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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簡易庭113年度虎簡字第29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張凱榮即緯昌工業有限公司清算人王美玉即緯昌工業有限公司清算人王凱弘即緯昌工業有限公司清算人王凱民即緯昌工業有限公司清算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抗字第128號民事裁定預覽 ↗
故該條第1項所謂對於法院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除對於法院准許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外,對於法院駁回聲請人聲請選派或解任公司清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字第209號民事裁定預覽 ↗
如令王縉帛繼續擔任瑞華公司清算人,恐有損害瑞華公司或其債權人利益之虞,或使清算難以終結,自不宜由其擔任瑞華公司清算人職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審抗字第35號民事裁定預覽 ↗
故第1項所謂「對於法院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除對於法院准許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外;對於法院駁回聲請人聲請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司字第2號民事裁定預覽 ↗
從而,聲請人聲請解任通熱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羅立晴,另行選派通熱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乃均屬無據,無從准許,應予駁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字第9號民事裁定預覽 ↗
,足認聲請人不能善盡其清算人職責,已不適宜擔任榮電公司清算人之職務,本院基於監督公司清算職能,認有依職權解除聲請人擔任榮電公司清算人職務之必要,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字第293號民事裁定預覽 ↗
,足認聲請人不能善盡其清算人職責,已不適宜擔任榮電公司清算人之職務,本院基於監督公司清算職能,認有依職權解除聲請人擔任榮電公司清算人職務之必要,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抗字第394號民事裁定預覽 ↗
聲請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亦不得聲明不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司字第23號民事裁定預覽 ↗
四、至若本院核備騰達航勤公司清算完結之陳報後,聲請人可再聲請指定騰達航勤公司清算完結後之簿冊保管人,自不待言;亦即騰達航勤公司清算完結之陳報於尚未經法院核備前,既無從認定該公司之清算是否已經完結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抗字第15號民事裁定預覽 ↗
故第1項所謂「對於法院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除對於法院准許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外,對於法院駁回聲請人聲請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字第33號民事裁定預覽 ↗
,又該規定亦包括法院裁定駁回聲請人聲請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之程序在內,故所謂對於法院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除對於法院准許選派或解任公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字第16號民事裁定預覽 ↗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擔任相對人尚達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處理相對人公司清算事務,就相對人向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申請退還留抵營業稅額之事,因聲請人不明稅務之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司字第13號民事裁定預覽 ↗
理由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雅晨國際有限公司業經主管機關廢止登記,聲請人因繼承而為公司清算人,實質聲請人對公司業務和財產狀況一概不知,且本人亦無擔任公司清算人之能力,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審抗字第197號民事裁定預覽 ↗
故第1項所謂「對於法院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除對於法院准許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外;對於法院駁回聲請人聲請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抗字第86號民事裁定預覽 ↗
定亦包括法院裁定駁回聲請人聲請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之程序在內,故所謂對於法院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除對於法院准許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字第146號民事裁定預覽 ↗
,自不宜由其擔任相對人公司清算人職務,爰依首揭法條規定,解除其相對人公司清算人職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抗字第45號民事裁定預覽 ↗
又該規定亦包括法院裁定駁回聲請人聲請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之程序在內,故所謂對於法院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除對於法院准許選派或解任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字第218號民事裁定預覽 ↗
然聲請人受選派為攸特公司清算人以來,並無擔任該公司清算人之意願,且未曾執行清算事務,足認聲請人不能善盡其為攸特公司清算人應盡之職責,已不適宜擔任攸特公司清算人之職務,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4年度抗字第15號民事裁定預覽 ↗
故第1項所謂「對於法院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除對於法院准許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檢查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外,對於法院駁回聲請人聲請選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司字第330號民事裁定預覽 ↗
二、本件當事人固對本院97年度司字第330號選任公司清算人之裁定表示不服,並以其無力清償公司債務亦不願擔任清算人為由提起抗告,惟選任公司清算人僅係以公司財產為範圍而進行法定之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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