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2378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簡文祥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1年度執聲字第91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簡文祥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貳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係採「限制加重原則」規範執行刑之法定範圍。其目的在將各罪及其宣告刑合併斟酌,進行充分而不過度之評價,透過重新裁量之刑罰填補受到侵害之社會規範秩序,而非絕對執行累計宣告刑,以免處罰過苛,俾符罪責相當之要求,為一種特別量刑過程。又定應執行刑,固屬法院職權裁量之範圍,然其裁量並非恣意,亦非單純之計算問題,仍應兼衡罪責相當、特別預防之刑罰目的,具體審酌整體犯罪過程之各罪彼此間之關聯性,如個別犯行之時間、空間、各行為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等(於時間上、本質上及情境上緊密關聯的各別犯行,提高的刑度通常較少;與此相對,沒有任何關聯、時間相隔很久、侵害不同法益的犯行,則有較高之罪責)、罪數所反應被告人格、犯罪傾向及對被告施以矯正之必要性等情狀,就其最終具體應實現之刑罰,而為妥適、合目的性之裁量,以符罪責相當之要求。因此,法院於酌定執行刑時,應體察法律恤刑之目的,綜合上開條件,為妥適之裁量,俾符合實質平等原則,否則即有裁量權行使不當之違失(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1874號裁定要旨參照)。又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釋字第144號解釋要旨參照)。
三、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案件,先後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且本件聲請定應執行刑之犯罪事實最後判決法院為本院,有如附表所示之各該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其中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1、3、5所示之罪宣告刑得易科罰金,附表編號2、4、6至25所示之罪宣告刑則不得易科罰金,合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始得依第51條規定定之。茲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就附表所示各罪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有受刑人於民國111年5月19日出具之定刑聲請切結書1份在卷足憑(見本院卷第9頁),揆諸前揭說明,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又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6至25所示之罪,均為共同販賣第
一、二級毒品罪,並係於107年9月至108年1月間犯20次(販賣第一級毒品計11罪、販賣第二級毒品計9罪),犯案時間密接、犯罪類型、手法均相近,有相關裁判在卷可稽,然審酌受刑人自身有多次施用毒品之前案紀錄,知悉毒品戕害人之身心健康,且有危害社會秩序之虞,竟無視毒品之危害性及國家嚴刑竣法,販賣毒品予他人,助長毒害擴散,影響社會治安非微,暨本案犯罪之整體非難評價、各行為彼此間之偶發性、各行為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予以綜合判斷,並斟酌受刑人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對其施以矯正之必要性,及本件定執行刑之內部性及外部性界限,並考量受刑人表示之意見(見本院卷第257頁),裁定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怡秀
附表:受刑人簡文祥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6月 犯罪日期 107年10月12日 107年9月18日 107年12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毒偵字第2167、2616號(聲請書附表漏載2616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6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1060號 108年度簡上字第124號 判決 日期 108年5月29日 108年8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最高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1060號 108年度台上字第2839號 108年度簡上字第124號 確定 日期 108年5月29日 108年9月4日 108年8月28日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3065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3064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3249號 編號 4 5 6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犯罪日期 108年1月27日 108年1月27日 107年11月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557號 起訴追加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13、4239、4241、4373、1957、1958、1959、1960、2773、3017、3161、3239、3240號(聲請書附表僅載1957號,應予更正)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251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 判決 日期 108年5月27日 110年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3464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917號 確定 日期 108年12月9日 108年11月20日 110年11月3日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96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97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649號 編號6至25所示之罪經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編號 7 8 9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犯罪日期 107年11月25日 107年12月8日 107年12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起訴追加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13、4239、4241、4373、1957、1958、1959、1960、2773、3017、3161、3239、3240號(聲請書附表僅載1957號,應予更正)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 判決 日期 110年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917號 確定 日期 110年11月3日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649號 編號6至25所示之罪經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編號 10 11 12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犯罪日期 107年12月22日 107年12月26日 107年12月3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起訴追加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13、4239、4241、4373、1957、1958、1959、1960、2773、3017、3161、3239、3240號(聲請書附表僅載1957號,應予更正)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 判決 日期 110年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917號 確定 日期 110年11月3日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649號 編號6至25所示之罪經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編號 13 14 15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犯罪日期 108年1月6日 108年1月10日 108年1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起訴追加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13、4239、4241、4373、1957、1958、1959、1960、2773、3017、3161、3239、3240號(聲請書附表僅載1957號,應予更正)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 判決 日期 110年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917號 確定 日期 110年11月3日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649號 編號6至25所示之罪經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編號 16 17 18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8月 有期徒刑4年 有期徒刑3年8月 犯罪日期 107年9月12日 107年10月2日 107年10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起訴追加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13、4239、4241、4373、1957、1958、1959、1960、2773、3017、3161、3239、3240號(聲請書附表僅載1957號,應予更正)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 判決 日期 110年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917號 確定 日期 110年11月3日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649號 編號6至25所示之罪經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編號 19 20 21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犯罪日期 107年10月12日 107年10月13日 107年10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起訴追加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13、4239、4241、4373、1957、1958、1959、1960、2773、3017、3161、3239、3240號(聲請書附表僅載1957號,應予更正)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 判決 日期 110年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917號 確定 日期 110年11月3日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649號 編號6至25所示之罪經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編號 22 23 24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4年 犯罪日期 107年11月25日 107年11月29日 107年12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起訴追加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13、4239、4241、4373、1957、1958、1959、1960、2773、3017、3161、3239、3240號(聲請書附表僅載1957號,應予更正)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 判決 日期 110年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917號 確定 日期 110年11月3日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649號 編號6至25所示之罪經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編號 25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7年7月 犯罪日期 107年10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起訴追加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13、4239、4241、4373、1957、1958、1959、1960、2773、3017、3161、3239、3240號(聲請書附表僅載1957號,應予更正)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 判決 日期 110年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917號 確定 日期 110年11月3日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649號 編號6至25所示之罪經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30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