等國外銷貨商支付予久津公司之貨款。嗣指示不知情之吳慈文再盜用「盧佳吟」印章及偽造「林嘉駿」印文於「繳款單」上用以表示久津公司已收取貨款完訖,將久津公司前述美金帳戶內收回款項沖銷如附表三所示之「應收帳款」入帳。郭保富以上述虛偽資金循環進出等手法,於90年至92年等3 年度間,計分別虛增採購金額7 億9,954 萬2,085 元、29億6,054 萬8,771 元及9 億1,285 萬6,779 。郭保富並利用不知情之會計、財務人員將上開虛增之營業實績登載於91年度久津公司為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所刊印之公開說明書(發行國內第1 次有擔保暨第2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及90年度、91年上半年度及第3 季財務報告上。久津公司因上述虛偽銷售交易致會計帳上有28億2,112 萬5,288 元無法回收沖銷之「應收帳款」,另因無進貨憑證卻已預付購料款之金額為3 億5,206 萬1,844 元,已付款並有進貨憑證,但盤點而無存貨之金額為1 億112 萬1,049 元,此亦致使久津公司因無法於92年4 月底前,依證期會之規定申報及公告91年度及92年第1 季之財務報告,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於92年5 月12日報請證期會核准公告終止上市買賣。 ⒉郭保富明知久津公司於91年12月27日發行久津債10億元,該久津債預定自92年3 月27日起,持有人可選擇轉換為久津股票,並於同年4 月2 日可領取現股,而部分投資人即以買進久津債同時,在集中市場融券放空久津股票之方式進行套利,致使久津公司股票融券餘額大幅增加,而久津公司於92年年2 月27日召開第13屆第9 次董事會,決議該年5 月28日召開股東會,之前融券放空久津股票之投資人必須於股東會召開前2 個月(即92年3 月21日前)在集中交易市場買回久津股票,為從中獲取暴利,竟與吳明輝及訴外人益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益展公司)員工姜嘉貞基於共同犯意,由郭保富以每月50萬元薪資及炒作股票獲利之利潤委請訴外人鍾善誠擔任操盤手,在臺北市○○○路○ 段3 巷15號4 樓之2益展公司所設立「盤房」觀察久津股票價格之波動,以便隨時進場買賣久津股票,由鍾善誠看盤後指揮姜嘉貞以吳明輝與不知情蔡政雄、范中秋、吳俐靜、吳俐儒、郭怡婷、趙賀滿、黃映卿、李正史、鄭蕙萍、益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益廣公司)、益展公司等分別設於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仁愛分公司總公司(下稱德信證券公司)、台證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證證券公司)、倍利國際綜合股份有限公司埔墘分公司(下稱倍利證券公司)及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下稱富邦證券公司)、富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下稱富順證券公司)、及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和分公司之帳戶向前開證券公司不知情營業員黃文傑、陳玉佩、鄭惠靜、許信美、張妤瑩、何少鈴、李子睿、齊冠寧及林秀英等人喊盤下單買賣久津股票,姜嘉貞於每日交易完成後將交易明細表傳真予吳明輝,由吳明輝負責上開人頭證券帳戶中股票交割所需款項之轉帳,並於資金不足時告知郭保富籌措資金,郭保富負責調度資金以支付股票交割股款。其等自92年2 月24日起至92年3 月5 日止,連續以開盤前用當天最高價或高於當時成交價之價格委託買進而影響開盤價及成交價,使久津股票當時成交價格上漲1 檔至12檔,並於收盤前5 分鐘內有連續大量且以當日漲停價集中委託買進久津股票,使該股票以高於當時成交價1 檔至4 檔之價格或漲停價收盤,致嚴重影響久津股票之交易價格(其等委託、成交情形及成交價變化情形,詳如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刑事判決書事實欄㈡⑴~ ⑺所載)。郭保富為籌措資金操縱炒作久津公司股票之股價,復利用其擔任董事長職務之便,連續於92年2 月間、同年3 月3 日、3 月5 日,侵占所持有久津公司款項,全數匯入自己所控制使用銀行帳戶中,以供支應上開交割款項,共計5 億8,462 萬元(郭保富各次侵占久津公司款項之方式及金額,詳如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刑事判決書事實欄㈢⑴~ ⑷所載)。 ⒊郭保富為軋空久津公司股價牟利,自92年2 月初,自有資金已週轉困難而以業務侵占久津公司支票方式向于振園、江聰亮借款,竟自92年2 月24日起,仍持續大量買進久津股票,拉抬股價致資金捉襟見肘。明知財務調度困難已無法支付買進久津股票之交割股款,另於92年3 月3 日以久津公司存摺、印鑑章向于振園、江聰亮借款,或挪用久津公司帳款、貨款,或於同年月4 日、5 日提領久津現股1 萬8 千餘張向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纖公司)董事長王朝慶借款始能完成交割,且各人頭帳戶中(包括融資或集保)持有久津股票總計僅剩8,961 千張(零股360 ),無法以買進久津股票轉為賣出久津股票之用,竟先後指示鐘善誠透過姜嘉貞操盤下單,以人頭戶設於德信證券公司仁愛分公司、台証證券公司總公司、倍利證券公司埔墘分公司及富邦證券公司南京分公司等證券帳戶,向該等不知情證券公司營業員黃文傑、陳玉佩、鄭惠靜及許信美等人喊盤下單總計買進久津公司股票(下單之日期、數量及金額,詳如臺灣高等法院99 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刑事判決書事實欄⑴~ ⑵所載)。於92年3 月6 日、7 日,郭保富因資金不足而無法支付股款以履行交割,經各證券公司向證交所申報客戶違約交割(違約交割明細,詳如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刑事判決書附表八所載)。 ⒋上述事實,業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2年度偵字第10788 號等提起公訴,經本院於95年8 月31日以94年度重訴字第7 號刑事判決,依修正前(93年4 月28日)證交法第155 條第1 項第4 款、同法第171 條第1 款等規定判處被告郭保富、吳明輝罪刑,被告張淑芬、吳慈文無罪。檢察官及郭保富、吳明輝均提起上訴,嗣經臺灣高等法院於97年8 月12日以95年度金上重字第9 號駁回上訴。郭保富、吳明輝再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以99年度台上字第1916號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張淑芬、張慈文部分則因檢察官未聲明不服已告確定。嗣臺灣高等法院於100 年9 月6 日以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刑事判決,依修正前證交法第174 條第1 項第5 款、第155 條第1 項第1 款、第4 款、第171 條第1 款等規定判處郭保富、吳明輝罪刑,業據本院調取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刑事卷宗查核屬實,本院亦同此認定,茲引用上述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刑事判決之證據及理由。 ⒌按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第2 項,所謂「虛偽」係指陳述之內容與客觀之事實不符;所謂「隱匿」除對重要事實之遺漏,致使陳述不完整外,尚包括引人誤信之陳述在內,亦即對於真實之陳述有所偏倚或省略,使投資人未能獲得正確完整之認識,而產生誤導之效果。又同條第1 項所謂「其他足致人誤信之行為」,係指陳述內容有缺漏,或其他原因產生誤導相對人對事實之瞭解發生偏差之效果而言。查被告郭保富為美化久津公司財務假象,俾順利募集與發行久津公司股票及轉換公司債,以上述虛偽方式虛增營業實績,並登載於久津公司91年度為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所刊印之公開說明書,及90年度、91年上半年度及第3 季財務報告上,與客觀事實不符,且未允當表達當時財務狀況,顯有虛偽、隱匿情事。又被告郭保富、吳明輝共同於前開期間,在集中交易市場連續以開盤前用當天最高價或高於當時成交價之價格委託買進而影響開盤價及成交價,使久津公司股票當時成交價格上漲1 至12檔,並於收盤前5 分鐘內連續大量且以當日漲停價集中委託買進久津公司股票,使該股票以高於當時成交價1 檔至4 檔價格或漲停價收盤,嚴重影響久津公司股票之交易價格,而達其等操縱久津公司股價之目的。以上,被告郭保富、吳明輝行為亦顯該當於證交法第155 條第4 款意圖抬高集中交易市場某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以他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犯行。被告郭保富、吳明輝空言否認上情,委無可取。 ⒍次按證券交易法第31條第1 項規定:「募集有價證券,應先向認股人或應募人交付公開說明書。」、第32條第1 項規定:「前條之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左列各款之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就其所應負責部分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發行人及其負責人。發行人之職員,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者。該有價證券之證券承銷商。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或陳述意見者。」。此規定所謂「主要內容」,指與發行公司之財務、業務、重要人事等有關,而可能影響一般理性投資人之投資判斷之記載而言;所謂「虛偽」,指明知為不實之事實而為陳述。原告主張久津公司91年度為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所刊印之公開說明書,業經登載郭保富上開製造假銷貨方式虛增公司營收,偽作公司營運狀況之假象,而於公司概況、營運、發行計劃等項目為虛偽之陳述與記載,造成公開說明書失真等語。查被告郭保富明知其以上述虛偽方式虛增營業實績,仍代表久津公司在系爭公開說明書為上開記載,業經本院認定如前,此部分內容顯屬虛偽。又此部分內容與久津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股票之投資報酬率等有關,客觀上足以影響一般理性投資人決定投資該公司與否之判斷,當屬證券交易法第32條第1 項所指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堪認原告此部分主張為可採。至原告主張系爭公開說明書尚隱瞞公司炒作股票、挪用資金等情事,而有不實云云,然按被告郭保富及吳明輝係因久津公司後91年12月27日發行公司債,其等為操縱久津公司股價獲利,而於92年2 月24 日至同年3 月5 日期間炒作久津公司股價;郭保富為籌措資金操縱炒作久津公司股票之股價,則於92年2 月間、同年3 月3 日、3 月5 日挪用侵占挪用久津公司資金,均詳述如前,上述炒作股票、挪用資金等不法情事雖堪認屬實,然該等犯行均係在系爭公開說明書製作公告後所發生,更遑論被告郭保富及吳明輝上開犯行經媒體報導揭露已在92年3 月6 日以後,亦有剪報存卷可參(見本院卷㈠第217 至222 頁、第260 至262 頁)。準此,原告指稱系爭公開說明書尚有隱匿公司炒作股票、挪用資金乙節,即非可採。 ⒎至原告主張:被告郭保富上述偽造進銷貨、虛增營收,並將此不實情事登載於久津公司90年度、91年上半年及第3 季財務報告上之詐偽行為,被告吳明輝、張淑芬、吳慈文等人亦為共同行為人云云。惟查,上開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99年度台上字第1916號、本院94年度重訴字第7 號刑事判決均認定並無證據證明被告吳明輝、張淑芬、吳慈文等人與被告郭保富間就前揭虛偽交易作帳部分有犯意聯絡之情事,而分別判決處被告張淑芬、吳慈文無罪確定、吳明輝此部分犯行則不另為無罪之諭知,有前揭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金上重更㈠字第5 號、99年度台上字第1916號、本院94年度重訴字第7 號刑事判決附卷可憑,並據本院調取上開刑事案卷查對屬實,本院復均同此認定,並引用上述各刑事判決之證據及理由。據此,原告此部分主張,即難採取。㈢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有無證交法第20條之適用? 按依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之文義觀之,其第1 項係基於公司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之交易(證交法第6 條參照),因其性質特殊,不以券面價值表彰其實際價值,而係以發行股票公司之營業內容、財務狀況、經營理念、營運方針及其他因素為其實際價值之衡量,且因一般投資大眾並不容易取得此部分完整之資訊,而在交易過程中易有受不當或不實資訊誤導之可能,故而規範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買賣,不得有詐欺不實等行為,以確保有價證券買賣等行為之真實及公平性,屬概括性之規範;至第2 項則係就財務報告及其他有關業務文件,其內容應確保真實之目的所為,此係基於同法第14條及第36條規定,發行公司應按時公告財務報告,以具體允當真實表達該公司之財務狀況,不致有不實或不當資訊,造成投資大眾之誤信及損害;又因財務報告屬投資大眾買賣股票時之重要參考資訊,故而於第2 項就此發行人應申報或公告之文書再為具體明確之規定,而非第1 、2 項分屬不同之規範,此從該條第1 項之立法理由中說明因原條文僅列募集、發行或買賣有價證券者,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而未包括第3 人,顯欠周密,爰為修正,俾涵蓋第3 人等語,可得佐證。足見,在有價證券之交易過程中,凡涉及該交易之任何人,均應確保其參與行為之真實及純潔,不得有虛偽不實之行為,再參酌同條第3 項規定就第1 、2 項行為所生之損害,均應就善意取得證券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益可見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第1 、2 項係交相互用之規定,第1 項為概括規定,第2 項則就具重要交易資訊指標之財務報告再為強調及明確規定,就此立法技術而言,自不宜單引其中1 項規定之文字而為限縮或違反立法意旨之解釋。再如解為僅發行人負責,則名義上由公司賠償,實質上卻係由全體股東共同分擔,導致無辜之投資人,為違法之負責人分擔其違法之賠償責任,此不但有失公平,且無法達成嚇阻違法之目的。是應認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第1 項、第2 項之責任主體,雖未如同法第32條加以列舉,然依公司法之規定,公司並非行為實體,需由其代表機關代表之,在股份有限公司之情形,係由董事長為公司之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實際為行為,如造成他人損害,並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此觀之公司法第23條之規定即明。又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第1 項、第3 項係就一般證券詐欺行為所為之規定,同條第2 、3 項則旨在貫徹證券市場之公開原則,而對不實財務報告及不實業務文件之製作者課以民事賠償責任;參酌證交法第32條,性質上係屬特殊之證券詐欺類型,並考量財務報告及有關財務業務文件內容之正確性應屬公司管理當局暨曾在有關文件上簽章加以證明相關人員之責任,故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之責任主體,應包括:「發行人及其負責人」、「發行人之職員,曾在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上簽名或蓋章者」、「辦理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簽證之會計師」,即實際行為人或所有不實財務報告及業務文件之製作者均應同為上述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第1 項、第2 項規範之主體,無侷限於發行人之必要。被告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均抗辯渠等並非證交法第20條之責任主體云云,委無足取。 ㈣本件如附表所示徐嘉鴻等484 人買進久津公司之股票所受有損害,與上述久津公司前開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之內容有虛偽、隱匿情事間有無因果關係? ⒈原告主張:久津公司於91年8 月30日利用法定公開機制,對外公布虛偽之9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嚴重影響公司財務狀況之訊息,且將製造假銷貨、虛灌營收情事登載於系爭公開說明書,於公司之概況、營運、發行計劃等為虛偽之陳述及記載,致如附表所徐嘉鴻等投資人因信賴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購入久津公司股票而受有損害,被告應分別依公司法第23條、民法第28條、第184 條、第185 條、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等規定,賠償其等因購買股票所生損害云云。 ⒉按公司法第23條第2 項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民法第184 條第1 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第2 項規定:「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各該請求權均以行為人實施不法行為、請求權人受有損害,且請求權人所受損害與行為人之不法行為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為客觀成立要件。換言之,原告所主張請求權之客觀成立要件之一,應為原告有信賴系爭9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上開虛偽內容,而購買久津公司股票之事實存在。 ⒊次按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及有責任原因之事實,並二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為其成立要件。故主張損害賠償之債,如不合於此項成立要件,即難謂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存在(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481 號判例意旨參照)。而因果關係,在證券詐欺類型中,應係指投資人因信賴該不實陳述而陷於誤信,因為此一誤信而為投資決定(即買進或賣出),並因該投資決定而受有損害;簡言之,即投資人之損失必須係因對該不實陳述之信賴所致,即須具有「交易之因果關係」、及「損失之因果關係」。又證券市場係藉由公開市場及信賴公開資訊交易,參與之投資人眾多、投資訊息紛雜,倘要求投資人證明因善意信賴不實之陳述而為投資之決定實屬困難,亦顯非公允,且違反公開資訊者應確保其資訊真實性之原則。就外國實務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採用欺騙市場理論,認為任何以不實資訊公開於股票交易市場之行為,均可視為對參與股票交易之不特定對象為詐欺,市場投資人可以以「信賴市場之股價」為由說明其間接信賴公開之資訊,並進而推定任何參與股票交易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均有信賴該資訊之真實性,而不須舉證證明其有如何信賴財務報告之事證,即「推定」具有交易之因果關係,但允許被告得舉反證加以推翻。