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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1023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3 月 19 日

法官王復生蕭世昌張紹省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鄭仲盛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先後判決確定如附表所載,聲請定其應執行刑(110年度執聲字第41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鄭仲盛因犯如附表所載之罪,所處如附表所載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鄭仲盛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1項第1款、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查受刑人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有期徒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且各罪均為裁判確定前所犯等情,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乙份附卷可參。茲聲請人以本院為各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經審核各案卷無異,認其聲請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之犯罪類型、動機、情節及行為次數等情狀後整體評價其應受矯治之程度,並兼衡責罰相當與刑罰經濟之原則,定其應執行之有期徒刑如主文所示,暨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9  日

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王復生

法 官 蕭世昌

法 官 張紹省

書記官 莫佳樺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3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著作權法 公司法 著作權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04年1月17日 104年9月間 103年8月2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7394、19826號 臺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49號 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23659號、105年度偵字第20295、2461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智財法院 臺灣高院 智財法院  案    號 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8號 106年度上訴字第1766號 107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7號  判決日期 106年8月17日 106年12月7日 107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智財法院 最高法院 智財法院  案    號 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8號 107年度台上字第505號 107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7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06年8月17日 107年2月1日 107年6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           註  臺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263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315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7066號   編號1至5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832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確定(已執畢)   
編號  4 5 6 罪名  著作權法 著作權法 稅捐稽徵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5月 犯罪日期  105年1月29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2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23659號、105年度偵字第20295、24616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調偵字第363、364號 桃園地檢106年度偵緝字第133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智財法院 臺北地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7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7號 107年度智易字第31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3690號  判決日期 107年6月14日 108年8月26日 109年5月2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智財法院 臺北地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7號 107年度智易字第31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78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07年6月14日 109年3月6日 110年1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           註  臺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7066號 臺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979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353號   編號1至5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832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確定(已執畢)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聲字第1023號於民國 110 年 03 月 19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