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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交聲字第3071號刑事裁定預覽 ↗
,不合法律上之程式,且無從補正,依首揭說明,本件聲明異議於法定程式顯有未合,自應駁回。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19號民事裁定預覽 ↗
依上開第一審判決之諭知,訴訟費用(減縮後)應由相對人負擔,爰確定為如主文所示金額,並依首揭說明,加給自裁定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交聲字第269號刑事裁定預覽 ↗
,不合法律上之程式,且無從補正,依首揭說明,本件聲明異議於法定程式顯有未合,自應駁回。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他字第24號民事裁定預覽 ↗
從而,依上開確定判決關於訴訟費用負擔之諭知,應由受裁定人即被告負擔並向本院繳納35,155元,及依首揭說明,加計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按法定利率即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司聲字第48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三、經本院依職權調取相關卷宗審查,上開確定判決於首揭規定之112年11月29日公布修正施行前即具有執行力,則本件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依首揭說明即應適用修正前之民事訴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他字第25號民事裁定預覽 ↗
爰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為如主文所示金額,並依首揭說明,加計自裁定送達之翌日起,按法定利率即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向應負擔訴訟費用之當事人徵收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他字第12號民事裁定預覽 ↗
,及依首揭說明,加給於裁定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他字第38號民事裁定預覽 ↗
又兩造嗣後成立和解,爰依首揭說明依職權逕行扣除三分之二裁判費,原告應負擔三分之一即553元【計算式:1,660元×1/3=553元(元以下四捨五入)】,向本院繳納,並依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71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確定判決於首揭規定之112年11月29日公布修正施行前即具有執行力,則本件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依首揭說明即應適用修正前之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第3項規定。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23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三、經本院調卷審查後,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為如主文所示金額,並依首揭說明,加給自裁定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45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確定判決於首揭規定之112年11月29日公布修正施行前即具有執行力,則本件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依首揭說明即應適用修正前之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第3項規定。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22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三、經本院調卷審查後,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為如主文所示金額,並依首揭說明,加給自裁定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2176號刑事裁定預覽 ↗
經查,本件扣案之安非他命(含袋重)0.6公克1包係違禁物,依首揭說明,應予沒收銷燬之。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抗字第2270號刑事裁定預覽 ↗
原審法院既就抗告人再審之聲請予以裁定,依首揭說明,即屬不得抗告。抗告人猶提起本件抗告,自非適法,應予駁回。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1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27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三、經本院調卷審查後,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為如主文所示金額,並依首揭說明,加給自裁定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聲字第986號民事裁定預覽 ↗
部分提起上訴,其訴訟標的金額合計為77,260,562元(即於高院95年度建上更㈠字第24號審理程序中減縮後之金額),依法應徵收第三審裁判費1,037,964元,依首揭說明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50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三、經本院調卷審查後,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為如主文所示金額,並依首揭說明,加給自裁定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交聲字第312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並未經主管機關裁決,有本院電話紀錄1紙附卷可稽,是主管機關既未裁決,異議人逕就上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向本院聲明異議,依首揭說明,本件聲明異議於法定程式顯有未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聲字第八四三號刑事判決預覽 ↗
是上開扣案毒品既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之第一級毒品,為違禁物,依首揭說明,應認本件之聲請並無不合,爰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2354號民事裁定預覽 ↗
⒉訴之聲明第2、3項請求確認系爭借據、系爭本票均無效,並請求返還系爭借據及系爭本票之部分,其等訴訟目的一致,依首揭說明,此部分訴訟標的價額應以系爭借據之債權額即30萬元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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