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77 條但書亦規定如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必皆由主張該事實者負舉證責任,是依證券市場交易資訊之信賴關係,本件應依民事訴訟法第277 條但書規定,由被告舉證證明如附表所示之投資人買進或賣出久津公司股票與久津公司財務報告之記載事項間無「交易之因果關係」,即證明其等並非信賴該不實資訊始買進久津公司之股票。又投資人既係以「信賴市場之股價」說明其間接信賴公開之資訊,則證明方法自可以股價之變動,說明該資訊是否為影響交易之重要因素,以資證明其間交易之因果關係。惟如附表所示之投資人就「損失之因果關係」,仍須證明財務報告之不實資訊足以影響股價,即該有價證券之價格確實受到不實資訊之影響,且不實資訊遭拆穿或更正後股價下跌,造成其等損失。次按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第3 項所謂善意,指買賣證券之時,不知財報內容有虛偽或隱匿情事;所謂取得人、出賣人,指「不實財務報告公告後,尚未更正前」,買入或賣出證券者。 ⒋經查: ⑴久津公司於61年12月14日設立,資本總額為5,600,000,000 元,實收資本資為3,066,362,500 元,有其公司基本資料查詢附卷可稽(見本院卷㈠第231 頁)。對照被告郭保富上述虛增採購及銷貨金額分別為46億7,294 萬7,635 元及59億7,415 萬7,316 元,偽作公司營運狀況之假象,並據以登載於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上各節,上開記載不實之營收金額1,301,209,681 元,既係分別列載於90年度、91年上半年度及第3 季財務報告上,則各別虛增之營收金額致毛利、純益或保留盈餘高估之金額占久津公司資本額非鉅,客觀上尚難遽認即足以影響投資人之投資意願。且由原告所提久津公司股價日線圖及每日股價以觀(見本院卷㈥第22 3、265 至268 頁),久津公司股價於上開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公告前後並無大幅變動,足見此項不實記載對於集中交易市場形成久津公司股價亦未產生正面影響,無從據以推定徐嘉鴻等投資人係因信賴不實之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而買進久津公司股票。 ⑵又原告主張徐嘉鴻等投資人因信賴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始於91年8 月30日至92年3 月6 日期間買入久津公司股票,然觀之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係於91年8 月30日、同年12月10日對外公告,有久津公司當日重大訊息之詳細內容、系爭公開說明書可稽(見本院卷㈠第125 、142 頁)。而細譯附表所示之投資人絕大多數係在92年3 月3 日至同年月6 日因郭保富及吳明輝將久津公司股票自每股24.3元炒作拉抬至30.9元期間始買入久津公司股票(按被告郭保富及吳明輝炒作久津公司股價期間自92年2 月24日至同年3 月5 日,已如上述),距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公告後已數月至半年之久。參諸久津公司每日股價表所示,上開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公告後久津公司股票猶小幅下跌,並未因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有虛灌營收情事而影響股價上漲,顯見該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之記載非但未對久津公司股價造成影響,其等亦未因該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公告而買進股票。益見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與附表所示投資人買進股票間顯無交易之因果關係。再者,附表所示徐嘉鴻等投資人買入久津公司股票期間,距久津公司股票下市之92年5 月12日相隔數月,足認其等在久津公司股票下市前,仍有充裕時間將所持有之久津公司股票賣出(除附表編號79、92、183 、184 、238 、266 、267 、341 、348 、365 等投資人已賣出外)。再者,被告郭保富及吳明輝共同炒作久津公司股價之期間自92年2 月24日至同年3 月5 日止,已如上述,又依上開久津公司每日股價表所示,郭保富及吳明輝將久津公司股票自每股24.3元拉抬至30.9元,亦遠高於其等於上述期間(除92年3 月3 日至同年月6 日間買入者外)買進每股平均約15元至24元之價格,而自92年3 月5 日至92年3 月17日久津公司股價雖下跌仍尚有16.3元至26.8元之價格,則倘其等能於該段期間賣出,非但不致受損害,甚至尚可獲利,顯見附表所示徐嘉鴻等投資人並未因被告郭保富、吳明輝所為上開炒作股價犯行,致不能在久津公司股票下市前,將所持有該公司股票賣出,基此,即難認徐嘉鴻等投資人未決意賣出所持有久津公司股票,與郭保富、吳明輝炒作股價有因果關係,而況原告於本院審理一再重申「我們主張以財報不實為主請求損害賠償,有關操縱股價的部分我們只是附帶提到」、「我們起訴狀第24頁有提到證交法第155 條,但這只是附帶主張,主要是財報不實」(見本院卷㈦7 頁)、「(法官問:就證交法第155 條是否繼續主張?)損害賠償部分我們不主張,操作股價的事實要主張,但不依證交法第155 條請求」等語在卷(見本院卷㈦第43頁反面、第44頁)。 ⑶再縱認如附表所示徐嘉鴻等投資人買入久津公司股票,與上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之不實記載有所謂交易之因果關係,惟其等仍須舉證證明股價下跌之原告與該等財報之記載,二者間有損失之因果關係。查久津公司股價暴跌及嗣後經終止上市,乃肇因於被告郭保富與吳明輝共同炒作股票交易價格及違約交割等犯行,經媒體大肆報導及證交所於92年5 月12日報請證期會核准公告終止久津公司股票上市買賣所造成,有前揭股價日線圖、每日股價及相關剪報、久津公司當日重大訊息詳細內容可考(見本院卷㈥第217 、223 、224 、26 0至268 頁),於此之前,股價小幅下跌不能證明與系爭財務告及公開說明書有關,且媒體報導久津公司人為炒作股價及違約交割,亦與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之記載無關。此外,原告復未舉證證明久津公司自92年3 月6 日後股價暴跌至終止上市之事由與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之不實記載有關,即不能證明久津公司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中關於虛灌營收之記載與徐嘉鴻等投資人損失間有因果關係。 ⒌綜上,久津公司之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雖有如上述之虛偽、隱匿情事,惟徐嘉鴻等投資人既非因信賴系爭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上開虛偽或隱匿內容,而決定購買久津公司股票並因而受有損害。換言之,久津公司之財務報告、公開說明書等資訊及炒作股價與徐嘉鴻等投資人投資受損之間,不存在相當因果關係,應堪認定。從而,原告主張被告郭保富、吳明輝、張淑芬、吳慈文等人均應就附表所示徐嘉鴻等投資人因買入久津公司股票之損害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云云,即屬無據,不應准許。 ㈤久津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及其法人代表人等執行業務有無違反注意義務之過失?應否對如附表所示授與訴訟實施權人徐嘉鴻等人損失負賠償責任? 如上開㈢、㈣所述,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第1 項、第2 項規範之主體,雖非侷限於發行人,惟如附表所示徐嘉鴻等人買入久津公司股票受有損害,與久津公司之財務報告資訊間並無交易及損失因果關係,自不符損害賠償之債,損害發生與責任原因,二者間應有因果關係之要件。是原告無論依證交法第20條、第32條、公司法第23條、民法第28條、第184 條、第185 條規定為請求權基礎,均因其等所為之交易與久津公司之財務報告等資訊無交易及損失因果關係,即難認被告呂芳城、郭平福、曾朝宗、陳忠義、謝靖雄、王麗棠、豐祺公司、歐霖公司應負連帶損害賠償之責。是本院即無再論述上述久津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及其代表人等執行業務有無故意或重大過失等違反注意義務之必要。 ㈥原告本於民法第184 條、第185 條、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第32條規定,請求被告中信證券應與上述被告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部分,有無理由? ⒈原告主張:系爭公開說明書有上述虛偽、隱匿之記載,並已依法申報及公告,相關資訊俱已進入公開市場,進而影響久津公司有價證券價格之形成,所有參與市之投資人俱受影響,被告中信證券係久津公司91年度發行股票及公司債之證券承銷商,其就系爭公開說明書上述虛偽、隱匿之記載,應與其他被告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此為中信證券否認。 ⒉查原告並未舉證證明中信證券知悉系爭公開說明書內容記載係郭保富等虛增營業實績之結果,自難謂中信證券就系爭公開說明書之不實同有違法情事。至原告主張本於民法第184 條、第185 條規定,請求中信證券負連帶賠償責任云云。惟查,中信證券為公司組織,無從自為不法侵權行為,縱令其受僱人因處理承銷久津公司發行公司債之業務或事務,而不法侵害徐嘉鴻等投資人之權益,構成侵權行為,亦難謂係中信證券之侵權行為,不能由中信證券直接負民法第184 條、第185 條之損害賠償責任。是原告本於此一規定,請求中信證券賠償損害,為無理由。 ⒊又原告主張依證交法第32條規定為請求權,其成立要件之一,為徐嘉鴻等投資人有因信賴系爭公開說明書中關於中信證券總結意見之記載,而購買久津公司股票(即交易因果關係)之事實存在。惟此未據原告立證以明,難認與系爭公開說明書之總結意見有關。則原告主張系爭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中信證券之總結意見不實,縱令屬實,亦難謂中信證券之行為與徐嘉鴻等投資人之投資受損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交易因果關係),原告主張依證交法第32條規定請求中信證券負連帶賠償責任,亦無理由。 ㈦本件如附表所示徐嘉鴻等投資人損害金額之計算? 據前所述,如附表所示徐嘉鴻等投資人並無損害賠償請求權,本院自無再論述本項爭點之必要,併此敘明。 十一、綜上所述,原告依修正前證交法第20條、第32條、公司法第23條、民法第28條、第184 條、第185 條等規定,請求被告郭保富、吳明輝、吳慈文、郭平福、曾朝宗、王麗棠、張淑芬、呂芳城、陳忠義、謝靖雄、豐祺公司、歐霖公司應連帶給付如起訴書附表所示訴訟實施權授與人各該欄金額總計共5 億2,297 萬1,060 元;被告中信證券應與上開被告連帶給付上述附表所示各該欄金額總計5 億1,515 萬7,034 元,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均無理由,應予駁回。原告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十二、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陳述及所提之證據,及原告於本件言詞辯論終結後始具狀表示減縮請求之金額(詳100 年11月10日陳報狀)等節,經審酌後認於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另一一論駁,附此敘明。 十三、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1 日民事第三庭法 官 林惠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1 日書記官 陳怡如 附表:本件訴訟授與實施權人徐嘉鴻等投資人買進久津公司股票明細 ┌──┬────┬───────────────┬──────────┐ │編號│ 姓名 │買進日期/單價/類型 │賣出日期/單價(元)│ ├──┼────┼───────────────┼──────────┤ │1 │徐嘉鴻 │92年 3月 5日/30.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 │鄭文達 │91年 9月16日/15.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1月29日/18.6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4日/18.8元/股票 │ │ ├──┼────┼───────────────┼──────────┤ │3 │林合發 │92年 3月 5日/2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4 │蕭輝振 │91年12月13日/1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5 │鍾亞倫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9.6元/股票 │ │ ├──┼────┼───────────────┼──────────┤ │6 │余漢裕 │92年2月14日/24.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7 │盧芬祈 │92年3月3日/28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3日/27.4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8 │江上立 │92年1月20日/17.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9 │陳俊霖 │91年 9月 4日/14.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 9月13日/15.6元/股票 │ │ │ │ │91年10月30日/15.9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9日/18.7元/股票 │ │ │ │ │92年 1月16日/19.1元/股票 │ │ │ │ │92年 1月17日/18 元/股票 │ │ ├──┼────┼───────────────┼──────────┤ │10 │許峻賓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1 │陳金長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2 │賴美智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13 │黃張玉英│92年3月3日/28.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4日/30.9元/股票 │ │ ├──┼────┼───────────────┼──────────┤ │14 │張正明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5 │褚明燦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6 │洪素美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 │ ├──┼────┼───────────────┼──────────┤ │17 │劉明麗 │91年12月24日/16.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8 │古永時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9 │謝發財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0 │許洞碧 │91年12月19日/17.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20日/16.9元/股票 │ │ ├──┼────┼───────────────┼──────────┤ │21 │吳俐璉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2 │黃昭能 │91年12月18日/17.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3 │徐綠瑾 │92年1月8日/17.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8日/17.1元/股票 │ │ │ │ │92年1月8日/16.8元/股票 │ │ │ │ │92年1月8日/16.9元/股票 │ │ │ │ │92年1月9日/17 元/股票 │ │ ├──┼────┼───────────────┼──────────┤ │24 │張文生 │92年3月5日/29.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5 │陳玉櫻 │91年10月30日/16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1月14日/17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15日/17.1元/股票 │ │ ├──┼────┼───────────────┼──────────┤ │26 │黃豐堅 │92年3月5日/30.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7 │蔡明珠 │92年1月14日/19.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8 │溫睿彬 │92年2月18日/24.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9 │陳金鳳 │92年2月18日/23.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0 │陶榮楷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1 │劉仲國 │91年10月24日/17.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 5日/18.8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2日/18.5元/股票 │ │ │ │ │92年 2月19日/23.4元/股票 │ │ │ │ │92年 2月21日/23.6元/股票 │ │ ├──┼────┼───────────────┼──────────┤ │32 │李麗芬 │91年12月6日/18.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3 │何瓊如 │92年2月18日/23.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4 │賴旺佑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5 │韋正中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6 │王雅娟 │92年2月18日/23.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8日/22.8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5元/股票 │ │ ├──┼────┼───────────────┼──────────┤ │37 │柯朝宗 │92年1月14日/19.