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676號
- 聲請人
-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李劭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字第226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李劭中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李劭中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符合數罪併罰要件,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本文、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參見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21號判決意旨)。再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而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有應更定執行刑之情形,倘數罪之刑,曾經定應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應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同受此原則之拘束。亦即,另定之執行刑,其裁量所定之刑期,不得較重於前定之執行刑加計後裁判宣告之刑或所定執行刑之總和(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1499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
㈠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各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又附表編號1至17號所示之罪,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73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確定,則依前揭最高法院裁判之意旨,本院就附表所示各罪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判時,自應受前開裁判所為定應執行刑內部界線之拘束。
㈡茲聲請人聲請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後認為正當,應予准許。本院參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為加重詐欺、一般洗錢等罪,均係加入真實身分不詳、綽號「小新」之人所組成之詐欺犯罪組織期間所犯,罪質相同,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高,於酌定應執行刑自不宜過高;其於詐欺組織分工下,擔任車手,僅為詐欺組織中邊陲角色,接受「小新」之指揮,與居於主謀、籌劃犯罪者有別之惡性;各罪犯罪時間均集中於民國108年12月至000年0月間,犯罪時間相近;且其於各罪之偵、審程序均坦認犯行,誠實面對自己違法、錯誤之行為,犯後態度尚可。並參酌受刑人於各次犯行所造成各被害人之損失金額,以及其因此所獲取之不法報酬等一切情狀;另考量其於本院之意見調查表中,表示其已有悔意,且家中有祖母需要照顧,請求本院從輕量刑等語(見本院卷第93頁),爰依法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本文、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李劭中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9年1月8日 108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33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687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9286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訴字 第215號 110年度金訴字 第90號 109年度金訴字 第549號 判決日期 110年2月4日 110年3月30日 110年3月22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訴字 第215號 110年度金訴字 第90號 109年度金訴字 第54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3月26日 110年5月3日 110年5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編號1至17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2年度聲字第273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更字第3550號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9年1月15日 109年1月14日 至同年月16日 109年2月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10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10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100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判決日期 110年4月12日 110年4月12日 110年4月12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5月26日 110年5月26日 110年5月2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編號1至17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2年度聲字第273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更字第3550號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共7罪 犯罪日期 109年1月15日 109年2月3日 109年2月6日、 109年2月4日、 109年2月5日、 108年12月27日、 109年2月5日、 109年1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10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100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799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 第1055號等 判決日期 110年4月12日 110年4月12日 110年12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110年度金訴緝字第6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 第1055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5月26日 110年5月26日 111年2月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編號1至17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2年度聲字第273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更字第3550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共4罪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9年2月4日、 109年2月6日、 109年1月16日、 109年1月14日 109年1月7日 109年1月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799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45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450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055號等 109年度金訴字 第402號 109年度金訴字 第402號 判決日期 110年12月30日 111年2月11日 111年2月1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055號等 109年度金訴字 第402號 109年度金訴字 第40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2月8日 111年3月8日 111年3月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編號1至17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2年度聲字第273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更字第3550號 編號 13 14 15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月,共3罪 有期徒刑1年1月,共3罪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9年1月8日、 109年1月8日、 109年1月8日 109年1月8日、 109年1月8日、 109年1月9日 109年1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45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45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50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金訴字 第402號 109年度金訴字 第402號 111年度金訴字 第131號 判決日期 111年2月11日 111年2月11日 111年3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金訴字 第402號 109年度金訴字 第402號 111年度金訴字 第13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3月8日 111年3月8日 111年5月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編號1至17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2年度聲字第273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更字第3550號 編號 16 17 18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9年1月6日、 109年1月6日 109年1月16日 108年12月30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26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260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176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原金訴字 第42號 110年度原金訴字 第42號 112年度訴字 第325號 判決日期 112年4月28日 112年4月28日 112年7月2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原金訴字 第42號 110年度原金訴字 第42號 112年度訴字 第32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30日 112年5月30日 112年8月2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編號1至17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2年度聲字第273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更字第3550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22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