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2005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楊宗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1年度執聲字第918號),本院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所為裁定之原本及正本,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裁定原本及正本之附表編號1、2、12所載確定判決案號,應更正為如本裁定附表所示。
理由
一、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43號解釋,於刑事訴訟法準用之。
二、查本院民國111年6月30日所為111年度聲字第2005號裁定原本及正本附表編號1「確定判決案號」欄所載「105年度審易字第195號」、附表編號2「確定判決案號」欄所載「105年度審簡字第643號」及編號12「確定判決案號」欄所載「109年度台上字第6109號」等語,乃係誤寫,不影響本院上開裁定之本旨,應更正為如本裁定附表各該編號所示,爰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王美玲
附表:(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下稱桃園地檢;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5年10月28日 105年10月1日 106年3月4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05年度毒偵字第6233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毒偵字第9654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3967、4257、4381、4594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易字第195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643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499號 判決 日期 106年5月24日 106年6月14日 106年11月20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易字第195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643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499號 確定 日期 106年6月19日 106年7月4日 106年12月12日 備註 桃園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0500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2107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63號 編號1至2部分,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聲字第506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新北地檢107年度執更字第395號)。 編號3至5部分,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審訴字第1499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編號 4 5 6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06年4月2日 106年4月11日 106年5月12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3967、4257、4381、4594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3967、4257、4381、4594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3967、4257、4381、4594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499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499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499號 判決 日期 106年11月20日 106年11月20日 106年11月20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499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499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499號 確定 日期 106年12月12日 106年12月12日 106年12月12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63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64號 編號 7 8 9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5年10月18日 105年12月30日 106年1月6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696、869、2401、3201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696、869、2401、3201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696、869、2401、320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690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690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690號 判決 日期 106年12月4日 106年12月4日 106年12月4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690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690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690號 確定 日期 106年12月30日 106年12月30日 106年12月30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174號 編號7至10部分,經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審簡字第1690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編號 10 11 12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7年3月 有期徒刑7年4月 犯罪日期 106年3月28日 106年1月25日 106年2月16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696、869、2401、3201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8818、28819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8818、28819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690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118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118號 判決 日期 106年12月4日 110年5月20日 110年5月20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690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6109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6109號 確定 日期 106年12月30日 110年12月15日 110年12月15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174號 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79號 編號11至13部分,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71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3月。 編號 13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 罪名 藥事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06年4月11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8819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118號 判決 日期 110年5月20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6109號 確定 日期 110年12月15日 備註 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7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