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16日/19.1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8元/股票 │ │ ├──┼────┼───────────────┼──────────┤ │38 │方克屏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9 │李政威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40 │羅勝田 │92年1月20日/18.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21日/18 元/股票 │ │ ├──┼────┼───────────────┼──────────┤ │41 │黃錦坤 │92年3月3日/28.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30 元/股票 │ │ ├──┼────┼───────────────┼──────────┤ │42 │史習聖 │92年2月25日/26.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6.5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43 │徐鴻濱 │91年 9月20日/16.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 9月27日/16.5元/股票 │ │ │ │ │91年10月28日/16.9元/股票 │ │ │ │ │91年10月29日/16.3元/股票 │ │ │ │ │91年10月29日/16 元/股票 │ │ │ │ │92年 1月 7日/17.2元/股票 │ │ │ │ │91年 1月 8日/16.9元/股票 │ │ │ │ │91年 1月 8日/16.8元/股票 │ │ │ │ │91年 1月16日/18.5元/股票 │ │ │ │ │91年 1月22日/17.9元/股票 │ │ ├──┼────┼───────────────┼──────────┤ │44 │歐桂芳 │92年3月3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45 │薛春玲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46 │趙鄭真好│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47 │陳淑玲 │91年10月11日/15.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48 │蘇榮祥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49 │王佳男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50 │余敏東 │91年10月 8日/14.2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0月 8日/14.05元/股票 │ │ │ │ │91年10月18日/16.2 元/股票 │ │ │ │ │91年10月21日/16.1 元/股票 │ │ │ │ │91年10月21日/16.2 元/股票 │ │ │ │ │91年10月23日/16.4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6日/18.5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1日/18.6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3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2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1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5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20日/16.5 元/股票 │ │ │ │ │92年 1月 8日/16.9 元/股票 │ │ │ │ │92年 2月26日/25.2 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3日/28.2 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3日/27.7 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5日/28.8 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6日/26.8 元/股票 │ │ ├──┼────┼───────────────┼──────────┤ │51 │洪榮源 │92年3月3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3日/28.5元/股票 │ │ ├──┼────┼───────────────┼──────────┤ │52 │陳慧玲 │91年12月12日/18.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12日/18.5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2日/18 元/股票 │ │ ├──┼────┼───────────────┼──────────┤ │53 │許晉嘉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54 │許念秀菊│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55 │凌天福 │92年3月5日/2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56 │劉韞佳 │92年1月14日/19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5.1元/股票 │ │ ├──┼────┼───────────────┼──────────┤ │57 │李純慧 │91年10月15日/15.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58 │向春玉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59 │俞純珍 │92年2月21日/2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60 │邱秀美 │92年2月20日/23.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1日/24 元/股票 │ │ ├──┼────┼───────────────┼──────────┤ │61 │羅毓中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62 │楊佩儀 │92年2月17日/21.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63 │廖宗敬 │92年2月24日/24.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6.3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6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8元/股票 │ │ │ │ │92年2月28日/26.5元/股票 │ │ ├──┼────┼───────────────┼──────────┤ │64 │洪麗蓉 │91年11月29日/18.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1月29日/18.6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2日/18.7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2日/18.8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3日/18.8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3日/19 元/股票 │ │ ├──┼────┼───────────────┼──────────┤ │65 │蔡坤靖 │92年3月3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66 │蘇國彰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67 │熊麗香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68 │郭美惠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69 │楊陳高允│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9 元/股票 │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70 │紀明潭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71 │吳俊和 │91年11月28日/1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72 │林柏宏 │92年3月5日/29.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73 │吳芳蘭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74 │白千德 │92年3月3日/2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75 │陳尤玉秀│92年3月3日/27.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76 │林朝洋 │92年3月3日/27.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 │ ├──┼────┼───────────────┼──────────┤ │77 │洪銘志 │91年11月21日/17.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78 │周文賓 │91年11月14日/1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1月19日/17.9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1日/17.7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1日/17.6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1日/18.8元/股票 │ │ │ │ │92年 2月13日/20.1元/股票 │ │ │ │ │92年 2月13日/20 元/股票 │ │ ├──┼────┼───────────────┼──────────┤ │79 │陳信華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92年3月21日/12.3元 │ ├──┼────┼───────────────┼──────────┤ │80 │張志維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81 │朱可亭 │92年2月27日/26.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82 │周宜勝 │92年3月3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3日/27.6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83 │黃遊勝 │92年3月5日/29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84 │侯潔雲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85 │陳榮潭 │92年3月3日/28.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86 │莊美玲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87 │連克雄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88 │李月桂 │91年12月18日/1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89 │邱文祥 │91年12月24日/16.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90 │張蓬生 │92年1月28日/18.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 6日/18.9元/股票 │ │ │ │ │92年2月11日/19.3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91 │張蓬輝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92 │周京生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92年3月21日/12.3元 │ ├──┼────┼───────────────┼──────────┤ │93 │張鄭毓琦│92年1月24日/18.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27日/17.8元/股票 │ │ ├──┼────┼───────────────┼──────────┤ │94 │羅道聰 │91年12月 3日/1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19日/17.2元/股票 │ │ │ │ │92年 1月22日/17.6元/股票 │ │ │ │ │92年 1月23日/18.6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95 │張文珠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96 │董萍 │91年9月26日/16.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9月27日/16.1元/股票 │ │ │ │ │91年9月30日/16.2元/股票 │ │ │ │ │91年9月30日/16 元/股票 │ │ ├──┼────┼───────────────┼──────────┤ │97 │曹永清 │92年2月26日/26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6.3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5.9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6元/股票 │ │ ├──┼────┼───────────────┼──────────┤ │98 │林傳發 │92年3月3日/27.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99 │劉瑞麒 │91年11月25日/19.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 1月17日/18.1元/股票 │ │ │ │ │92年 1月17日/17.9元/股票 │ │ ├──┼────┼───────────────┼──────────┤ │100 │張逸龍 │92年2月13日/20.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6.3元/股票 │ │ ├──┼────┼───────────────┼──────────┤ │101 │蔡秋南 │92年2月24日/25.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02 │賴慧玉 │92年2月14日/21.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8日/23.8元/股票 │ │ │ │ │92年2月18日/23.1元/股票 │ │ │ │ │91年2月25日/25.3元/股票 │ │ ├──┼────┼───────────────┼──────────┤ │103 │林祖亘 │91年12月18日/1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04 │梁瑋芸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7日/26.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2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105 │林束妹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6.4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1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6.1元/股票 │ │ ├──┼────┼───────────────┼──────────┤ │106 │黃丹菁 │92年2月25日/25.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8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7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107 │陳俊斌 │91年11月26日/19.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08 │林鄭秋霞│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09 │林美那 │92年3月5日/30.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10 │郭紫溦 │92年2月27日/2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11 │許淑貞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12 │周汴生 │92年2月7日/19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7日/19.4元/股票 │ │ ├──┼────┼───────────────┼──────────┤ │113 │劉毓蕙 │92年2月26日/25.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30 元/股票 │ │ ├──┼────┼───────────────┼──────────┤ │114 │江美林 │92年1月24日/18.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28日/18.4元/股票 │ │ ├──┼────┼───────────────┼──────────┤ │115 │李金文 │92年2月18日/23.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29.8元/股票 │ │ ├──┼────┼───────────────┼──────────┤ │116 │吳秀蓉 │92年2月19日/2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17 │廖來娥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18 │李淑貌 │92年3月3日/28.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19 │鍾瑞瑛 │91年9月12日/1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20 │楊家瑄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21 │朱普義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22 │顧建成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23 │蔡哲仁 │91年12月17日/17.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17日/17.1元/股票 │ │ ├──┼────┼───────────────┼──────────┤ │124 │劉錦聲 │92年2月26日/26.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5.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9元/股票 │ │ ├──┼────┼───────────────┼──────────┤ │125 │鍾易庭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26 │盧宣佑 │92年3月3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27 │羅吳占梅│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30.1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30.2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30.4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30 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 │ ├──┼────┼───────────────┼──────────┤ │128 │呂芳田 │92年3月3日/27.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129 │燕君迪 │92年2月14日/21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130 │梁凱芸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31 │林裕璽 │91年11月8日/16.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32 │林祖鋒 │91年12月26日/16.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 1月 6日/17.2元/股票 │ │ ├──┼────┼───────────────┼──────────┤ │133 │葉秀蓮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8元/股票 │ │ ├──┼────┼───────────────┼──────────┤ │134 │陳澤珊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35 │邱志能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36 │呂玉菁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37 │鄭鴻昌 │92年2月25日/25.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30.9元/股票 │ │ ├──┼────┼───────────────┼──────────┤ │138 │陳智忠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139 │童俊智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40 │彭錦繡 │92年2月18日/23.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9日/23 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1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6元/股票 │ │ ├──┼────┼───────────────┼──────────┤ │141 │梁凱絜 │92年2月26日/26.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6.1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9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142 │陳信雄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43 │林天來 │92年2月7日/19.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44 │曾淑真 │91年11月19日/18.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 2月11日/19.3元/股票 │ │ ├──┼────┼───────────────┼──────────┤ │145 │羅蔡秀英│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46 │許淑喻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47 │蘇承宏 │92年3月3日/27.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5元/股票 │ │ ├──┼────┼───────────────┼──────────┤ │148 │江素蘭 │91年11月20日/17.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49 │馮阿蘭 │92年3月3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50 │郭英狄 │91年11月21日/17.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1月21日/17.4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9日/19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5日/18.3元/股票 │ │ ├──┼────┼───────────────┼──────────┤ │151 │王龔敏惠│92年2月13日/20.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5.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152 │蘇建忠 │92年1月27日/17.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53 │郭林阿幼│92年2月24日/24.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3日/28.3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2元/股票 │ │ ├──┼────┼───────────────┼──────────┤ │154 │蕭俊傑 │92年2月24日/24.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7日/26.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155 │張麗華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 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156 │許經祥 │92年3月3日/28.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57 │周志偉 │92年3月4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58 │陳華清 │92年2月21日/24.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4日/24.9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6.7元/股票 │ │ ├──┼────┼───────────────┼──────────┤ │159 │藍珮倫 │92年2月14日/21.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60 │藍婉倫 │92年2月 6日/19.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1日/19.9元/股票 │ │ ├──┼────┼───────────────┼──────────┤ │161 │藍唯倫 │92年2月12日/20.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62 │曾綺玲 │92年2月21日/24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4日/25.7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5.8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6.3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9 元/股票 │ │ ├──┼────┼───────────────┼──────────┤ │163 │劉全益 │91年12月9日/1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 1月3日/17 元/股票 │ │ ├──┼────┼───────────────┼──────────┤ │164 │李健如 │92年3月3日/27.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65 │黃建悟 │92年2月26日/25.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5.8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2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3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4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30.9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9 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9.1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9元/股票 │ │ ├──┼────┼───────────────┼──────────┤ │166 │張哲郎 │92年3月5日/29.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67 │徐啟倫 │92年3月5日/29.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68 │許建富 │92年1月16日/19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16日/19.1元/股票 │ │ │ │ │92年1月16日/18.9元/股票 │ │ ├──┼────┼───────────────┼──────────┤ │169 │陳建霖 │91年 9月 3日/15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0月 7日/14.65元/股票 │ │ │ │ │91年10月24日/16.8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 1日/16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8日/18.5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8日/18.7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8日/19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8日/18.9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8日/19.2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28日/19.5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2日/18.7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0日/18.5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1日/18.8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1日/19.1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2日/18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2日/17.5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 元/股票 │ │ │ │ │92年 1月10日/17.1 元/股票 │ │ ├──┼────┼───────────────┼──────────┤ │170 │張獻星 │92年2月19日/22.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5.5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6 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6.7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6.4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 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7 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6日/26.8元/股票 │ │ ├──┼────┼───────────────┼──────────┤ │173 │胡葉美慧│92年2月25日/25.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6.3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6.4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7.2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5元/股票 │ │ ├──┼────┼───────────────┼──────────┤ │172 │呂招平 │92年1月13日/18.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73 │林慶傳 │92年3月 5日/29.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74 │謝宜玲 │91年10月 7日/14.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0月 8日/13.8元/股票 │ │ │ │ │91年10月 9日/15.1元/股票 │ │ │ │ │91年10月15日/15.7元/股票 │ │ │ │ │91年10月17日/16.1元/股票 │ │ │ │ │91年10月17日/15.7元/股票 │ │ │ │ │91年10月17日/15.9元/股票 │ │ │ │ │91年10月17日/15.8元/股票 │ │ │ │ │91年10月17日/16.1元/股票 │ │ │ │ │91年10月18日/16.2元/股票 │ │ ├──┼────┼───────────────┼──────────┤ │175 │施秀雪 │91年10月24日/16.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76 │黃春明 │92年1月14日/19.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 7日/19 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5元/股票 │ │ ├──┼────┼───────────────┼──────────┤ │177 │林金鎗 │92年2月25日/25.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78 │曾郁婷 │92年2月14日/21.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79 │劉治萍 │92年3月5日/2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80 │曾煥伸 │92年2月19日/24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9日/23.5元/股票 │ │ │ │ │92年2月19日/23.2元/股票 │ │ │ │ │92年3月 6日/26.8元/股票 │ │ ├──┼────┼───────────────┼──────────┤ │181 │徐碧蓮 │92年2月25日/26.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82 │劉偉凱 │92年2月26日/2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83 │沈玉秀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92年3月21日/12.3元 │ ├──┼────┼───────────────┼──────────┤ │184 │陳順杰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92年3月21日/12.3元 │ ├──┼────┼───────────────┼──────────┤ │185 │褚偉廉 │92年2月17日/22.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86 │梁輝騰 │92年2月27日/26.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3日/27.4元/股票 │ │ ├──┼────┼───────────────┼──────────┤ │187 │蘇菊君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88 │賴美枝 │92年3月4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89 │林福文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90 │楊靜修 │92年2月21日/24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28.4元/股票 │ │ ├──┼────┼───────────────┼──────────┤ │191 │許峯豪 │92年3月5日/30.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92 │鄭美玉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93 │邱陳素香│91年10月22日/17.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94 │陳育徽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92年3月21日/12.3元 │ ├──┼────┼───────────────┼──────────┤ │195 │邱慧萍 │91年10月29日/1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96 │宋秋冬 │92年2月12日/20.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97 │廖慧莉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98 │董郭翠玉│91年11月26日/19.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199 │麥禮強 │91年11月26日/19.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00 │李佳營 │92年1月10日/17.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15日/18.7元/股票 │ │ │ │ │92年2月21日/24.3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5.6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6元/股票 │ │ ├──┼────┼───────────────┼──────────┤ │201 │李宜璉 │92年2月21日/23.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3日/27.5元/股票 │ │ ├──┼────┼───────────────┼──────────┤ │202 │陳建全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203 │何俊士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 │ ├──┼────┼───────────────┼──────────┤ │204 │許家宏 │92年2月14日/21.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8日/23.6元/股票 │ │ │ │ │92年2月24日/24.2元/股票 │ │ ├──┼────┼───────────────┼──────────┤ │205 │吳勇概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9.5元/股票 │ │ ├──┼────┼───────────────┼──────────┤ │206 │許智桀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07 │王贊盛 │92年2月18日/23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9日/23 元/股票 │ │ │ │ │92年2月21日/23.8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6.2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5元/股票 │ │ ├──┼────┼───────────────┼──────────┤ │208 │陳冠中 │92年3月3日/27.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3日/27.2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209 │楊美麗 │92年3月3日/28.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10 │張玲慧 │92年2月10日/19.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8日/24.1元/股票 │ │ ├──┼────┼───────────────┼──────────┤ │211 │林華廷 │92年2月26日/25.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7 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212 │范振華 │92年2月14日/2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13 │丁銀山 │92年1月28日/18.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14 │陳安基 │92年3月5日/30.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15 │韋寶華 │91年12月20日/1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16 │謝曾月蘭│92年2月18日/22.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17 │黃輝雄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18 │張喜真 │92年2月25日/26.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6 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5元/股票 │ │ ├──┼────┼───────────────┼──────────┤ │219 │謝淑玉 │91年10月28日/17.0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20日/16.9 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5日/28.8 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6日/26.8 元/股票 │ │ ├──┼────┼───────────────┼──────────┤ │220 │陳志輝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21 │王永珍 │92年2月13日/20.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9日/23.4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222 │胡金山 │91年11月26日/19.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 3月 3日/28.9元/股票 │ │ ├──┼────┼───────────────┼──────────┤ │223 │陳秋伶 │92年1月14日/1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24 │張碧蓮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25 │宋淑敏 │91年11月5日/15.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26 │陳心怡 │92年3月4日/28.7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4日/30.9元/股票 │ │ ├──┼────┼───────────────┼──────────┤ │227 │梁肇元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28 │林秀敏 │92年12月27日/16.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29 │陳麗鳳 │92年2月20日/23.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30.4元/股票 │ │ ├──┼────┼───────────────┼──────────┤ │230 │涂德仁 │92年1月10日/17.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31 │林楊火 │92年2月27日/26.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30.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9.1元/股票 │ │ ├──┼────┼───────────────┼──────────┤ │232 │張峻賓 │92年2月18日/23.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9日/23.2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 │ ├──┼────┼───────────────┼──────────┤ │233 │王姿人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34 │陳俊宇 │91年12月 6日/18.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12日/18.3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2日/18.2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8日/17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27日/16.5元/股票 │ │ │ │ │91年 9月 5日/14.9元/股票 │ │ │ │ │91年12月27日/16.5元/股票 │ │ ├──┼────┼───────────────┼──────────┤ │235 │林慶龍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36 │林昌平 │92年2月11日/19.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37 │游政霖 │92年2月24日/25.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4日/24.2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6.4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5元/股票 │ │ ├──┼────┼───────────────┼──────────┤ │238 │施林雪娥│92年2月24日/25.7元/股票 │92年3月21日/12.3元 │ │ │ │92年2月25日/26.4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5元/股票 │ │ ├──┼────┼───────────────┼──────────┤ │239 │陳冠任 │91年12月11日/19.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12日/18 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240 │郭瑞鑾 │92年3月5日/30.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41 │王禮圖 │92年2月21日/24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4日/24.3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5.5元/股票 │ │ ├──┼────┼───────────────┼──────────┤ │242 │劉紹淇 │91年10月21日/1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13日/17元/股票 │ │ ├──┼────┼───────────────┼──────────┤ │243 │黃秋美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44 │王鈴玉 │92年3月3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245 │許騰方 │92年3月3日/27.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3日/27.5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 元/股票 │ │ ├──┼────┼───────────────┼──────────┤ │246 │任泓諭 │92年3月5日/29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 │ ├──┼────┼───────────────┼──────────┤ │247 │錢志鵬 │92年3月5日/29.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30 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 │ ├──┼────┼───────────────┼──────────┤ │248 │鄭雅云 │92年2月25日/25.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49 │毛仕偉 │92年2月26日/25.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50 │毛湘億 │92年2月25日/25.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5.7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 元/股票 │ │ ├──┼────┼───────────────┼──────────┤ │251 │胡淑媛 │92年2月18日/23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3日/27.6元/股票 │ │ ├──┼────┼───────────────┼──────────┤ │252 │張泰榕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53 │唐明鈞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54 │梁陳秋櫻│92年2月26日/26.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55 │周巧雲 │92年1月20日/17.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56 │林春森 │92年1月16日/19.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57 │劉懿慧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58 │高健雄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59 │李碧娥 │92年3月3日/27.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 │ ├──┼────┼───────────────┼──────────┤ │260 │曾淑美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61 │吳政儒 │92年2月26日/26.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6.3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 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7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30.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30 元/股票 │ │ ├──┼────┼───────────────┼──────────┤ │262 │吳紀馨兒│92年2月25日/25.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6.2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6.5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6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6.1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6.3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4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 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7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9.1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30.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30 元/股票 │ │ ├──┼────┼───────────────┼──────────┤ │263 │魏玉媚 │92年2月25日/25.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6.2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6.5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6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6.1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6 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 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7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30.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30 元/股票 │ │ ├──┼────┼───────────────┼──────────┤ │264 │李速芬 │92年2月10日/19.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1日/19.3元/股票 │ │ ├──┼────┼───────────────┼──────────┤ │265 │李岱殷 │92年3月3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4日/30.9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266 │趙建昌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92年4月4日/6.1元 │ ├──┼────┼───────────────┼──────────┤ │267 │黃啟堂 │92年2月20日/23.7元/股票 │92年3月21日/12.3元 │ ├──┼────┼───────────────┼──────────┤ │268 │柯傳生 │91年10月21日/16.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69 │李淑滿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70 │吳那蜜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71 │陳惠美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72 │曾榮茂 │92年2月26日/25.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6 元/股票 │ │ ├──┼────┼───────────────┼──────────┤ │273 │楊桂柔 │92年3月3日/26.9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74 │蔡和錦 │92年3月3日/28.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3日/28.2元/股票 │ │ │ │ │92年3月3日/27.7元/股票 │ │ ├──┼────┼───────────────┼──────────┤ │275 │張峻龍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76 │蔡瑞駒 │92年1月10日/17.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77 │林倖梓 │92年2月26日/26.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29.3元/股票 │ │ ├──┼────┼───────────────┼──────────┤ │278 │林月圓 │92年3月3日/27.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79 │賴錦賢 │92年3月3日/27.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280 │彭健庭 │92年2月27日/2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3日/28.9元/股票 │ │ ├──┼────┼───────────────┼──────────┤ │281 │謝蔡月裡│92年1月15日/1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82 │王沛津 │92年1月16日/18.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83 │徐永祥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84 │李林峰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85 │沈建香 │91年11月 4日/16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1月21日/17.5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5日/18.7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3元/股票 │ │ ├──┼────┼───────────────┼──────────┤ │286 │吳献仁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87 │洪惠泰 │92年3月3日/143.4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4日/133.4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5.6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45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8.2 元/公司債 │ │ ├──┼────┼───────────────┼──────────┤ │288 │曾新春 │92年2月12日/20.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6.4元/股票 │ │ ├──┼────┼───────────────┼──────────┤ │289 │許王胡蝶│92年3月3日/27.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 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 │ ├──┼────┼───────────────┼──────────┤ │290 │莊麗雲 │92年1月10日/17.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13日/18.8元/股票 │ │ ├──┼────┼───────────────┼──────────┤ │291 │李春女 │92年2月26日/25.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92 │陳盧清菊│92年3月5日/29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 │ ├──┼────┼───────────────┼──────────┤ │293 │吳馮淵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94 │李麗鴻 │92年2月21日/2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95 │謝少明 │91年12月4日/19.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96 │黃國松 │92年3月5日/30.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97 │楊定德 │91年12月26日/1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 1月17日/17.8元/股票 │ │ ├──┼────┼───────────────┼──────────┤ │298 │洪金灶 │91年12月10日/19.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299 │邱玲鈺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00 │孫鼎生 │92年2月24日/24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301 │邱鈺鋒 │91年10月14日/14.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1月28日/18.9元/股票 │ │ ├──┼────┼───────────────┼──────────┤ │302 │楊紹伯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30.4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 │ ├──┼────┼───────────────┼──────────┤ │303 │陳雲彩 │92年2月26日/26.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25.4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9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2元/股票 │ │ ├──┼────┼───────────────┼──────────┤ │304 │廖珮伶 │92年3月5日/29.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305 │黃聖傑 │92年3月5日/30.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06 │林高士 │91年12月26日/16.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07 │林惠瓊 │91年12月26日/16.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08 │宋美卉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09 │劉蕙芳 │92年3月3日/28.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3日/27.7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310 │魏采玲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311 │馬國裕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 │ ├──┼────┼───────────────┼──────────┤ │312 │李宗益 │92年2月14日/21.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9元/股票 │ │ ├──┼────┼───────────────┼──────────┤ │313 │張美珠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14 │李傑英 │92年2月7日/1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15 │顧紫孆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9 元/股票 │ │ ├──┼────┼───────────────┼──────────┤ │316 │歐元隆 │92年3月5日/30.7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28.65元/股票 │ │ ├──┼────┼───────────────┼──────────┤ │317 │徐洪欽 │92年3月3日/28.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18 │石安旗 │92年3月3日/28.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3日/28.6元/股票 │ │ ├──┼────┼───────────────┼──────────┤ │319 │易子修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20 │張剪恭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21 │邱林冊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22 │林珊如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23 │劉守迪 │92年2月27日/27.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24 │顏素玉 │92年3月3日/27.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25 │李建宏 │92年2月25日/25.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3日/28.2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9.1元/股票 │ │ ├──┼────┼───────────────┼──────────┤ │326 │陳明琴 │92年2月25日/25.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5.5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6 元/股票 │ │ ├──┼────┼───────────────┼──────────┤ │327 │林麗梅 │92年2月27日/27.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28 │胡瓊福 │91年11月12日/16.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 1月 6日/17.2元/股票 │ │ │ │ │92年 1月21日/17.9元/股票 │ │ │ │ │92年 1月22日/17.7元/股票 │ │ ├──┼────┼───────────────┼──────────┤ │329 │蔡秀琴 │92年2月19日/23.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30 │洪吉雄 │92年3月5日/2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31 │謝雪里 │92年1月14日/19.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32 │周宏仁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33 │侯長呈 │92年3月3日/2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34 │林易榮 │91年12月13日/16.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35 │陳章其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36 │洪家成 │91年11月28日/19.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1月29日/19 元/股票 │ │ │ │ │91年12月 2日/18.9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6日/16.8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7日/17.2元/股票 │ │ ├──┼────┼───────────────┼──────────┤ │337 │謝美津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38 │吳佩穎 │91年12月2日/1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2日/18.6元/股票 │ │ │ │ │92年1月17日/17.8元/股票 │ │ │ │ │92年2月24日/24.1元/股票 │ │ │ │ │92年2月24日/24.2元/股票 │ │ ├──┼────┼───────────────┼──────────┤ │339 │鄭淑美 │92年3月5日/29.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40 │王江柱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41 │高耀彰 │92年3月4日/30.9元/股票 │92年4月7日/5.7元 │ ├──┼────┼───────────────┼──────────┤ │342 │于劉光華│92年2月21日/2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43 │林長榮 │92年2月12日/19.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9日/23.3元/股票 │ │ ├──┼────┼───────────────┼──────────┤ │344 │劉錫山 │92年2月12日/19.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1日/24 元/股票 │ │ ├──┼────┼───────────────┼──────────┤ │345 │李丕德 │92年3月5日/30.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46 │洪秀琴 │92年2月20日/23.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0日/23.6元/股票 │ │ ├──┼────┼───────────────┼──────────┤ │347 │吳華山 │91年11月27日/1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 1月14日/19.4元/股票 │ │ │ │ │92年 1月15日/18.6元/股票 │ │ │ │ │92年 1月15日/19 元/股票 │ │ │ │ │92年 2月20日/23.7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3日/27.7元/股票 │ │ ├──┼────┼───────────────┼──────────┤ │348 │王盧淑君│92年2月24日/24.2元/股票 │92年3月21日/12.3元 │ │ │ │92年2月26日/26.4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8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6元/股票 │ │ ├──┼────┼───────────────┼──────────┤ │349 │陳昭維 │92年2月26日/25.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50 │游景成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30.1元/股票 │ │ ├──┼────┼───────────────┼──────────┤ │351 │李麗娟 │92年2月25日/25.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52 │黃英凱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53 │易有財 │92年3月5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54 │陳淑英 │91年10月22日/16.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55 │陳淑華 │92年3月3日/27.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56 │吳郭美連│91年12月10日/18.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57 │吳西卿 │91年11月22日/18.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58 │吳瑞富 │91年11月21日/17.3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2月 6日/18.6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3日/17.1元/股票 │ │ │ │ │92年 1月16日/18.6元/股票 │ │ │ │ │92年 1月16日/18.5元/股票 │ │ │ │ │92年 2月26日/25.7元/股票 │ │ ├──┼────┼───────────────┼──────────┤ │359 │梁輝煌 │92年2月27日/26.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7日/26.8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5元/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9.9元/股票 │ │ ├──┼────┼───────────────┼──────────┤ │360 │李堉齊 │92年3月5日/30.4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61 │黃孟儀 │92年3月4日/30.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 元/股票 │ │ ├──┼────┼───────────────┼──────────┤ │362 │林文彬 │91年10月 8日/13.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11月15日/17.1元/股票 │ │ ├──┼────┼───────────────┼──────────┤ │363 │林孟宗 │91年 9月26日/16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 9月26日/16.1 元/股票 │ │ │ │ │91年10月31日/16.1 元/股票 │ │ │ │ │91年11月18日/17.01元/股票 │ │ │ │ │91年12月17日/17.1 元/股票 │ │ │ │ │92年 2月27日/26.4 元/股票 │ │ │ │ │92年 3月 5日/28.8 元/股票 │ │ ├──┼────┼───────────────┼──────────┤ │364 │羅玉芸 │92年2月14日/21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65 │林志鴻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92年4月25日/2.44元 │ ├──┼────┼───────────────┼──────────┤ │366 │李莊昌 │92年3月5日/30.2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67 │戴惠雲 │92年2月20日/23.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368 │梁譽懷 │92年2月20日/23.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4日/24.2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8.3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4元/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8元/股票 │ │ ├──┼────┼───────────────┼──────────┤ │369 │徐偉廉 │92年2月26日/26.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370 │蕭美惠 │91年 9月 4日/14.9 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1年 9月19日/16.9 元/股票 │ │ │ │ │91年 9月25日/16.41元/股票 │ │ │ │ │91年10月11日/15.3 元/股票 │ │ ├──┼────┼───────────────┼──────────┤ │371 │華貿投資│92年2月19日/22.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股)公司│92年2月20日/23.7元/股票 │ │ ├──┼────┼───────────────┼──────────┤ │372 │優力特科│92年2月25日/25.5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技股份有│92年2月25日/25.4元/股票 │ │ │ │ │92年2月25日/25.3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6.5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1元/股票 │ │ ├──┼────┼───────────────┼──────────┤ │373 │第一綜合│92年2月19日/23.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證券股份│92年2月19日/23.5元/股票 │ │ │ │有限公司│92年2月19日/23.3元/股票 │ │ │ │ │92年2月19日/23.2元/股票 │ │ │ │ │92年2月19日/23 元/股票 │ │ │ │ │92年2月20日/23.7元/股票 │ │ │ │ │92年2月20日/23.6元/股票 │ │ │ │ │92年2月20日/23.2元/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6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5元/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4元/股票 │ │ ├──┼────┼───────────────┼──────────┤ │374 │中德國際│92年3月3日/27.7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投資股份│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有限公司│92年3月5日/29.4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 │ ├──┼────┼───────────────┼──────────┤ │375 │陳茂慶 │92年3月5日/29.9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9.4元/股票 │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 │92年3月5日/125 元/公司債 │ │ ├──┼────┼───────────────┼──────────┤ │376 │黃冠達 │92年3月5日/28.8元 /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30.3元 /股票 │ │ │ │ │92年3月5日/124.15元/公司債 │ │ ├──┼────┼───────────────┼──────────┤ │377 │洪誌偉 │92年3月5日/28.9元 /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30.2元 /股票 │ │ │ │ │92年3月5日/130.9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6.9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6.4元/公司債 │ │ ├──┼────┼───────────────┼──────────┤ │378 │戴郁亮 │92年2月25日/25.3元 /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5日/26.2元 /股票 │ │ │ │ │92年2月26日/25.6元 /股票 │ │ │ │ │92年2月27日/26.6元 /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5元 /股票 │ │ │ │ │92年3月 3日/27.7元 /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28.9元 /股票 │ │ │ │ │92年3月 5日/125.5元/公司債 │ │ ├──┼────┼───────────────┼──────────┤ │379 │戴郁峰 │92年3月5日/28.9元 /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30.9元/公司債 │ │ ├──┼────┼───────────────┼──────────┤ │380 │戴郁樺 │92年3月5日/28.8元 /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33.4元/公司債 │ │ ├──┼────┼───────────────┼──────────┤ │381 │力盟投資│92年3月5日/28.8元 /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股份有限│92年3月5日/133.4元/公司債 │ │ │ │公司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 │ ├──┼────┼───────────────┼──────────┤ │382 │姚彩雲 │92年3月5日/28.8元 /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9.1元 /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8.9元 /股票 │ │ │ │ │92年3月5日/26.8元 /股票 │ │ │ │ │92年3月4日/133.4元/公司債 │ │ ├──┼────┼───────────────┼──────────┤ │383 │張愛玉 │92年1月2日/100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384 │王錫中 │91年12月23日/100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385 │江黃明珠│91年12月23日/100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386 │台南區中│91年12月18日/100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小企業銀│92年 1月17日/110元/公司債 │ │ │ │行股份有│92年 1月24日/110元/公司債 │ │ │ │限公司 │ │ │ ├──┼────┼───────────────┼──────────┤ │387 │蔡佳玟 │91年12月23日/100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388 │金鼎綜合│92年3月5日/126.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證券股份│92年3月5日/126.5元/公司債 │ │ │ │有限公司│ │ │ ├──┼────┼───────────────┼──────────┤ │389 │國寶人壽│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保險股份│92年3月6日/117 元/公司債 │ │ │ │有限公司│ │ │ ├──┼────┼───────────────┼──────────┤ │390 │林麗玲 │92年1月2日/100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391 │陳秋 │92年2月26日/151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392 │謝吳綉菊│92年1月9日/102.8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393 │蕭葉鳳 │92年3月4日/133.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4.3元/公司債 │ │ ├──┼────┼───────────────┼──────────┤ │394 │林秋進 │92年3月4日/133.4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7.15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8 元/公司債 │ │ ├──┼────┼───────────────┼──────────┤ │395 │陳興光 │92年3月4日/133.4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5.05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4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6.8 元/公司債 │ │ ├──┼────┼───────────────┼──────────┤ │396 │鄧寒任 │92年3月4日/133.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397 │張德勇 │92年3月5日/124.1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398 │方淑玲 │92年3月5日/124.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399 │劉善 │92年3月5日/125.7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5.8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7.1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7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00 │劉冬梅 │92年1月20日/108.8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01 │王美玲 │92年3月6日/117.1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02 │黃裕峰 │92年3月5日/125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03 │王玉輝 │92年3月6日/116.8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8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5.7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65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5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45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4 元/公司債 │ │ ├──┼────┼───────────────┼──────────┤ │404 │鄭麗玲 │92年3月5日/124.3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6.8元/公司債 │ │ ├──┼────┼───────────────┼──────────┤ │405 │許陳月娥│92年3月4日/133.4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06 │洪緯蓁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07 │邵德文 │92年1月3日/101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3日/100.9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3日/100.6元/公司債 │ │ ├──┼────┼───────────────┼──────────┤ │408 │蔡明桐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4.3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5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09 │羅文明 │92年3月5日/124.6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10 │陳慶忠 │92年3月5日/126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7元/公司債 │ │ ├──┼────┼───────────────┼──────────┤ │411 │童亦慶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5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8.2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12 │顏珠稔 │92年2月18日/13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13 │黃蘭芬 │92年2月18日/136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14 │黃文彰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7 元/公司債 │ │ ├──┼────┼───────────────┼──────────┤ │415 │蔡林豪 │92年2月27日/157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7日/151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9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16 │黃莉娟 │92年2月18日/135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6日/148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3日/143.4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4日/133.4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5日/126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6日/117 元/公司債 │ │ ├──┼────┼───────────────┼──────────┤ │417 │鄭彩秀 │92年3月5日/126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18 │陳 鳳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19 │陳賢政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33.4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8.2元/公司債 │ │ ├──┼────┼───────────────┼──────────┤ │420 │周錫柔 │92年1月3日/101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6日/100.9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6日/101 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8日/103.5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8日/103.4元/公司債 │ │ ├──┼────┼───────────────┼──────────┤ │421 │林火樹 │92年3月4日/135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4日/133.4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5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5.6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 │ ├──┼────┼───────────────┼──────────┤ │422 │林欣潔 │92年3月5日/124.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4.9元/公司債 │ │ ├──┼────┼───────────────┼──────────┤ │423 │陳淑貞 │92年2月27日/150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24 │林子超 │92年1月8日/102.2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8日/102 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8日/101.8元/公司債 │ │ ├──┼────┼───────────────┼──────────┤ │425 │黃俊宗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4.4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45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3 元/公司債 │ │ ├──┼────┼───────────────┼──────────┤ │426 │徐秀芬 │92年3月5日/126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27 │李秋玉 │92年3月4日/133.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28 │鄭阿妙 │92年3月5日/12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29 │王秀緣 │92年3月5日/126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30 │李惠菊 │92年2月24日/144.4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24日/144.45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24日/143.9 元/公司債 │ │ ├──┼────┼───────────────┼──────────┤ │431 │徐洪秀菊│92年2月12日/124.2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32 │丘仁中 │92年3月5日/126.2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33 │王吉助 │92年1月3日/100.9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34 │李朝宗 │92年2月17日/135.0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7日/135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18日/135.9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18日/136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18日/136.7 元/公司債 │ │ ├──┼────┼───────────────┼──────────┤ │435 │陳明輝 │92年3月5日/124.4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7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6.8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36 │陳俊星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37 │呂芳隆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38 │何青砡 │92年1月 6日/101.4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 6日/102 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 6日/102.45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 6日/102.95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 6日/102.6 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 6日/102.75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 7日/103 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15日/115 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16日/113.9 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16日/114.8 元/公司債 │ │ ├──┼────┼───────────────┼──────────┤ │439 │梁振榮 │92年1月7日/103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40 │梁慶玲 │92年1月3日/100.7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3日/100.6元/公司債 │ │ ├──┼────┼───────────────┼──────────┤ │441 │黃麗紅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42 │林瓊山 │92年2月19日/134.5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9日/136.5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20日/138.2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21日/142.2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26日/151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26日/153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3日/143.4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4日/133.4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4日/135.5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5日/126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5日/124.15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6日/118.2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6日/118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 6日/116.8 元/公司債 │ │ ├──┼────┼───────────────┼──────────┤ │443 │林瑞珠 │92年2月5日/124.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44 │劉朱素梨│92年3月5日/124.9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45 │劉龍淵 │92年3月3日/143.4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4日/133.4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5.6 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5日/124.45元/公司債 │ │ │ │ │92年3月6日/118.2 元/公司債 │ │ ├──┼────┼───────────────┼──────────┤ │446 │梅麗娟 │92年3月4日/133.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47 │黃碧珠 │92年3月6日/117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48 │宋條安 │92年1月15日/11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49 │林惠玉 │92年3月6日/117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50 │許玉芬 │92年3月5日/127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51 │徐照芬 │92年1月 6日/103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 7日/104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15日/112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16日/112元/公司債 │ │ ├──┼────┼───────────────┼──────────┤ │452 │楊清雲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53 │林薏伶 │92年2月14日/126.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4日/125.6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18日/137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27日/156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27日/157 元/公司債 │ │ ├──┼────┼───────────────┼──────────┤ │454 │林葉水 │92年3月5日/124.1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 │ ├──┼────┼───────────────┼──────────┤ │455 │張陳阿含│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56 │吳麗貞 │92年1月 6日/102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 8日/103.9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14日/117 元/公司債 │ │ ├──┼────┼───────────────┼──────────┤ │457 │孫萬德 │92年1月13日/111.9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14日/117 元/公司債 │ │ ├──┼────┼───────────────┼──────────┤ │458 │洪振輝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59 │蔡佩蓉 │92年3月5日/126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60 │陳鈞彥 │92年3月5日/126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61 │吳培欽 │92年3月5日/125.9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6 元/公司債 │ │ ├──┼────┼───────────────┼──────────┤ │462 │林淑芬 │92年3月6日/118.2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63 │李志宏 │92年1月28日/110.8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28日/111 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28日/110.9元/公司債 │ │ ├──┼────┼───────────────┼──────────┤ │464 │張家平 │92年1月 7日/103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1月 8日/102.5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 8日/103.8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14日/118 元/公司債 │ │ │ │ │92年1月20日/108.7元/公司債 │ │ ├──┼────┼───────────────┼──────────┤ │465 │邱玉女 │92年3月5日/125.8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66 │劉碧華 │92年3月5日/124.1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6日/118 元/公司債 │ │ ├──┼────┼───────────────┼──────────┤ │467 │楊思明 │92年3月4日/133.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68 │胡伊蓉 │92年3月4日/133.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4.2元/公司債 │ │ ├──┼────┼───────────────┼──────────┤ │469 │周濟群 │92年3月5日/124.1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33.4 元/公司債 │ │ ├──┼────┼───────────────┼──────────┤ │470 │謝輝煌 │92年1月2日/99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71 │王蔡秀英│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72 │鄭雪霞 │92年2月18日/134.9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73 │黃雅仙 │92年2月17日/135 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7日/135.05元/公司債 │ │ ├──┼────┼───────────────┼──────────┤ │474 │潘碧珍 │92年2月14日/125.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2月14日/126 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14日/126.3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14日/126.4元/公司債 │ │ │ │ │92年2月17日/135.05元/公司債 │ │ ├──┼────┼───────────────┼──────────┤ │475 │莊陳幼鈴│92年3月3日/143.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76 │王文蘭 │92年3月5日/125.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77 │楊耀欽 │92年3月5日/126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78 │尹得鳳 │92年3月5日/124.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124.8元/公司債 │ │ ├──┼────┼───────────────┼──────────┤ │479 │林珮君 │92年3月4日/133.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80 │張幸 │92年3月5日/126.4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81 │林松村 │92年3月6日/116.7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82 │何双田 │92年3月5日/124.15元/公司債 │至今仍持有 │ ├──┼────┼───────────────┼──────────┤ │483 │余心淳 │92年3月5日/28.8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 │92年3月5日/29.4元/股票 │ │ │ │ │92年3月6日/26.8元/股票 │ │ ├──┼────┼───────────────┼──────────┤ │484 │趙文成 │92年1月10日/17.6元/股票 │至今仍持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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